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体育课选修了网球,从此迷上。没课就往网球场跑,每周打三次,每次两个小时。和同学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打完后往往错过了饭堂的饭点,于是只得泡方便面充饥。两年下来,体重变成了六十二公斤,成为我成年后最轻的体重记录,一直保持至今,让如今每次欲减肥而不成的我追思不已。
想打好网球,自然要看比赛。那时候的男子网坛是桑普拉斯和阿加西的天下,桑普拉斯沉稳,阿加西张扬,论实力,桑普拉斯更强一点,因此我喜欢的是桑普拉斯,而非阿加西。至于女子网坛,则是格拉芙的天下,德国的网球女皇,正手极强,反手擅长削球,腿长,身材优美,性格沉稳,在球场上跳动,优雅如同芭蕾,是我少年时的一块天鹅肉。
大学毕业后,很少再打网球。不过到了1999年格拉芙的退役比赛,我还是感到失落,写了一篇很短的文章,发到了常上的一个论坛。那时候网页还不是论坛的主流,我用Telnet登上字符界面的BBS,黑底绿字,有深夜写字的沉静感。
又过了两年,阿加西迎娶格拉芙,但已和自己的世界无关。
只是,当我在十几年后的今天翻开阿加西的自传《网》,过去跟网球有关的记忆又一点点地被激活、被点亮、被串联成一张发光的星图,在幽暗的记忆宇宙中闪闪发亮。
这是一个有趣的阅读体验。第一感是:阿加西的写作水平太高,阅读他的自传犹如阅读一本专业作家的小说,而且真实生动。难怪阿加西说自己小时候有写作天赋,心想要是他不打网球,说不定会成为另一个马尔克斯。
阿加西的故事讲得极好,而且说话诚实。于是,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阿加西。
从前不了解阿加西,只知道他张狂,穿衣古怪,做事随性,在比赛中辱骂裁判和对手,心情不好就弃赛,甚至好几个月不参加比赛,也不在乎世界排名。现在我懂了,他在反抗。从小他就被严厉的父亲培养成一台网球机器。但他痛恨成为机器,于是反抗,自然地,他也无法喜欢上网球,数次想提前退役。怎么可能呢?在人们的印象中,世界冠军应该是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网球的人,桑普拉斯就是这样的模范生,除了睡觉,就是打网球,或者思考网球,因此他成为球王毫不奇怪。但阿加西不是模范生,他是异类。异类能成为世界第一,只能说,老天给了他足够的网球天赋,可以让他随意挥霍。
阿加西是一个真实的人,在书中讲了不少大实话。他不喜欢张德培,讨厌贝克尔,对于他职业生涯的最大对手桑普拉斯,却是爱恨交加。
成为职业选手后,阿加西看过桑普拉斯的一次练习,他的团队是这样评价的:
“这个人永远也不可能打入巡回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