专栏名称: 建筑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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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劳务报酬申报界面变了

建筑财税  · 公众号  ·  · 2024-05-19 14:2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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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税务

近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劳务报酬的申报界面做了一些小改动,但是这个变化对申报不产生影响。之前属于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的,现在就选择 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 。而之前属于劳务报酬(一般、法律援助补贴、其他非连续劳务)的,现在就选择 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


老界面是这样的:

新界面是这样的:


具体申报流程和以前没有区别:

第一步:【人员信息采集】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点击“添加”,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 “其他” ,完善其他各项信息填写保存后报送。

第二步:【报表填写】

点击左侧“综合所得申报”,选择“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或者“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然后逐个“添加”人员收入、扣除等情况。

第三步:【申报表报送】

数据填写无误后,点击发送申报,然后进入【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网上扣款。

提醒! 适用累计预扣法的情形包括:

1.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的劳务报酬

2.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的劳务报酬

3.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政策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13号)

【度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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