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综合统筹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着力破除消费者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群众利益,全面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到2027年,五大行动深入开展,大力发展一大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动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150万家以上。实现消费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一是
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提升实物消费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标准和信用体系,推行服务认证和消费者评价;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支持消费升级焕新。
二是
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缺陷产品、个人信息等,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监管执法;整治市场交易环境,重点查处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计量作弊等问题;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执法;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厘清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三是
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线下无理由退货;加强行政调解,各部门增强消费维权能力,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强化司法保护,推动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支持引入第三方调解,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
四是
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合规体系、改善售后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发起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加强消协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公益诉讼和消费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作用。
五是
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突出创新引领,完善激励机制,统筹提升消费者和经营者获得感;注重标杆带动,大力发展放心消费商店、网店、餐饮、市场、景区等单元和集聚区;鼓励区域先行,探索全域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深化国际合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优化入境人员消费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行动落实落地,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评估,因地制宜创新、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优化消费环境
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5年2月17日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优化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法治先行、诚信引领,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发展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7年,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行动深入开展,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二、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
(一)提升实物消费质量。
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提升“中国制造”整体形象。深入开展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服装服饰、珠宝首饰、皮革制品、化妆品等精品化国潮化时尚化。
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消费循环。
(二)改善服务消费品质。
健全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持续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信用+”工程,健全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消费信用体系。完善重点领域服务消费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提升公用事业、文化和旅游、康复、养老、托育、金融等领域服务品质。深化服务认证试点,建立优质服务认证制度。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建设。
鼓励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电子产品维修、机动车维修等群众关心领域第三方平台完善消费者评价机制。
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
(三)创造更多消费场景。
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推动消费地标建设,聚焦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打造新型消费场景。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
积极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系统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大力促进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深入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鼓励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
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
,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场景拓展延伸。
三、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
(四)严守消费安全底线。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群众关切的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食品监管。强化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使用单位履行消费场所消防、特种设备以及燃气使用等安全保障义务。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金钥”稽查专项行动。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