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优化省内负荷布局,健全完善负荷侧响应资源的调度运行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1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文件总体要求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实施方案》明确,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方面,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提升系统支撑调节能力。
鼓励煤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配置调频储能。
在统筹安排各类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基础上,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优化选择适宜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
深入挖掘负荷侧资源调节潜力。优化省内负荷布局,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具备条件的可调节负荷参与电力运行调节,明确以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方式规范化、规模化、常态化、市场化参与系统调节的方案,健全完善负荷侧响应资源的调度运行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方面,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现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对有效容量合理补偿,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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