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海清,“海清FICC大资管频道”首席经济学家;陈曦,“海清FICC”大资管频道研究员
2017年8月18日下午,银监会审慎规制局肖远企在通气会上表示:银监会部署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检查,银行业已基本完成自查,后续会要求银行认真对标,逐步整改。对此,海清FICC频道做出如下点评:
1、银监会“三三四”检查,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防风险”精神。2016年10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中央对“防风险”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银监会“三三四”检查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开展实施的。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求,2017年3月底,银监会部署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防风险”的政策精神。
2、银监会“三三四”监管步调“稳中求进”。一方面,银监会监管“维稳”,通气会四大举措“维稳”市场:一是有计划实、实行错峰推进,二是分步骤推进,三是合理安排过渡、自查督查和规范整改工作之间安排4至6个月的缓冲期,四是实行新老划断,这都能明显反映出银监会“维稳”市场的意图。同时,此前银监会延期上交自查报告时间,也是监管政策维稳的体现。按早前银监会的部署,银行本应于6月12日前递交“三违反”“三套利”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递交“四不当”的自查报告,但考虑到时间紧、监管压力大,6月上旬银监会主动表态,银行可以延期递交自查报告,旨在给出时间查实风险底数,延期时间为一两个月,反映出银监会推进监管检查工作的“求稳”。
另一方面,银监会监管自查“求进”,银监会推行“三三四”监管检查,不仅符合中央防范金融风险的精神,同时是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高位的现实需要,比如,央行发布工作论文《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度量——基于中国金融体系的研究》指出,2015年之前,系统性金融风险综合指数(CISFR)指标大部分时间处于低度风险和中度风险状态、历史中枢在0.5左右,但2016年以来,金融风险指标约为0.6水平,高于历史中枢,处于中度风险状态,因此,银监会推进“三三四”自查,同样具有“求进”的政策目标。
3、央行+银监会监管政策,目前来看成效显著。由于央行推行宏观审慎考核(MPA)、银监会实行“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等严监管政策,使得银行业开展同业、表外业务显得更为审慎。自6月底以来,银行理财规模总体呈下降态势,尤其是同业理财规模出现大幅下降,表外业务逐步回归表内。
数据上看,隔夜回购占比大幅下降、同业业务收缩、表外业务收缩、银行资产负债表收缩,均反映出监管成效显著。具体如下:(1)隔夜回购占比大幅下降,银行间质押式回购金额中,隔夜资金的占比从2016年4-8月的90%的高位,下降至2017年2月以来的80%的水平,隔夜资金占比的下降反映出市场加杠杆行为的减少;(2)同业业务收缩,截至2季度末,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余额比年初均减少1.8万亿,同业业务增速由正转负,其中,同业资产减少5.6%,同业负债减少2.3%,为2010年以来首次;与此同时,同业理财募集资金同比下降33.8%;(3)表外业务收缩,2017年1月,表外融资规模12441亿,占比社会融资规模33%,但7月的表外融资规模已经转负,占比为-0.05%;(4)银行资产负债表收缩,以中信银行为例,中信银行一季度报告中,集团总资产5.75万亿元,比上年末下降3.02%;总负债5.36万亿元,比上年末下降3.39%。
此外,2017年7月以来,新华社、金融时报等官方媒体的声明表态,同样能印证监管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比如,新华社发文,“从银行业来看,一些银行开始自觉收缩、停办有违规嫌疑的业务,同业业务规模总体收缩,部分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有所缓解,资金空转现象有所减少”;金融时报发文,“银行表外业务逐渐回归表内,防止资金空转套利,从目前来看效果已经显现。在多项政策出台后,同业业务和表外业务都出现了明显收缩,尤其是银行资产负债表在个别月份也有明显的收缩。银行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的回落已成趋势”。
4、关于同业业务,防风险为主、但有着必然性与合理性。2016年以来,由于同业业务的过度发展,使得金融市场的同业链条过长、资金空转现象明显,这无疑加大了金融市场风险,这也使得同业业务成了政策层“防风险”的重中之重。但另一方面,我们需要看到的是,2012年以来,中国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成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必要一环,但是由于小行没有稳定的负债来源,从而形成了资金从央行流向大行、大行流向小行的货币流通体系,小行不得不通过发行同业存单来从大行获得资金,这意味着同业业务的快速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因此,总体上,监管层对同业业务进行严监管,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毋庸置疑,但同时,同业业务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与合理性,监管不必“管死”。
5、展望未来监管政策,银行由“自查阶段”过渡至“整改阶段”,一方面,监管重心转向穿透式监管,不利于“非标”和通道业务,对券商资管、信托存在较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前期银行自查已进行大幅的业务调整,监管政策落地更多是对前期自查内容的法规化,增量信息不可能太多,我们认为不能与刚推出“三三四”检查时相类比,“整改期”对股市、债市的影响有限,不会因为自查期到整改期而导致第二轮金融动荡。
目前来看,由于前期银行在“三三四”自查阶段,已经对大量的同业业务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且同业业务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果,未来政策重心可能由之前的同业监管转向穿透业务,这意味着监管重点会落脚于“非标”和通道业务,对券商资管、信托存在较大不利影响。
关于未来监管政策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认为,“整改期”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有限,不会因为自查期到整改期而导致第二轮金融动荡。2017年4月26日,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因此,维护金融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必然是未来监管政策的“基石”。同时,据目前的调研结果来看,实际上,大多数银行在“自查阶段”已经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了整改,很大程度上,以往的金融过度发展与金融乱象的行为已经得到了纠正,监管政策落地更多是对前期自查内容的法规化,增量信息不可能太多,我们认为,不能与刚推出“三三四”检查时相类比,“整改期”对股市、债市的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