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该书中,曾设专章(第二章)详细讨论了这一问题。
在该章前面三节中,我以农业与工业的“联系因素”为标题,分别通过食粮、原料、劳动力三者进行了分析。
在紧接着的第四节里,我以“农民作为买者与卖者”为标题进行了分析,该节实际上是分析农民作为买者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农民作为卖者的农产品市场。
这里,我引用了当时新出现的“垄断竞争理论”和“寡头垄断理论”,以说明农民在与城市工商业者进行交换时所处的不平等和不利地位。
无疑,市场是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非常重要的“联系因素”。
这种联系因素的功能,在四个方面体现了农业对工业化和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和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更有进者,就农产品的出售而言,如果把农产品进行初步加工而后输出国外,则农业又将发挥为农业国的工业化积累资金的重大作用。
我在该书第六章第一节“农业与中国的工业化”中,谈到农业在工业化中的作用,指出:
“农业还可以通过输出农产品,帮助发动工业化。
几十年来,桐油和茶叶等农产品曾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据输出项目的第一位。
这项输出显然是用于偿付一部分进口机器及其他制成品的债务。
但全部输出额比起要有效地发动工业化所需要的巨额进口来,实嫌太小。
”但不论怎样,为了支付工业化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农业通过向国家纳税和输出农产品而形成的资金积累和外汇储存,当然是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
为了补充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资本形成的新论点以及我国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新情况,我特地在该书中译本的扩大版(即《发展经济学通论(第一卷):
农业国工业化问题》,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二章里加上了一节,题为“农业对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的作用”。
由上可知早在20世纪40年代,我在该书里,就已经比较全面而系统地从食粮、原料、劳动力、市场、资金(包括外汇)5个方面,提出并阐明了农业对工业化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
基于这种认识,我当时已经把农业看做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自后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曾在1961年出版的《经济增长与农业的贡献》一书中,提出了农业部门对经济增长和发展所具有的几种“贡献”,即产品贡献(包括粮食和原料)、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包括剩余资本和剩余劳动力),以及国内农业通过出口农产品而获取收入的贡献。
1984年,印度经济学家苏布拉塔·加塔克(Subrata Ghatak)和肯·英格森(Ken Ingersent)在他们合写的《农业与经济发展》一书的第三章“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里,完全承袭了库兹涅茨的上述说法,并把它誉为“经典分析”。
他们还把库兹涅茨没有明确说出的最后一条,定名为“外汇贡献”(见两人合写的《农业与经济发展》,英文本1984年版,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三章,第26~76页)。
这样,便形成了西方发展经济学中近年来常常引用的所谓“农业四大贡献”。
如果将库兹涅茨以及加塔克、英格森这三位学者所说的“农业四大贡献”中的“产品贡献”划分为“粮食贡献”和“原料贡献”,那么“四大贡献”就可以改称为“五大贡献”。
我们只要稍加考察,就会发现他们所说的“农业四大贡献”,同我早在20世纪40年代写成出版的这本书中所提出的“农业在五个方面的贡献”,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只是他们在有些部分运用了一些数量分析公式。
———包括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工业化
我在该书里,曾专设第三章探讨自己初步形成的“工业化理论”,特别提出了自己关于“工业化”的定义或含义。
我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英文书里,把“工业化”定义为“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连续发生变化的过程”。
近年在该书中译本的扩大版(即《发展经济学通论(第一卷):
农业国工业化问题》,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里,为了更为完善和比较通俗易懂,我把“工业化”的定义重新增改为:
“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的过程。
”
早在多年前我就说过,我关于“工业化”的这个定义是试用性的,但它比其他学者所用的定义或解释要广泛得多,因为它“不仅包括工业本身的机械化和现代化,而且也包括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
这里我还要连带指出,正如前面已经提到过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我就在《第三条路走得通吗?
》一文中说过,“工业化一语含义甚广,我们要做到工业化,不但要建设工业化的城市,而且也要建设工业化的农村”。
正由于此,我认为我关于“工业化”的这个定义,能够防止和克服那些惯常把“工业化”理解为只是单纯地发展制造工业,而不顾及甚至牺牲农业的观点和做法的片面性。
这种对“工业化”的片面理解,至今仍然存在于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即使在过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苏联也曾长期存在,大大约束了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过去在采取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时,曾一度全面仿效苏联模式,虽然后来提出了“农业为基础”,但是长期以来,从思想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上仍然是强调发展制造工业,而忽视或者说不够重视发展农业。
这种情况直到最近才开始有了好转,我国有关决策者才开始真正认识到突出发展农业的重要性,并着手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二三十年来,西方发展经济学界对于“工业化”一直采用了传统的比较狭隘的概念,往往以为实行“工业化”就是单纯地发展制造工业,而不顾及或不重视发展农业,把实行工业化与发展农业看做相互对立的,认为两者不能同时进行。
这个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杰拉尔德·M·迈耶(Gerald M. Meier)在其主编的《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一书的第4版(1984年)以及第5版(1989年)中,特地在“工业化战略”这一章的开头,加上了非常重要的一段话,指出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对“工业化”的作用,以及“工业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重新进行认识和评价。
他写道:
“这一章(指‘工业化战略’)应当和下一章‘农业战略’结合起来阅读。
因为一个发展规划不能只着重工业而牺牲农业的发展。
虽然许多欠发达国家在它们起初的发展计划中,都集中于深思熟虑的工业化,但现在却正在对工业化的作用重新进行认识和评价。
这不是把资源集中于发展工业或发展农业———好像是‘二者必居其一’的问题,倒是人们开始认识到,农业与工业的相互扶持的行动应该受到首要的注重。
”可见近些年来,国际经济学界一些研究发展经济学的作者,对“工业化”的含义以及对实行工业化与发展农业的关系,开始有了新的认识;
而这种认识和看法,与上述我在多年前就已经多次提出的观点,是渐趋接近了。
在我对“工业化”的上述定义里,不仅包括了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工业化,而且还强调了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重要性和它们的“先行官”作用。
我在多年前出版的该书里解释“工业化”的含义时,曾经着重指出:
“从已经工业化的各国经验看来,我说的这种基要生产函数的变化,最好是用交通运输、动力工业、机械工业、钢铁工业诸部门来说明。
”
我还特别强调交通运输和能源动力这样一类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重要性,并把它们称为工业化的“先行官”。
我的这一观点,在长达将近半个世纪的期间,已经多次得到了实例的印证。
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化成效比较显著的亚洲“四小龙”来说,20世纪60年代以来,它们都耗费了巨额投资来大力改善海、陆、空交通运输和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以满足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
在具体做法上,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大体采取平衡发展的模式,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同步推进;
而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则采取基础设施先行的不平衡发展的做法。
我国自1949年新体制建立以来,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虽然有所认识,但在实际上仍然重视不够,一度还忽视了能源、交通对启动和促进工业化的重要作用,以致在工业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瓶颈”问题和难关。
据考察,中国运输业的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1952年为3.5%,到了1988年却下降为2.8%。
而同一时期,工业的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34.4%上升为59.0%。
这说明我国交通运输供需失衡由来已久,情况相当紧迫。
反观世界各国,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联邦德国、日本等国,其运输通信业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近20年为6%~8%;
即使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亦大约为5%。
这一比较结果更说明了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落后。
其影响所及,自然是宏观经济领域的巨大浪费,以及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的巨大阻碍。
至于交通运输、通信设施之发达与否,直接关系着市场经济之兴衰,则更不待言。
近年我国经济决策者已经逐渐积累起经验,提高了认识,开始制定和采取有关措施,以期扭转这个局面。
我国制定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规划”,已经确定把农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点。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和1993年3月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也都先后提出并决定要高度重视农业,加快发展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
我们认为,尽管这些基础建设耗资巨大,但只要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就仍然可以期望不久将会取得相当成效。
多年前,我在该书第三章第二节中,曾经进行过长期的思考和研究,提出下列五种发动和定型工业化进程最重要的因素:
(1)人口———数量、组成及地理分布;
(2)资源或物力———种类、数量及地理分布;
(3)社会制度———人的和物的要素所有权的分配;
(4)生产技术(Technology)———着重于发明的应用,至于科学、教育及社会组织的各种情况,则未包括在当时的讨论范围内;
(5)企业家的创新管理才能(Entrepreneurship)———改变已有的生产函数或应用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改变已有的生产要素的组合或应用新的生产要素的组合。
当时我就认为,这五种因素是发动并制约工业化进程最重要的因素。
但是鉴于它们的性质和影响各不相同,我又把它们归纳为两大类:
一类是工业化的发动因素,
包括a.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管理才能;
b.生产技术。
另一类是工业化的限制因素,
包括a.资源;
b.人口。
当然,这种划分也只能是相对的。
至于社会制度,我当时就认为,它既是发动因素,又是限制因素。
同一种社会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于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可能主要起发动作用,而对于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则可能主要起限制作用。
即使对于同一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种社会制度也可能在一个时期主要起发动作用,而在另一个时期则主要起限制作用。
究竟如何判断,我当时就认为,要依时间、地点等主客观条件而定。
为此,我在分析中特地把社会制度这一因素看做“给定的”,未做具体论述,从而就大大拓宽了我当时的分析和论点的应用范围,也因此保证了它的持久力。
5、
关于工业化对农业生产和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影响
在20世纪40年代以英文出版的该书中,我曾用两章(全书共六章)的篇幅,分别探讨了工业化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工业化对于农业劳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影响。
这就是后来发展经济学中惯常论及的产业结构的转换和调整问题,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和吸收问题。
这两方面的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牵涉工业化的成功与失败,因而至关重要。
关于工业化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我在该书第四章中提出下述几个论点:
第一,我认为,工业的发展与农业的改革或改进是相互影响的,但两者相互影响的程度绝不相同。
比如就西方发达国家来说,
在“产业革命”以前的一段时期里,最先是由于海内外市场的兴起和扩展,农业改革曾经比较显著地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
近代史上的“圈地运动”和农场兼并的最终结果,是将劳动力和动力资源置于工业支配之下,这就使现代工厂制度的发展成为可能。
但产业革命以后,情况则大不相同,工业发展对农业的影响显然大于农业对工业的影响
。
如果没有制造农用机器的工业来供给必要的工具,则农业机械化是无从发生的;
如果没有铁路化、摩托化(Motorization)和使用钢制船舶所形成的现代运输系统,以及可以消毒和冷藏的现代储藏设备,则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与大量的农产品加工和输出至海外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化经验,也证实了我的上述观点。
一般来说,在经济“起飞”以前,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出口,为它们各自的工业化起步所作的贡献是相当大的;
迨至工业化进展到一定阶段,现代工业的各方面对农业的改良和农村的现代化所起的促进作用就更加显著。
我国的工业化进程虽然经历了曲折,但也显示了这种“先以农支工,然后以工促农”的总趋势。
第二,我又认为,当工业化进入到相当成熟的阶段时,如果让市场规律继续起作用,那么就必然会引起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动,也就是我在该书中所说的“农作方式的重新定向”。
这是因为,在工业化进程中,人们的收入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逐渐增加,这时,由于“需求的收入弹性”的作用,人们和社会的有效需求必然会发生显著变化。
这首先将会表现在衣、食、住、行方面,特别是衣、食方面吃饱穿暖以及进一步吃好穿好。
就食物来说,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吃粗粮的将改吃细粮,或者少吃一点米、面、杂粮,多吃一点鱼、肉、蛋和水果,这就必然会导致畜养业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
人们对衣着的改进,除了促进人造纤维制造业的发展外,还必然会导致种棉、养蚕、牧羊诸业的兴旺。
此外,农产品出口所依赖的种植业和加工业当然就会乘机兴起。
第三,我还认为,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农产品市场得以扩张,农业生产技术得以改进,农业生产的总产量和亩产量必然会增加,农业生产规模亦必然会有所扩大。
但由于下述原因,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必然较制造工业的增长速度慢。
原因之一,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它是与自然界紧紧相连的。
作为农业耕作的重要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是一种自然禀赋。
虽然可以通过精耕细作、不断投入资本来提高土地的肥力,但毕竟土地的总供给量是固定的,且由于其他用途的占有,农耕土地还有逐渐减少的倾向,这当然会制约农业生产在规模上和产量上的扩张。
原因之二,农业生产无论是种植业还是畜养业,都是一种“生长”(Growing)产业,与“加工”(Processing)或“制造”(Manufacturing)大不相同,受自然规律或生物学规律之制约甚为显著。
这些制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
原因之三,如前所述,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远较工业品为低,换言之,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们的收入将会增加;
但从长远来看,人们将会把较多的收入用于购买和享用城市工业的产品和劳务,而把较少的收入用于食粮以及其他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产品。
正由于此,尽管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农业生产在绝对数量上和规模上史无前例地不断扩张了,但农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却下降了。
我们必须注意,这并不是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有所降低,而只是表明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农业的扩张率比起别的生产部门特别是制造工业的部门,要相对低而已。
关于工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我在该书第五章中曾做过详细的探讨。
这里,我只想概述三点:
第一,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农业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就将受城市的吸引而转移到城市工业或其他行业。
当然,这样的劳动力转移是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或前提的。
我还提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为城市工业或其他行业“拉”(Pull)的作用;
另一方面为农业或农村“推”(Push)的作用。
据书中所引用的一些发达国家的工业化经验,“拉”和“推”这两种力量总是在一起发生作用的,要区分哪些农村劳动者是被“拉”到城市,哪些是被“推”到城市,颇为困难。
据考察,这种转移发生于旺年者较之淡年或萧条时为多。
第二,根据我在该书中所述的发达国家的经验,我认为,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最先能被城市现代工业所吸收的劳动力,将是城市的手工业者或工场劳动者。
这是因为一来“近水楼台先得月”;
二来这些劳动者多少有点新技术。
然后能被城市吸收的将是乡村的手工业者,最后能被城市吸收的才是农业劳动者。
就大多数发达国家来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这种转移,是相当缓慢而艰辛的。
当时我特别提到在中国迟早要实行工业化,也必然会发生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当时称之为“隐蔽失业”———DisguisedUnemployment)向城市转移的问题。
我认为,由于中国农村人口特别庞大且产业生产技术十分落后,这种劳动力转移必然会更加缓慢和艰难。
第三,我在该书中指出,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当工业化进行到比较高的阶段时,农业的改进与农
业的机械化过程就会相应发生,像以大规模农场经营为特点的美国尤其是这样。
但当时我就认为,像在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农村劳动力的价格远比机器为低,农耕操作历来以人力、畜力为主,因而即使工业化达到一定程度,此种情况恐怕也将难以改变。
这是因为,当劳动力价格低于机器时,应用机器是极其困难的,所以当时我就认为,就中国而言,尽管我非常向往在农田耕作中应用机器,以减轻中国农民繁重而又艰苦的农活负担,但由于上述原因,加上农田地势和农场规模的限制,在中国实行农业机械化的前景,在短期内是不容乐观的。
具体而言,抽水机和脱粒机等小型机器尚有一定的应用范围,至于拖拉机等大型机器的应用,则在当前仍甚为困难。
综上所述,我当时还指出:
就一个农业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来说,随着工业化进展到较高阶段,农业生产的绝对数量虽然将继续增加,其经营规模亦将有所扩大,但其农业生产总值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则必然将逐渐降低;
同样,其农业劳动者人数,亦可能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或其他方面转移,而在绝对数量上有所减少,在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比重上也有所降低。
一个农业国家或欠发达国家,只有当工业化发展到相当高的阶段,农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原来的2/3甚至3/4以上,降低到1/3甚至1/4以下,同时农业劳动者总人数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比重,也由原来的2/3甚至3/4以上,降低到1/3甚至1/4以下时,这个国家才算实现了工业化,成为“工业化国家”。
当时我还特别提请注意,只有当这两方面的比重都降低到此种程度时,才算达到了工业化的标准,二者缺一不可。
6、
关于工业化过程中利用外资和开展对外贸易的问题
早在多年前,我就在该书第六章“农业国的工业化”里,专门探讨了农业国家或欠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利用外资的问题,以及它们与工业国家或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和各自的相对优势地位的问题。
关于在工业化过程中应否和如何利用外资,我在该书中分析了有关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的情况和经验之后,着重研究了中国的问题。
我当时指出:
根据估计,1942年中国的现代工业资本总数不过38亿华元,如果以中国现在(指当时)4.5亿人口做基础来加以计算,则每人分得的资本额尚不足9华元,或2.7美元。
这个数额即使作为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等程度工业化的基础,也显然是不够的。
中国人民的小额储蓄,使它在最近的将来没有积累起大量本国资本的希望;
而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太低,亦无法再加以减削。
鉴于这两方面的情形,为了加速工业化,在维护政治独立的情况下,利用外国资本这种方式是值得极力推崇的。
这对于借贷两国也将是有利的。
关于农业国在工业化过程中与工业国的贸易条件及各自的相对优势地位,我在该书第六章第三节中写道:
“农业国和工业国贸易条件的相对利益,首先须看所交换的是何种产品。
总的来说,农业国是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因为国外对它们的产品的需要,一般是较少弹性的。
”
当时我还看出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传统经济学在这方面的理论存在一些欠缺或不足之处,需要加以修改和补充,所以我接着在上引章节中指出:
第一,它们忽略了收入的影响。
在工业化过程中,人民的收入将上升到较高的水平。
凡是需求弹性较大的产品,在扩张经济中(亦即在工业化过程中)必将获得较大的利益。
据此,工业制造品较之农产品,一般均有较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