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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区紧急提醒:严禁!

深圳大件事  · 公众号  · 深圳  · 2025-01-25 23:0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深圳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公众注意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并提供了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举报电话。文章还列举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案例,强调了非法行为的严重性。最后呼吁公众遵守规定,共同保障公共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深圳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燃放、生产、储存、经营活动。

关键观点2: 事故案例

文章中提到了几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包括火灾和人员受伤等。这些事故提醒公众烟花爆竹的火灾隐患和潜在危险。

关键观点3: 非法行为的严重性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燃放烟花爆竹。

关键观点4: 应急处置措施和举报电话

文章提供了应急处置措施和举报电话,包括火灾扑救、烟花爆竹受伤的处理、身上起火和周边起火的应对措施,以及举报非法行为的电话。公众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拨打相应的电话。


正文



春节马上要到了

每年春节期间

都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


注!意!啦!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

烟花爆竹的燃放、生产

储存、经营活动



不少小伙伴也陆续收到了

有关于深圳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近日

深圳多区陆续发布提醒

禁燃烟花爆竹!



全国各地都有因为燃放烟花爆竹

而发生的事故

千万不要小瞧烟花爆竹的火灾隐患!

 1 


2023年春节期间,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九街湖北宝丰花园着火。


火灾现场(图源:深圳消防)


经后续调查,起火原因为两名儿童燃放烟花,并将点燃的烟花从窗户扔进地下室库房内,导致库房内物品起火。两名儿童发现起火冒烟后并未拨打119电话报警,也未及时告知大人,而是自己多次尝试救火。


5分钟后,火势蔓延并迅速燃烧,最终导致现场过火面积约7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9000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 


今年1月10日,在河南开封一小区地下储藏室,同样是因为一8岁男孩将点燃的鞭炮从窗户缝扔进自家储藏室而引发火灾,导致室内物品被烧光,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3 


2025年1月1日零点,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跨年夜的现场,有近9万市民和游客聚集。随后,人群中的一名男子突然点燃了手中的烟花向空中喷射,引起了周围不小的恐慌。



当地派出所民警随后立即疏散人群,对燃放烟花的男子进行控制。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后经过审讯,得知李某当天携带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邀请朋友一起走到湖滨步行街跨年。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


从多起因燃放烟花爆竹

而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

可以看出

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

都可能潜藏危害




深圳消防提醒



1

非法行为不去做


根据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擅自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都属于非法行为,如若违反将会被依法处理。


2

非法行为要举报


如若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深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2222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举报非法运输)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无照经营)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12345(举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


3

烟花爆竹火灾的处置措施

1、拨打119

如遇火灾,应第一时间拨打119,并讲清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起火物质、火势情况、有无人员被困和报警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2、烟花爆竹受伤的处理

受伤后一定要迅速用凉水冲洗、冰块冷敷等方法处理,以减轻肿胀,防止损伤加重。冷敷后要进行局部消毒,如有损伤,应尽快到医院就近治疗,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3、身上起火

身上起火时,不要慌张奔跑,应迅速脱掉燃烧衣物,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若旁边有人,可求助他人采用泼水、灭火器或盖棉被等方式扑灭身上的明火。


4、周边起火

若火势较小,可采用隔离灭火法,即清除着火点周围的可燃物,或就近取水和使用消防设施,从火焰外围向内扑灭。若火势已无法控制或存在迅速蔓延的风险,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利用手边工具尝试控制火势和进行人员逃生疏散。





烟花爆竹管控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 第六条 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后,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


● 第七条 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与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不得为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或者未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提供接入服务。


● 第十二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接入网站及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对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危险物品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 第二条 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所有在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制造、仿制各种类型的烟花、爆竹,也不得擅自从外地将烟花、爆竹运进特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 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 第二十七条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

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大宝再次提醒


在深圳市范围内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快转发给亲朋好友

一起平安过大年~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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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深圳消防、深圳应急管理、各区官微等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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