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满平,博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研究员。2006—2009年曾任职于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综合调研处,主要研究宏观经济、产业经济、能源政策和能源价格研究等,出版专著2部,在《经济学动态》、《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软科学》、《中国电力》等报纸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参与过国家发改委煤电价格联动课题研究并参与相关政策制定,主持或参与完成“我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城市燃气价格改革问题研究”、“浙江省湖州市电力局预付电费风险研究”、“浙江省农排线路改造接管研究”、参与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价格课题研究”、“天然气以及成品油价格改革机制研究”等项目。“城市燃气价格改革问题研究”获国家能源局软科学二等奖;《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研究》获第六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我国能源消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协整性研究》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中青年学术会议二等奖。
以下是发言内容:
定价权的定义
一、全球大宗商品定价机制
• 1.大宗商品定价机制,指确定商品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价格模式。
• 2.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主要有两种定价方式:
一是对于成熟的期货品种和发达的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如原油、大豆和天然橡胶)来说,其价格基本上是由最著名的期货交易所标准期货合同的价格决定;
二是对于尚未得到广泛认可的期货品种和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如铁矿石)来说,其价格由市场上的主要买方和卖方每年达成交易。
二、全球大宗商品定价权
• 1.大宗商品定价权:对于大宗商品在进口或出口贸易方面价格的影响力。
• 2.大宗商品定价权与定价机制紧密相关,其内容包括商品中潜在的或普遍认可的定价规则和贸易双方所确定的或参考的基准价格。
• 3.定价权包括两项:定价规则、基准价格
• 4.定价规则是否科学、合理,对基准价格的形成产生很重要的影响。
2.天然气价格结构不合理
城市的终端用户销售价格中,配气费在价格链上所占比例太高。按全国天然气价格构成的平均水平计算,出厂价占 45%,管输费占 25%,城市配气费占 30%,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15%左右的水平。此外,不少城市还另外收取初装费和输气费,一次性初装费为 2600 元至 5000 元不等,导致城市天然气配送环节的实际配送费比率更高。
3.天然气价格交叉补贴问题
1.居民用气的价格理应高于工业用气价格。国际通行的惯例也基本符合这一规律。如北美国家居民用气的价格是工业用气的2倍以上,欧洲国家约为1.8倍,韩国略低但也接近1倍的水平。
2.2005年前我国居民用气价格均高于工业用气或基本相当。但随后进行的若干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中,居民用气价格调整频率远低于工业用气价格调整频率,致使现在居民用气价格严重偏低,并与工业用气价格形成巨大落差。
3.我国各行业天然气价格梯度为:工业用气价格最高,发电等公共服务用气价格次之,居民用气价格最低。
4.北京、广州居民用气价格仅为工商业用气价格的72%、79%。
全球天然气定价与监管模式分类
国际天然气定价中心形成的三大要素
一、市场体制/结构改革
天然气市场由一个垄断的非竞争性市场发展为一个全面竞争的市场,需要经历一个撤销管制、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化改革阶段。
二、定价机制改革
第一阶段定价机制是成本加成定价,贸易以长期合同为主;
第二阶段定价机制是以替代能源价格为基础的浮动定价,长期合同比重下降,现货交易日益活跃;
第三阶段定价机制是以交易市场中的期货价格为基础的市场定价,天然气现货市场活跃、金融市场日益发达。
三、交易中心的形成
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展需要构建基础设施、公共规则和市场流动性。市场交易中心的发展经历“封闭—开放—实体—金融—流动”5 个阶段,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流动性的金融交易中心。
亚太地区天然气定价权竞争形势
为争取天然气定价话语权、抢占地区性基准价格建立的先机,亚太主要港口城市纷纷提出在2014—2020年间构建天然气交易中心,争夺天然气定价话语权。
——新加坡将打造全球天然气贸易中心作为其未来5年的发展战略;
——日本提出2014年以前在东京商品交易所推出全球第一份LNG期货合同;
——马来西亚投资13亿美元修建边加兰LNG终端,目标直指2020年建成亚洲LNG交易中心。
争夺天然气定价权的四大策略
天然气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现货、期货市场
1.目前国际上较成熟的欧美天然气交易是由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共同组成的。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决定天然气的买卖价格和市场走势。
2. 在国内天然气现货市场以及多个天然气交易中心成立后,大力推动天然气交易平台建设及交易合约标准化,提高天然气现货贸易交易履约率和交易量。
3.减免手续费用,鼓励各类交易主体通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现货及中远期交易。
4.适当扩大天然气现货交易品种和相关金融产品,积极培育天然气现货交易市场。
5. 适时出台相关的天然气金融产品,诸如尝试建立天然气期货产品、天然气掉期产品、天然气期权产品、天然气ETF 产品以及天然气信托产品等。
6.建立天然气期货交易市场,并继续推动现货市场的改革,为国内能源公司规避风险、增加流动性提供更多的选择。
天然气产业体制改革:“三箭齐发”
一、上游改革:建立七个机制,逐步放开
1.市场招标:探矿权由登记制改为招标制
2.市场退出:实行探矿权有效退出机制
3.信息公开:建立勘探开发信息公开机制
4.产权流动:建立采矿权市场交易中心
5.主辅分离:进行油服行业市场化改革
6.增资开源:建立油气开采投资基金或者国家油气财富基金
7.合理分享: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合理分享的财税体制
二、中游改革:建立四个机制,加强政府规制
1.管网独立机制
2.第三方准入机制
3.严格监管机制:管输、配气价格、准入监管等
4.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
三、下游改革:放松准入限制,促进充分竞争
1.特许经营制度不得限制非管网的竞争性供应,建议未来逐步向经营许可制度转变
2.鼓励大用户直供
3.允许更多的企业从事天然气和LNG进口,尤其是内陆地区
4.鼓励接收站公平公开开放
建立天然气开放体系
开放的重要性:只有开放条件下,才能抢占定价权
一个地区的天然气交易市场及基准价格能够形成,往往具有宽松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具有强劲的市场需求和充足的供应能力,大规模的交易量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以及开放的市场环境和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参与。天然气交易市场的开放程度越高,市场参与主体会越多元化,才能形成交易中心,并通过自由竞争形成市场化基准价格。
措施建议:
1.对外资参与国内天然气产业上中下各环节要持一定的开放心态,在公开竞标资格、控股比例上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2.加大交易市场的开放程度,推进交易市场的主体结构的多元化,扩大期货交易规模,增强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国际性、透明性、开放性。
3.加强与国际主要天然气交易市场以及期货交易所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互动协作机制,提高中国天然气基准价格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需要强化国际合作意识,着眼于亚太整体区域性交易市场的构建,发挥各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如日本定位于LNG期货市场并重在制定虚拟价格,新加坡发挥实体枢纽的作用。
5.积极参与日本、印度主导的液化天然气进口国集团等组织,发挥全球LNG最大进口区域的地缘优势,共同搭建区域性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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