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华皮肤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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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与共识|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版)

中华皮肤科杂志  · 公众号  ·  · 2023-11-14 17:35

正文



为促进我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断及治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组织国内皮肤科特应性皮炎专家通过联合应用文献分析、专题讨论和专家咨询,组织撰写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该临床路径首先介绍特应性皮炎的诊断依据,评估、筛查及检查项目和进入路径标准;其次详细描述中重特应性皮炎的治疗原则、方案和药物,疗效判断、随访与评估指标,患者教育及指导,完成路径标准和变异及原因分析;建议诱导缓解治疗的疗程不应低于3个月,诱导治疗获得缓解后至少应制定3 ~ 6个月的维持缓解治疗目标;最后以附录的形式列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管理流程和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表单。





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版)

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


通信作者:宋志强,Email:[email protected];高兴华,Email:[email protected]





【引用本文】  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 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版)[J].中华皮肤科杂志,2023, 56(11):1000-1007. doi:10.35541/cjd.20230247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AD(ICD-10:L20.900)的病例。




二、诊断依据
可根据Hanifin & Rajka标准、Williams标准、美国皮肤病学会共识标准、张建中或姚志荣提出的AD诊断标准建立诊断。




三、评估、筛查及检查项目
(一)可选择下列一个或多个指标进行AD严重度及影响评估,至少应包括基于医生和患者的评估项目各1项

1. 基于医生的评估项目: ①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②AD评分指数(SCORAD);③医生整体评估(IGA);④体表受累面积(BSA);⑤vIGA × BSA。
2. 基于患者的评估项目: ①瘙痒严重度评估:瘙痒峰值数值评定量表(PP-NRS);②症状评估:患者湿疹自我检查评分量表(POEM);③生活质量评估: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④疾病长期控制评估:AD控制工具(ADCT)。


(二) 沟通 并记录患者的特应性共病 史及家族史

1. 特应性疾病: 包括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结膜炎、食物过敏等。
2. 应关注一级亲属及同卵或异卵双胞胎相关病史。


(三)可进行相关合并症病史询问,尤其是老年患者

包括:①心血管疾病风险及心血管疾病病史;②血栓栓塞性疾病史;③恶性肿瘤病史及家族史;④严重感染病史;⑤疫苗接种情况。


(四)辅助检查项目

根据患者病情及用药方案选择。包括:①血常规;②尿常规、大便常规及隐血;③血生化;④D二聚体、凝血功能;⑤胸部X线和/或CT检查;⑥心电图;⑦血清总IgE;⑧过敏原特异性IgE和/或皮肤点刺试验;⑨皮肤斑贴试验;⑩感染学指标如病毒性肝炎、HIV、结核等检查;⑪肿瘤标志物筛查;⑫创面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性试验;⑬组织病理学检查;⑭皮肤镜检查。




四、进入路径标准
(一)进入标准

第一诊断符合AD(ICD-10:L20.900),且符合“启动系统治疗”的标准(如不符合启动系统治疗标准,则采用以外用药物为主的治疗方案)。
(二)“启动系统治疗”标准应满足以下3个维度中至少各1项

1. 依据客观评价标准评价为中重度AD: ①医生总体严重度评估(IGA)≥ 3(0 ~ 4)分;②EASI > 15分;③SCORAD > 40分;④难治性皮损BSA > 10%;⑤vIGA × BSA>130。
2. 主观评估显示对患者生活质量带来明显影响: ①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10分;②瘙痒视觉模拟量表(VAS)评分或数字评定量表(NRS)>6分;③因湿疹样皮损或瘙痒导致相对睡眠障碍。
3. 既往或当前治疗禁忌或应答不足: ①对外用药物(使用中强效糖皮质激素治疗4周,或超强效糖皮质激素治疗2周)或光疗应答不满意;②对非系统治疗方案存在禁忌证/无应答/失效/不良反应等;③当前治疗的复发率> 6次/年。
(三)特殊处理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需要特殊处理的情况包括合并严重心血管、肝、肾、脑等系统疾病且病情不稳定,合并未控制/复发/进展期恶性肿瘤或活动性系统感染,妊娠或哺乳期等,该类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五、治疗原则、方案和疗效判断
(一)治疗原则

首先,基于“达标治疗”理念,帮助患者全面了解疾病,并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目标。其次,在平衡患者需求、药物可及性及治疗获益与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可快速控制炎症及瘙痒的治疗方案。获得缓解后,逐步调整系统治疗药物使用剂量和/或间隔(频率)。在皮损得到充分控制的同时,过渡到以外用药物为主的维持缓解治疗阶段。最后,基础治疗和管理措施应贯穿中重度AD诊疗的全过程。
(二)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分为诱导缓解治疗阶段和维持缓解治疗阶段。诱导缓解治疗阶段的目标是在短时间内控制疾病,建议设定2、4、8、12周作为细化治疗目标节点,时间设定为3(± 1)个月。维持缓解治疗阶段的目标是长期控制症状,减少或预防复发。根据患者病情和个体需求,可逐渐调整系统治疗药物使用剂量和/或间隔(频率),也可选择更换为其他系统药物维持治疗。中重度或易复发AD患者在皮损控制后,应进行外用药物的“主动维持治疗”。诱导治疗获得缓解后至少应制定3 ~ 6个月的维持缓解治疗目标。
(三)疗效判断

疗效判断主要依据临床评估指标的变化,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均可判断为治疗应答:①既往24 h峰值瘙痒数值评定量表自基线下降≥2~4分;②EASI较基线改善≥50%;③IGA自基线改善≥2分或达到IGA0/1;④DLQI自基线改善≥4分;⑤SCORAD较基线改善≥35%;⑥POEM自基线改善≥4分。不同药物的起效时间和至应答时间不同,应综合判断治疗方案的疗效。
完成相应的疗程后,如果在仅接受基础治疗的情况下皮疹无复发且持续至少8周,可判断为完全缓解;如果在仅接受局部药物主动维持治疗的情况下,皮疹无复发且持续至少8周,可判断为不完全缓解;如果仍存在≥ 1种以下情况:①临床改善不足(定义为IGA评分较基线下降<2分);②不能获得稳定的疾病控制(“稳定的疾病控制”指无复发至少8周);③出现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或耐受性不佳,可判断为治疗失败。




六、系统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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