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金使用,按照临床专家建议,医保对医生单次开药量进行限制,对过量行为进行拒付。设计这个制度,一是为了合理用药,避免浪费,二是为了防范医疗服务个体行为中的道德风险。
实际上,这种做法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减少了大处方的出现。然而,个体道德风险依然存在,有医生通过单次小处方,总量大处方方式规避,最夸张的医生平均几分钟,甚至是几十秒就能开一个处方,平均两三百的处方一天开出几十万;即使是通过总处方量和每日处方量测算,也不能阻止即时的骗保,套保事件。
另外,患者的情况各不相同,有患者长期出差、出国旅行,要求医生给他超量开药,方便携带、服用,有些特殊病种,需要长期服药,这时,按国家处方规定开处方就显得不太适用。需要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达到既惩治道德风险,又方便老百姓的目的。
在商业保险里,有一项最基本的认识,在对消费者有足够的约束情况下(商业保险建立了行业共享的黑名单制度,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会导致不能续保,或者保费上涨的情况,消费者违法违规成本高),任何保险跟消费者的纠纷只有一个理由,就是怀疑消费者在获取保险理赔中有道德风险(或者说骗保行为),通过取证调查,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怀疑,这时,才能够拒绝支付。
将商保的认识运用在医疗保险管理里,让医保拒付有法可依,在建立覆盖全民的个人信用约束,以及具有威慑力的惩罚手段(促进医保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医保定点机构的管理和退出机制)的基础上,使个体(医生,患者,两定机构)在使用医保基金时违法成本变高。
这时,医院只要能够充分证明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医保部门就可以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支付。让拒付从违规拒付,到违法拒付,这是未来制度完善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