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尔·马舍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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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刘冰菁
/
译
可能最让福柯感兴趣的是,在人类的生活中,规范的效果是如何决定了人类作为主体所从属的社会类型。现在关于这一点,他所有的分析都指向了一个基本问题,在既是认识论的也是历史的范围内:规范的否定性概念及其作用是如何转变到规范的肯定性概念?规范的否定性概念是基于排除的法律模式,与许可和禁止的分配相关;规范的肯定性概念则相反,是指整合和调控——在规范化(
régularisation
),而非在规章制订(
réglementation
)意义上的调控——的生命模式,涉及被所谓的人文科学所证明的、正常和病态之间的区别。无论倾向哪一种模式,社会关系以及个体融入社会网络的方式,都将建立在完全不同的基础上。
由此,《疯狂史》(
Histoire de la folie
)
[1]
的基本结论就是,疯狂可以被认为是在无理性的基础上发挥作用的,与监禁的隔离实践密不可分,就像法国总收容院所做的那样;或者是在精神病院里,在异化的基础上,隔离被解除、疯子被“释放”,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处理疯狂,将它纳入医学声称研究人类的体系中。同样地,《规训与惩罚》也说明了,在大禁闭的黑暗背景下,使用处死弑君者的酷刑来拒绝那些背离人性的人时,惩罚是如何像景观一样一幕幕上演;或者是,纪律践行透明化的原则而内在于惩罚机制之中,并且透露出整个社会应该如何发展的景象,最典型的就是福柯所说的全景敞视(
Panoptique
)装置。最后,在《性史》(
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中,可以从外部控制性所带来的快乐,试图将它纳入到公认合法的限制内,或者将它“解放”
了,就像是把疯子看作病人那样解放了他们。这样,性快感就被纳入到无限扩展但也是被规制的运动中,成为由
“生命权力”(
biopouvoir
)的建构性冲动所推动的
“性”。
这三点分析都朝向一个共同的方向,因为每次分析中都遇到了相同的两难选择,那就是
规范的两种相反的实践,即排除和整合这两种原则
,这两种实践的形式都是历史地纠缠在一起的:
一是认知的规范
,它宣告了真理的标准,而真理标准既可以是限制性的,也可以是建构性的;
二是权力的规范
,根据外在的规定和内在的法则,它将主体的自由条件赋予给主体。因此,我们在《词与物》(
Les Mots et les Choses
)中也看到,在规范与社会、与主体相互互动的关系中,
规范的问题式是如何同等地区分出两种可能的认知形式
,
一是理性的抽象框架,
凌驾于客体领域之上,理性在自己的框架之内“再现”(
représenter
)这些客体;二是相反,认知直接参与了客体的构成,而构成的不仅是认知的“客体”,也是认知的主体。人文科学特别热衷于给出主体的认知形式。
然而,
在强调福柯持续关注的这些不同领域之间的关联时,
我们必须注意到,
在
《疯狂史》
和
《性史》
之间,
福柯的兴趣点已经发生了转移
。
他不仅研究客体和陈述的文档,
也关注这些语句是如何被根本地应用起来。
虽然由于这种兴趣点的转移,
使我们无法像前面那样将两方面重叠起来分析,认为这两种分析之间是根据相同的逻辑,平行发展而来的。福柯在研究中发生的这种转移,就是在根据之前的规范的功能模式(共享或是区别),来区别和确定规范的不同的价值:
其一是否定的方面,贬低事物的价值;其二是积极的方面,提高事物的价值。
比如,《
疯狂史》
中的禁闭和病理学;《性史》中的特别是其最后出版的两卷中的合法和正常。
现在,
我们就看到了第二个两难选择,
它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前面一种区分方式,
在关于规范的作用的问题上,提供了两种新的理解的可能性:其一是规范倾向建构起不正常性(
anormalité
)的形象,这是《疯狂史》的关键主题;其二则相反,规范倾向建构起正常性(
normalité
)的形象,这最终是《性史》的观察视角。
如果这种分析是准确的,那么我们就会看到,
在福柯所有的作品中占主导地位的问题式,
是位于这两种选择方案的交叉点上。第一是关于规范和它的
“客体”
之间的关系
,根据它指向的边界(即法律意义上的规范)或是限制(
limite
)(即生命意义上的规范),可以分为外在的或是内在的关系。
第二则是关于规范和它的“主体”之间关系
,规范以不承认或承认的方式,是排除或整合主体,是取消主体的资格或认同主体的资格。由此,它们就落入了由规范分隔出的任意一边中。
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使我们开始能够理解福柯,为什么虽然随着新领域的开拓,他在不断修正他的观点,但他一直坚持研究相同的事物。
注释
[1]
《疯狂史》即中文版《古典时代疯狂史》,本文译为《疯狂史》是与原书名保持一致。——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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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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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吉莱姆到福柯:规范的力量
[法]皮埃尔·马舍雷 |著
刘冰菁 |译
张一兵 |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