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发改委启动“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兰州市本次竞配的风光规模总计为2GW。
根据兰州市竞配文件,坚持负荷优先的原则,以发展“6+X”先进制造业为核心,落实新增用电负荷,对于开发进展推进快且带动发展好的企业,在资源配置和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
根据竞争配置评分标准来看,包括企业能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设备先进性、经济社会贡献等四个方面,其中,经济社会贡献占比达到了50%。
具体到细节,储能配置占比评分达到了10%,配套比例要求不低于10%、2小时,高于该比例的可得满分。新增负荷产业带动占比评分为30%,包含投资类型、投资规模、用电负荷规模、投资进度等,例如在投资规模方面,产业投资规模达到风光投资规模50%以上的可得满分。在兰州设立企业总部的,并根据地方财政贡献额获得相应分值,年贡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可得满分。此外,还包括产值贡献、税收贡献以及就业贡献等。
需要指出的是,甘肃此次下达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1.93GW,各市目前已陆续启动或完成竞配,例如天水市发改委已经公示了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庆阳市1.9GW风电项目启动竞配……
值得强调的是,甘肃下发至各市的新能源规模并未具体明确光伏、风电比例,由各市投资企业自主申报风电或者是光伏,但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在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配中,企业申报的风电规模远超光伏。
去年10月,甘肃省工信厅发布《甘肃省2024年省内电力中长期年度交易组织方案》,明确新能源发电交易价格机制:新能源企业峰、谷、平各段交易基准价格为燃煤基准价格乘以峰谷分时系数(峰段系数=1.5,平段系数=1,谷段系数=0.5),各段交易价格不超过交易基准价。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721号)明确的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执行:其中峰段为7:00至9:00、17:00至23:00;平段为23:00至24:00、0:00-7:00;谷段为9:00-17:00。
这意味着光伏大发时段均为谷时段,其中长期交易价格上限为0.1539元/千瓦时,预测全年综合电价将在0.2元/度左右。
有投资人士对此表示,“新的电价政策背景下,风电发电时段的价格相较于光伏更具备经济性,且其有效利用小时数也远高于光伏,叠加风电产业链价格的快速下降,目前甘肃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明显优于光伏的。甘肃光伏电价的急剧下降绝非个例,随着光伏装机比例的逐渐增长,各省都会面临光伏大发时段的负荷不匹配问题,对应策略之一就是谷电时段与电价的调整,行业投资需警惕研判电价调整带来投资收益风险。”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