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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业|浅探中英两国“礼”的内涵——以多元系统翻译视角审视理雅各《礼记》英译本中“礼”的译法

通识联播  · 公众号  ·  · 2024-10-10 18:00

正文

本文是2024年春季学期北京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国学经典讲论”(系列I.人类文明及其传统)的优秀课程作业,作者为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李定都,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吴国武老师。通识联播经作者授权发布。




浅探中英两国“礼”的内涵——以多元系统翻译视角审视理雅各《礼记》英译本中“礼”的译法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李定都


摘要: 中英两国礼仪文化历史悠久,《礼记》及其英译本在两国学界受到广泛关注,研究《礼记》及其英译本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文与英文中“礼”的认知;翻译的实质是解构-重构过程,差异的发生不可避免,完全对译仅存在于理论;不同语种语料间的差异为我们研究不同国家各异的社会、文化、历史等状况提供契机。

关键词: 礼记 理雅各 翻译 多元系统理论 解构 重建



理雅各(也作詹姆斯·莱格,James Legge,1815年12月20日-1897年11月29日),牛津大学首位汉学讲席教授(Shaw Professor of Chinese),英国知名传教士、汉学家、语言学家,因其对中国古代典籍的翻译工作而享誉英国学界。自19世纪40年代起,理雅各长期居住于香港并担任英华书院(Ying Wa College)校长二十余年,其间还前往中国内地,在北京、天津、山东、上海等地游历。由他翻译成英文的中国典籍包括《易经》《诗经》《书经》《礼记》《春秋左传》《道德经》《庄子》等,在过往百余年间受到了中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

我国学界对于理雅各的系统性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最早可追溯的概述性文章由马祖毅(1983)发表;文中他简要介绍了理雅各的生平与作品,并提到典籍翻译过程受到过中国人的协助。此后四十余年,理雅各研究在我国热度始终不减,仅2022至2023两年间就有超过百篇以理氏为主题的文章发表;这些论文层次各异,质量参差,大多围绕《论语》《诗经》《易经》三部典籍展开,少数针对《大学》《中庸》《孟子》中的某一特定主题,极鲜见研究《左传》者。

在理雅各一众英译典籍当中,《礼记》所受关注度较低;近五年国内的研究多侧重其翻译技巧、翻译策略和行文风格,以及汉字的音译方法。译文内容研究中层次较高者见诸李玉良一家,早在2009年他便系统性考察过理雅各、亚瑟·韦利(Arthur Waley)和刘殿爵《礼记》译本中“礼”的翻译方法,归纳为九类 1 ,但就理氏《礼记》译本而言,局限性亦明显:首先,文章仅仅将“礼”经翻译过后的英文单词或短语予以罗列,缺乏中英双语句段对照,仅有的四处英文原句征引过于片面,无法全面、客观地展现理氏译本中各种语境下“礼”的译法;其次,工具书选取方面科学性欠佳,如“ritual”一词甚至直接套用了维基百科词条的解释,而其余部分参照的《韦氏词典》固然有词汇量大、解释详尽的优点,由于成书环境缘故,书中词汇完全采用美式拼写,文本美语特征十分鲜明,彰显美国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用于分析研究英国语料不甚妥当,应参考牛津系列词典或《柯林斯辞典》。再者,李玉良撰此文的根本目的,在于展现西方学者翻译中国典籍时“曲译”和“误译”的现象(第126页)并驳斥西方学者对“礼”的命义理解“不够透彻”(第127页),认为这种翻译无法传达出“儒学真谛”(第126页);但儒学真谛究竟为何,以及应当如何将其译成英文,作者或受限于篇幅并未明说。总结起来,此文研究“礼”的英译问题,内容翔实、材料征引范围广,但缺少一种提纲挈领式的翻译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对理雅各等人的批判亦基于作者个人观念,主观色彩较重而说服力弱,部分文字有牵强附会之嫌。

汲取前人经验教训,笔者提出一种基于多元系统翻译理论(polysystem translation theory)的新研究范式。 多元系统理论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最早由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伊塔马·埃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教授提出。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文化、语言、社会、文学等都是由相关元素组成的系统,这些系统间不是孤立的,它们彼此交织重叠;语言系统受到其他系统影响,故社会文化等系统的不同导致了各国语言的多样性。如果将翻译活动看作是两个语言系统间以译者为媒的交互过程,则其他系统对翻译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从这种视角出发,翻译活动中差异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原文和译文的所指不可能完全一致,后者必定包含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对前者的解读和转述;翻译实质上是“转译”而非绝对的“对译”,这点对理雅各的《礼记》而言亦不例外。

本文的核心逻辑在于将理氏《礼记》译本视作英国学者对中国典籍的解构与重建过程,将中英语料间的差异部分视为受英国社会、语言、文化、宗教环境耳濡目染的英语母语者对中国典籍的独到解读;研究中英《礼记》异同有利于我们了解英国人眼中的中国仪礼法度,从而知彼知己,这在全球化浪潮中有助于中英两国人民的跨文化交流、增进两国互信互融。

语料选取方面,笔者综合考量了各主流版本《礼记》通用性与受认可度,结合了各版本成书过程,采用杨天宇撰《礼记译注》(2004年7月第1版)为主要中文语料参照,而英文语料完全采用1885年版理氏译本。此外,使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10版)作为英文释义参考。

通观理氏译本全书,“礼”的译法种类繁多;面对不同语境,理氏灵活转变翻译方式,有时同一章节内可见数种“礼”的英文翻译。 下文将一一列举“礼”的所有译法及其附带语境,与中文《礼记》进行比照分析。


0 1
礼”的音译


音译( homophonic translation)指的是以本国语言读音为依据,将外来词汇按语音特征翻译的作法 ,譬如将“tank”译作“坦克”,将“microphone”译作“麦克风”。观察这些英文词汇的汉译后不难发现, 音译 实质上是拟声过程,不表征原词的词义 ,如“坦克”指代一种具有装甲的军事车辆,和“平坦”“克服”等汉字寓意无关,“麦克风”和“麦子”或“风”亦没有联系。英文到中文存在音译,反之亦然,例如“北京大学”英文名称中的“Peking”,仅与“北京”读音类似而无“北方都城”这层含义。

理氏译本当中,以音译方式翻译“礼”的部分很有限,仅出现在全书标题(The Li Ki)和部分章节标题(曲礼-Khü Lî,礼运-Lî Yun,礼器-Lî Khî)当中。理氏译本全书共计46章(注:《曲礼》《檀弓》《杂记》未区分上下),章节标题译法有三种:1.完全采用音译,如《檀弓》译作“Thang Kung”;2.音译与英文解释相结合,如《月令》译作“Yüeh Ling, or Proceedings of Government in the Different Months”;3.完全采用意译,如《曾子问》译作“The Questions of Zang-dze”。凡含有汉字“礼”的章节标题全部采用第二种译法,即音译与释义结合译法。

笔者认为,理氏音译“礼”的根本原因在于英文本身的局限性。 汉字是语素文字,每个字符兼具音和义,多音字、多义字亦常见,“礼”字便属于后者。回到全书标题,将“礼”简单理解为“礼法”“礼仪”“礼貌”“典礼”等含义都不恰当,因而此处缺少英文对应概念,各章节标题道理类似;理氏此举可有效避免“礼”的概念遗漏和混淆问题。理氏还在全书开篇介绍(Introduction)部分详细说明了《礼记》历史起源,并旁征博引,参考《说文解字》《康熙字典》并比照《孟子》等一众典籍,探讨了“礼”这一汉字的各种意涵,有助于英国读者全方位审视中国“礼”的概念。


0 2
“礼”的意译


和音译相对,意译(sense-for-sense translation)指的是按照外语的实际意涵而非读音以本国语言重新表述的过程。 在翻译活动的实践当中,意译是最普遍的翻译方式,因为翻译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方便人们理解,将人们相对陌生的语言文字以为人熟知的方式表述出来;相对的,音译不表征语义,因而不具有“将陌生概念简单化”的功能。

意译也是理雅各转译中文《礼记》的重要手段。理雅各表述“礼”时或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采用解释性的短语;总结起来,“礼”的英译方法可以分 抽象和具象 两大类,下文将分别讨论。

1. 抽象的“礼”——“礼”的归纳总结

《礼记》当中“礼”往往指代集成性的概念,相当于现代汉语当中的“礼法”“礼制”等一众词语,不单指某一类特定的礼仪或礼节。理氏译本当中,对应的英文表述有propriety、rules等等。

PROPRIETY (RULES OF PROPRIETY)

释义: 被认为正确且可接受的道德与社会行为 (Moral and social behaviour that is considered to be correct and acceptable)

从语法学角度讲,谓语是语句最核心的成分。基于这种视角,《牛津词典》提供的释义中,propriety的核心在于“consider”,即“认为”。一切行为的正确与否、可接受与否,都需要经过带有特定价值取向的社会主体评价判断,进而被赋予道德和社会意义。社会性是propriety概念的核心特征,下文将举例说明。

【例1】Duke Mû asked Dze-Sze…was the reply, ‘advanced men and dismissed them equally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propriety…’ (p.87)

中文:穆公问于子思……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第111页)

本段出自《檀弓下》,讲鲁穆公与子思探讨臣僚为旧君反服之礼。子思谈古时反服之礼存而今时反服之礼亡,旨在表明古时国君提用与辞退臣僚时按照“礼”,而今时国君进人退人十分随意、唯效用论,有需要时便爱如珍宝,不需要时则视之草芥。结合上下文分析,此处的“礼”与效益至上的用人倾向是对立的;它指明了选人用人需按照一定的规范。展开来说,这种规范约束中国古代社会中一类重要的社会关系——君臣关系,君王不可对臣僚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应当善待臣子,考虑下属的感受。

【例2】Thusproprietyand righteousness are the great elements for man's (character); it is by means of them that his speech is the expression of truth and his intercourse (with others) the promotion of harmony…of the departed. They supply the channels by which we can apprehend the ways of Heaven and act as the feelings of men require. (p.187)

中文: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第280页)

《礼运》篇大段引述孔子对子游的讲话,意在阐明“礼”的起源、运行与作用,本段重在解释“礼”在人情世故中的应用。孔子认为,“礼”“义”是人在社会上立足最基本的要素,是人建立社会信用、与人和睦相处的方式,能够用以通达天理、顺应人情。既然是社会交往中最基本的出发点,将此处“礼”理解为正确并广为人接受的社会行为合情合理。

本引段特殊之处在于“礼”这一概念与“义”并列,而非单独出现,而杨天宇译文中直接保留了原文“礼义”,并未详加解说。汉语日常口语会话当中若出现“礼义”似乎稀松平常,然而深究之下,“礼义”并不是现代汉语标准用法,《辞海》(第七版)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均查无此词,仅有四字词语“礼义廉耻”。诚然,杨氏译本主要面向以汉语为母语的国内读者,即使不对两字分别解释亦不会影响理解;然而理雅各译本是为操英语者提供参考,后者观念之中不存在对应概念,而理氏翻译之时显然考虑到了读者的局限性,分别将“礼”和“义”译作propriety与righteousness(英文释义:morally right and good,即“道义层面上的正确和良好”),表明理雅各明白两者间的差异,并在翻译中有意识地进行区分。 从英文释义上看,propriety着重强调社会性与外向性,而righteousness更强调道德性、内生性,与“礼”和“义”可以很好对应。

笔者关注到,理雅各译本通篇没有一处将“礼”译为manners(behaviour that is considered to be polite in a particular society or culture,即在特定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被认为是礼貌的行为)。与propriety含义相似,manners同样承认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性对于价值判断的影响;二者的区别在于manners在价值取向上更强调“礼貌(polite)”。《牛津词典》中polite被解释为“Having or showing good manners and respect for the feelings of others (对他人的感受予以客气和尊重)”,强调社会关系中的他者而非主体,可见manners的价值取向是客体本位的,而propriety并不偏向社会关系中主客体任何一方。Manners一词及其变体在书中较为常见,如《经解》篇“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第652页)中“有方”“无方”被分别译作“mannerly”与“unmannerly” (p.339),此处“方”指的是“恭敬谦让的态度”(第653页)。 笔者认为,理氏之所以不采用manners这种翻译方式主要是出于两层考虑,一来manners多用于英语口语或较不正式书面语当中,propriety相较之下更不常见,形式上与英国人观念中晦涩难懂的汉语文言文更加对应;再者,采用单一的翻译方式有利于全书形制整齐统一,读者无需在阅读时反复转换思路,可以深化对概念的认知。

RULE

释义: 关于特定情形下与(体育)竞赛当中可以做、必须做与不能做的事的说明 (A statement of what may, must or must not be done in a particular situation or when playing a game)

这类译法的特征是强调“礼”的约束和规范功能。释义中的statement笔者译作“说明”,从词源角度出发,现代英语中带有-ment后缀的单词源于拉丁语后缀-mentum,表示对动词概念的名词化,实质上是对动词概念的抽象过程;而对于释义中的“体育竞赛”部分,笔者认为于“礼”而言不适用。总而言之,rule不再体现某一具体行为,是高度概括性的总结概念。

【例3】Therefore those rulesare rooted in heaven, have their correspondencies in earth, and are applicable to spiritual beings. (p.178)

中文: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第267页)

本引段出自《礼运》篇,孔子与言偃讨论“礼”的急切性。“礼”取法于天道、地理与鬼神,被先王用来规范治理人的七情六欲,凡不遵守它者都将死,奉行它的方能生。正因圣人以“礼”循循善诱,引导民众,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可见此处“礼”指代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性规范,以全社会(国家)公益为价值取向,因此可以对应rules的概念,但反之不然,因为rules不特指以道德为依托的社会规范,“法”“道”“义”“理”等均可以是rules。理雅各此处译法有特定语境,因此不会造成概念混淆。

【例4】Zang−dze said, ‘Khwâi Shang's knowledge of therules of ceremony was not equal to that of the wife of Khî Liang.’ (p.94)

中文: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第126页)

本引段出自《檀弓下》。蒉尚在送葬途中就地画殡宫接受凭吊的做法为曾子不齿,后者将蒉氏做法与历史上杞梁妻哭夫之典故对比,意在说蒉尚无礼。理氏提供的英文翻译直译成中文为“蒉尚对于仪式当中规矩的知识比不上杞梁之妻”。ceremonies亦是译本中常见的“礼”的译法,但此处理氏并未采纳。在笔者看来,此处侧重表现礼法的约束力,而非礼仪的形式。首先,蒉尚当时是接受鲁哀公凭吊,而杞梁妻是为死去的丈夫而哭,从礼仪的角度讲,两者不具有可比性;再者,蒉尚就地画宫的做法虽不全然合乎规范,但蒉尚既然知道需要在殡宫当中接受凭吊,可见他是了解礼仪的形制的。因此,曾子一席话旨在批判蒉尚不懂规矩,对应英语中rules的概念。

WHAT IS PROPER

释义(proper): 社会以及道德层面上可以被接受 (socially and morally acceptable)

此类“礼”的译法非常少见,全译本仅见于两处:

【例5】Dze−Khang said, ‘To bury living persons (for the sake of the dead) is contrary to what is proper.’ (p.91)

中文: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第120页)

【例6】…He defined their places according to their order of descent; and his every distinction was in harmony with what was proper and right. In this way the procedure of human duty was made complete. (p.257)

中文:……序以昭穆。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第428页)

Proper一词有名词形式propriety,前文已经阐述。鉴于理氏翻译其他概念时通篇用词都高度统一,笔者认为此二处翻译不似误译而是理氏有意而为。回归英文原句,两句都表示一项由人发出或主使的具体行为与“礼”呈相悖或相合关系,而高度抽象的概念propriety或用于表示具体行为与“礼”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见例1),或用以指代人的基本属性(见例2)。换言之,前者的适用范围更狭隘;如若将例5、例6当中what is proper替换为propriety,语义亦不会改变。总而言之,理氏的译法更为严谨且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What is proper这一短语在书中并不少见,如“The superior man does what is proper to the position in which he is (p.360, 君子素其位而行)”“…who loves what is proper to humanity without some personal object in the matter, or who hates what is contrary to humanity without being apprehensive (of some evil) (p.372,无欲而好仁、无欲而好不仁)”。关注到这些例句当中短语充当宾语成分,与例5、例6中充当状语成分的情形显然相异。

2.具象的“礼”——“礼”的外在表现

现代汉语当中常见的“礼节”“礼仪”“礼貌”等词汇体现了“礼”的外在表现形式。和抽象概念的“礼”相比, 具像化的“礼”更强调某一类特异性的行为 ,如“礼节”指的是社会交往中人们互表尊重而做出的举动。理氏译本当中有rite与ceremony(ceremonial)两种翻译方式,二者非常常见,以数量计位列“礼”所有译法中第一。两者通常对应中文中的“仪礼”“典礼”,而ceremony有时还有礼节、礼貌的含义,如英格兰地区的俗语“without ceremony”指某人行为粗俗、不拘礼节。

RITE/CEREMONY (CEREMONIAL)

释义: 由特定人群举行的、通常出于宗教目的的仪式;包含了一系列正式或传统活动的公共或宗教场合 (A ceremony performed by a specific group of people, often for religious purposes; a public or religious occasion that includes a series of formal or traditional actions)

【例7】(The things used in performing) theritesshould be suitable to the season, taken from the resources supplied by the grou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pirits, and agreeable to the minds of men… (p.190)

中文: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第285页)

单看《礼器》开篇很难理解本引段中“礼”的含义,幸而《礼器》通篇脉络清晰、逻辑顺畅,行文过程中“礼”的概念一脉相承;从后文来看,《礼器》旨在以祭祀天地山川、宗庙社稷,以及丧礼和殡葬仪式为例证讲“礼”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性,即“礼”使人成“器”。此引段讲述“礼”的外在形式,而礼仪应当顺应天、地、神、人的基本规律。《礼器》篇中理氏数次将“礼”译为rite,而本篇篇名也被译作“The Lî Khî or Rites in the Formation of Character(礼器,即礼仪对于人性格的塑造)”,表明在理氏观念中,两者的概念是接近的。当然,英文语境下的rite与ceremony两个概念具有浓厚的宗教特性,笔者基于亲身经历亦深觉英国社会文化生活中种种仪式与基督新教传统联系紧密。先秦两汉《礼记》成书之际,中国有无类似英国基督新教那样广泛传播、对社会影响深远的宗教,笔者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彼时中国已具备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为表现形态的原始信仰,《礼器》篇本身内容亦可以佐证这点。但凡有能力阅读理氏译本的英国读者都不会因中英两国信仰形式差异而误解本段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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