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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事故赔偿惹心结,检察和解暖人心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 2025-02-07 12:29

正文

“检察官,谢谢你们!我不识字,请把电话号码存在我手机上,等樱桃熟了,我请你们来我家吃樱桃。”近日,马某用朴实的话语向检察官表达着谢意。


为什么会出现这令人动容的一幕?这一切,要从另一位当事人张某来到鲁甸县检察院那天说起……


不久前,张某一瘸一拐地来到鲁甸县检察院控告大厅,反映其本应获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历时4年多仍未执行到位,要申请检察监督。


受案后,检察官调取了法院执行卷宗。经审查,2020年张某驾驶的摩托车与铁某驾驶的小型家用轿车相撞,造成了张某受伤。经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铁某分别赔偿张某12.7万元和7.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铁某未赔偿,张某于2021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张某与铁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铁某分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张某支付赔偿金6万元,铁某的父亲铁某乙、母亲马某作为执行和解协议的担保人。然铁某及其父母在赔偿了3.9万元后就未再赔偿。2024年5月,张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一直未执行到任何款项。


了解案情后,检察官积极履职,但被执行人一家常年外出务工,多次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为查清剩余赔偿金未执行到位的原因,检察官一边主动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一边向被执行人所在地向村委会、邻居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村委会的协助下,终于与执行担保人马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几经劝说,马某答应春节前回家处理此事。


马某务工回来后,检察官来到了马某家发现,其独自带着2岁的孙子,家徒四壁。马某向检察官解释,2023年家中老人生病,要看护又要付医药费,儿子铁某借钱种大棚又亏损十多万,所以未能如约偿还赔偿金。说着说着,马某几度哽咽。


检察官通过多方了解,马某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马某表示,并不是自己想违约,实在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如果要按原生效裁判文书执行3.4万元,她确实无能为力。如果能按原双方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她会想办法在春节前凑齐剩下的2.1万元给张某。


马某的表态,让检察官看到了和解的可能性。但当检察官将该情况告知张某后, 张某 认为是马某家违约在先,应当按生效判决文书执行,并表示不同意和解。


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开张某的心结,增强引导和解成功的可能性,检察官带着马某来到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并向村委会介绍了案件情况以及张某和马某的家庭状况,了解张某是否符合帮扶救助条件。


检察官和村委会向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马某当面向张某表达了歉意,并详细解释未能按约赔偿剩余款项的原因,检察官也将调查了解到的马某的经济情况告诉了张某。张某所在村委会也表示,会对因交通事故导致丧失部分劳动力的张某家进行救助帮扶。



至此,之前一言不发、满脸怒气的张某开始掩面抽泣,表示愿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看到流泪的张某,马某递上纸巾,郑重地说了声“谢谢”,双方5年多来的心结终于打开了。



当天,张某和马某签订了检察和解协议,撤回了监督申请并承诺息诉罢访。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马某向张某支付了2.1万元的赔偿金。同时,在检察官的建议下,法院减免了马某应承担的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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