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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区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LRTV辽宁之声  · 公众号  ·  · 2025-02-19 20:32

正文

铁西区教育局发布

铁西区中学、小学转学办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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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转学办理通告
本学期转学工作即将开始,需在3月份转入铁西区就读的家庭,请关注以下三方面事宜:

一、转学原则与办理日期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转学无固定学区概念,需要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相对就近分配到学位宽松学校。

3.为方便家长、提高效率,请按照预约时段前来办理,无预约或日期不符无法办理。

办理日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4日。

二、转学办理流程
1. 网上预约,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办理时间,将预约凭证截图保存。

2. 现场办理,在预约时段到教育局806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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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学预约请扫码

三、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一)在铁西区购房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2.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开具)。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证需以下材料代替房证: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房屋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要求同上)。

(二)在沈阳市无房、仅具有铁西区户口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办理原则同上,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随迁学生(即无房无户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或单亲家庭抚养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办理原则同上,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4.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国籍学生需提交:

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25126735

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号楼A座806室

铁西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中学转学办理通告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铁西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铁西区2025年春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转入铁西区就读的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初中转学:

一、转学原则

1.同一区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学位已满的学校,不接收转入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
4.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5.初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时间

2025年2月19日9:00——4月20日16:30

三、办理流程

采取网上预约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

1.2025年2月19日9:00——3月14日12:00,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现场验证时间,将预约凭证截图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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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2月24日——3月14日工作日,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以及下方要求的转学办理要件,到铁西区教育局807室现场验证,领取并填写转学联系单(请家长自备黑笔)。3月15日——4月20日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可在工作日电话(024-25127485)预约现场验证时间。

3.2025年2月24日起,工作日9:00——15:00,家长携带铁西区教育局807室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4.接收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转学要件:

1.已有铁西区户口或房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有铁西区房产的,需提供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其中,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交: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含买受人页、购房地址页、交房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入住通知单或生活缴费(水电燃气物业等,其中一样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若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③房(或户)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证明或学籍网个人信息基础页截图(盖公章)。

2.随迁人员子女(即在沈阳市无房无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父母双方居住证明(租住地社区开具)。

③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地派出所开具)。

④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⑤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证明或学籍网个人信息基础页截图(盖公章)。

3.外国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生出生证明、国外初中入学证明、国外学习期间成绩证明的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亲子关系证明,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如有沈阳户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委托监护人的,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证件以及监护证明。

咨询电话:25127485

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号楼A座807室

铁西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高中转学:

一、转学(转入)原则

转入:因户籍在我市(区)或迁移至我市(区)的外省市学生可予转入。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从省外迁入的全家户口(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的学生, 必须在高二年级上学期10月之前办理完转入手续。受高考报名限制,对后迁入的单人户口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入;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转出:以接收地学校、教育局要求为准,原学校、教育局就所需转出要件提供必要帮助。

二、办理流程

1.转入学生需根据同级同类转学原则,家长(学生)联系转入学校,并准备相关材料。

2.由转入学校到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现场验证。

3.由转入学校到市教育局基础提报转学申请及转学要件,并报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审核确认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4.接收学校接到省市核准的转学联系单后,通知家长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三、转入要件

1.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申请表(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2.学生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满分分数证明。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

5.注明转出地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即公办或民办;省级示范性、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公费生或自费生。省示范、省重点高中证明由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开具,如不转入省重点高中无需此证明。

6.学生转学申请书。

7.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意见书(学校盖章)。

8.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转出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9.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沈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10.承诺书(学生、学校)。

11.房证。

12.具有沈阳户籍的从国外转回学生,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25127485

地址: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号楼A座807室
铁西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大东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大东区2025年

春季中小学转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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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大东区2025年春季中小学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3月7日(工作日),每天8:30—16:30(小学2月24日-28日间办理转学请扫码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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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学办理地点:

大东区教育局(津桥路天齐一巷5号)106室。

三、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大东区内小学同学区内无法办理转学,初中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学生转学根据房户条件,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转学所需材料:

1.有大东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本,请提供所有户口本);

(2)学生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3)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原件;

(4)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5)小学转学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学籍网学生信息页。

2.无大东区户籍或房产,有大东区居住证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本,请提供所有户口本);

(2)学生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3)大东区居住证原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居住证即可);

(4)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4)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5)小学转学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学籍网学生信息页。

咨询电话:
小学:88503673
中学:88502894(工作日9:00—16:30)

皇姑区教育局发布

皇姑区2025年春季转学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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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皇姑区实际,现发布《皇姑区2025年春季转学办理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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