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显示: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将成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中最重要的四个城市。
目前真正上升到国家核心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只有三个:“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
“一带一路”主要是对外,负责把中国从“资金、产能引进来的时代”带入“资金、产能走出去的时代”;或者说,这是中国复兴“第二阶段”的核心战略。因此,“一带一路战略”非常重要、非常关键。
那么问题就来了: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最重要的城市有哪些?今天(
1
月
25
日)“第一财经”的一篇重要报道,可以让我们看出端倪。
报道说:
中国正筹划建立全新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实现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为此,在
1
月
23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
根据设计方案,
最高法
将在北京、西安、深圳各设一个
国际商事法庭
。西安面向陆上丝路,深圳面向海上丝路,而北京的则类似于总部。
此外,根据有关部署,中国贸促会正在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联手国外的工商组织共同发起成立新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
也就是说,除了在三个城市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还将建立“一带一路国际争端管理中心”,法庭之外还配套有谈判、调解、仲裁等功能。比如在深圳,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已经于
1
月
7
日在前海揭牌。
报道还说,深圳之所以被选中,香港因素不容忽视。香港具有比较完善的法治体系,其争端解决机构与人才都是深圳可以借重的资源。
如果这篇报道属实,则意味着北京、深圳、西安成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当然的中心城市。
事实上,在
2014
年以后,深圳和西安在中国司法版图上早就出现过一次“地位跃升”。具体背景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随后在
2014
年
12
月和
2016
年
12
月,国家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次设立了
6
个巡回法庭,它们的总部分别设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
上图就是六大巡回法庭的管辖范围,都涉及多个省市自治区。
我们不妨看一下设立在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官网上的“自我介绍”,这有助于理解“巡回法庭”的基本职能: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36
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
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
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
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此外,就地解决三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
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由此可见,最高法的“巡回法庭”位高权重,它们的设立是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志。
而上述
6
个城市入选,也修正了大家关于传统区域中心的认识。其中深圳、西安、郑州地位跃升的迹象非常明显。
此次设立“国际商事法庭”选定的北京、深圳、西安,跟最高法的机构设置也有密切关系。最高法总部在北京,深圳和西安设有其“大区中心”(巡回法庭),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自然就比较便利。
对于深圳和西安来说,在收获了“最高法巡回法庭”之后,如果再能迎来“国际商事法庭”,对于巩固自己的经济贸易中心地位,增强城市国际化程度,显然是一个重大利好。
行文至此,大家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没有上海?
上海当然也是“一带一路战略”非常重要的城市,从
2018
年开始,代表中国转型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即将在上海创立,内地首个自由港也将在上海诞生。所以,上海是“一带一路战略”中当然中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