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学校特聘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被海内外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2.“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学校特聘副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验;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3.“青年百人计划”B层次(学校特聘讲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相关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历;近五年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二)薪酬待遇
1.纳入教师事业编制。
2.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提供优厚年薪和安家费(含购房补贴)。
3.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校内周转住房。
5.按受聘人才实际情况配套校内学术待遇,提供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
6.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房、购车等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一)招收学科
学校现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未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可依托相近学科流动站招收博士后。
(二)进站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5.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待遇
1.薪酬:青百博士后分A+、A、B三类。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在站成果突出者,最高可达5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具体以入职时签订的聘用协议为准。
2.博士后人才项目: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资助者,除享受原薪酬外,同时差额叠加人才项目资助经费。
3.住房: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按学校标准由个人缴纳。
4.职称: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青百博士后,学校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具体按学校的职称评审程序办理。
5.留校政策:在站成果突出、出站考核优秀者,可按学校相关人才引进程序,择优录取。每年为青百博士后预留充足的专项留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