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街头发生一起事故,一名11岁男孩扒货车摔成重伤,其父亲无力支付医药费,认为司机有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用。而另一面,涉事司机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事情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呢?
11岁的男孩子为何
会爬上一辆大货车
又是怎么掉落的呢?
17日,人民日报发了条微博 ↓
微博同时附上了一段视频▼
通过监控视频
基本可以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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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龙岗南湾街道宝冠路东西干道路口。3月12日,深圳男孩亮亮(化名)在玩耍过程中,爬上路上正在等红灯的货车。亮亮两只手扒的是铁杆,脚下刚好有个台阶可以踩,司机根本看不到车尾。
绿灯亮后,司机转弯启动前行500米左右后,亮亮从车上跌落,随后被送医抢救。
据了解,亮亮是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手术后清醒基本脱离危险,后续还需要治疗。亮亮的父亲无力支付医药费,他认为司机未注意到情况,应该承担责任。
对此,司机表示自己已及时送亮亮去医院,目前他的车和证都被扣,自己也是受害者。
@挂在树上的李子:法律必须公正,司机无需承担责任。否则无规无矩之人更猖狂。以穷为借口就可以无视法律?
@哥不是限量版哥是绝版0755:熊孩子出来害人害己,孩子监护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教育错误,反而还在找司机问题,要司机赔偿,都是什么逻辑?货车正常等红绿灯,你家孩子自己在机动车道上爬上货车后面去的,不是在停车场!
@龙出于川:如果要负责,那么新式碰瓷就来了。
3月18日11:38,深圳交警表示: 3月12日15时45分许,余某某(11岁)在货车等待红绿灯时扒上货车尾部,在车辆起步行驶后从车上跌落受伤。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交警对涉案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将依法做出责任认定。对于伤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交警将协助家属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下午14时,深圳交警发布通报:【少年扒车摔伤,可能要负全责】3月12日15时45分许,深圳龙岗南湾街道宝冠路东西干道路口,余某某(11岁)在路口扒上一辆等待红绿灯的货车尾部,货车起步行驶至东西干道布澜立交路段,余某某从车上跌落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目前,涉案车辆已进行检验鉴定。经深圳龙岗交警初步调查,余某某违法扒车,可能要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最终将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做出认定。同时,对余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交警将协助家属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
网友们纷纷点
@samanthaweibo:看到这个结果松了口气,希望公平对待司机,也希望孩子好起来,更希望家长警醒。
@夜雨赏荷:司机无责孩子担全责,这是法律范畴。至于是否困难,与交通事故责任无关,是属于民政救助问题。
@ZENGYUCONG:还驾驶员一个清白。请熊家长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不要出来害人。谁违法谁负责,跟交通工具没有关系!!
“扒车”这种行为
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但其实经常出现在
我们的生活当中
2015年2月10日
湖北宜昌一“扒车哥”火爆网络
结果:该男子在扒车时掉下摔伤了脚,并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结果:江苏南通的15岁少年扒乘火车到石家庄,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5%,治疗费用超过100万,家人也无力承担医药费,只能向社会求助。
这样的事情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
人们总觉得“扒车”很威风
所以 在各种搜索引擎
只要输入“扒车”二字
就会出现非常多的“神技”照片
但是
扒车不仅有危险
还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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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其实本次事件中
无论是家长的监护不力
还是熊孩子的“调皮捣蛋”
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
一个脱不开责任的“第三方”
对于孩子们 我们只能要求家长
请给他们多一些关爱
这些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最后再奉上一个短片
不管是大人 还是孩子
都千万别再这样做了!
来源 | 深圳大件事
编辑 | 洪鑫 陈茜
校对 | 郭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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