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韩炳哲的思想路径仍旧是批判性和论断性的,属于病理学而非动力学范畴。撑持着欧陆左派哲学精英主义认识论的骨架,话术多少显得有些强词夺理或言不及义。否思,难怪意气用事;精英,不免贩卖焦虑。“昙花总是一现,野花却处处盛开”——尼采的妙喻用在这里,是不是非常王维(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是连那个偏执的解构大佬德里达都懂的道理,他说:“好客是绝对的,无论站在你门口的是魔鬼还是上帝,你都应该开门,必须开门。”
《权力的微观物理学》
(德)韩炳哲
福柯的权力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自17世纪以来,权力不再表现为君主掌握生杀大权,而是规训权力和生命权力。君主的权力是剑的权力,直指死亡。它的最高形式在于“强占生命的优先权,从而毁灭生命”。规训权力则不然,它的任务是“对被压迫力量进行煽动、强化、控制、监视、提升和组织”。它旨在“制造力量、让其生长、对其统筹,而不是抑制、压迫或消灭之”。它不是君主的生杀权力,而是生命权力,其“最高功能不在于杀戮,而在于完整地实现生命”。旧时的屠杀大权,让位给“对身体的精心管理”和“对生命的精细计划”。规训权力让身体在一个由清规戒律组成的系统里忙得不亦乐乎,而不是对其施加折磨。
规训权力会钻入身体和灵魂最微小的角落,并在那里生根发芽。君主权力则没有规训权力那种深入骨髓的入侵。福柯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描述了以下权力步骤,即制造规范和习惯而不是制造痛苦和死亡,“做出鉴定、测量、评估、评级,而不是瞬间发作”。这种暴力“以规范为中心要求主体,从而令主体向规范看齐”。那是一种规范化权力,它掩藏了自己作为权力的一面,而以社会的面貌示人。规范化社会是“生活权术的历史效应”。这种权术发现了“人口”并且以“生物权力”的面目登场亮相:“对繁衍后代、出生率和死亡率、健康水平、寿命、长寿和它们所涉及的所有不同条件采取措施,进行调控:这就是人口的生物——政治。”
死亡权力的主体得到了明确定义,那是上帝一般的君主。可谁又是规训权力与生命权力的主体呢?谁是统治者?生命或生命权力究竟是不是权力的本义?持续向前的工业化必然要求身体和灵魂都循规蹈矩,以令其适应机器工业生产的条件;然而这种规训技术囊括了整个生命领域,与权力和统治技术不是一回事。实际上,福柯描述的并非一个新的权力形式,而是一个新的社会形式,也就是规训型社会,只是它没有显现出任何权力形式和统治形式。这样的话也就无法对君主权力和规训技术直接采取权力多寡的对比。规训技术并不是权力和统治的直白表达,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实践。规训型社会管制的不仅仅是权力结构底层的人,而且是所有社会成员、社会的所有阶层,上至主人下至奴仆,无一例外。生命政治也同样不是一种权力政治。无论是“让人口增长同资本增长相协调”还是“让人口增加适应生产力扩张”,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和统治实践。
在现代社会,权力发生了扩散或分散,也就是权力本身日益遭到剥夺。它显然引导福柯,“非主观地”、单纯从结构上将权力本身定义为“使一个地区有人口居住并组织这个地区活动的力量比例的多样性”。他尝试脱离“普遍统治体系”去思考权力。这个普遍统治体系“是通过一个元素或者一个群体对抗另一个的敌对关系形成的,它在逐渐两极分化的过程中渗透了整个社会机体”。然而,若置身每一种统治关系、每一种等级制社会秩序之外去思考权力,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另则,权力必然以一种主观性、一个主体意向性为前提。权力以此区别于力量或力量对比。福柯看到的显然是一个去主观性的权力关系:“权力关系既是意向性的,同时又不是主观的。”非主观的意向性是一个悖论。只是到后来,福柯才认识到他的纯粹结构性暴力概念的弱点所在,重又把主观性引入了权力关系中:“只有一方向另一方施加的才算权力。即便权力得靠永恒不变的结构支撑以便能影响到分散的可能性领域,它也只能在动态中存在。”权力建立固定的结构,目的是让自己稳定或是在分散的可能性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它并不混杂在这些结构中,它们不过是权力的媒介。
福柯指出,战争自19世纪以来的血腥程度史无前例,那可怕的杀戮暴力能以那样的兴奋和玩世不恭,超越一切界限扩张开来,正是“因为它仅仅表达为一种积极生命力的配合元素,而这种生命力将生命握在手中来提升它,使它更多元化,以便能够逐个掌控并从整体上调控”。他认为,战争不再以君主的名义进行,而是“因所有人之名而存在”,也就是说,因所有“民众”或“居民之名:“正是作为生命和幸存生命的管理者、身体和种族的掌控者,才有那么多政府在那么多战争中让那么多人丧生。……原本‘为活命而杀戮’的交战准则,而今已经成为国家之间的战略原则:不过岌岌可危的却不再是君主的司法权力,而是一群民众的血肉之躯。”打着“国家”或“人民”旗号的战争,就是“以让所有人活命为名”的战争。它比以君主之名发动的战争诉诸更多的杀戮暴力。但这种针对其他国家的杀戮暴力不包含那种以“完全实现生命”为目标的“积极的生命力”。
福柯显然缺乏对暴力的感知力。因此,他将拷问仅仅视作产生真相的过程,而无视它所包含的暴力和情欲经济学。引发自杀的暴力也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他继而指出,自杀“一度是犯罪,因为它把只属于君主的生杀大权抢到了自己手里”,在一个“以政治权管理生命的社会中”进入了社会学分析的领域。在这里自杀被他理解成一个自然事件,因为“很常见、持续发生”而没必要特别关注。因此,他不去研究在所谓规训型社会中急剧增长的针对自身的暴力。它恰好体现了福柯没有说明的规训型社会所内含的暴力结构。
在《神圣人》的导论中,阿甘本提出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福柯在他的研究中竟然从未涉及现代生命政治的领域——集中营和20世纪极权大国的结构。”阿甘本将这个“奇怪的状况”归咎于福柯的早逝,认为是死亡阻止了福柯去发掘生命政治构想的所有隐含意义,令他无法指明本可深入的研究方向。阿甘本没有看到,福柯所构建的生命科学理论让他领会不了集中营的杀戮暴力。这种理论忽略了监狱和集中营的区别。监狱是一个建构性元素、一个规训型社会的地点。与此相反,集中营是一个非地(Ab-Ort)。福柯的生命政治致力于“谨慎小心地管理身体”和“精打细算地计划生命”,它无法解释作为“非地”的集中营。集中营的杀戮暴力和生命政治的经济学背道而驰,后者在于“完全实现生命”。
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以下面的文字结束:“在这种核心的、核心化的人性中,即在复杂的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中,身体和力量臣服于各种‘监禁设备’,并因为本身是战略元素的话语而客体化。这种人性让人不得不被卷入战场的喧嚣。”福柯的规训型社会由监狱、医院、兵营和工厂组成,它无法反映今天的社会。他所描述的社会早就被一个由玻璃办公室塔楼、购物中心、健身中心、瑜伽馆和美容医院组成的社会所取代。21世纪的社会不是规训型社会,而是绩效社会。规训型社会的高墙在这里显得过于原始。这些高墙属于一个排斥性社会,那是由清规戒律所决定的社会。
顺从的主体是听命于其统治机构,后者将前者剥削殆尽。福柯所说的君主权力中的“抽取利润”是一种对他者的剥削。和顺从的主体相反,绩效主体是自由的,因为它不服从于任何人。决定其心理状态的不是义务,而是能力。它必须是自己的主人。不是清规和戒律,而是自由和主动性决定了它的存在。绩效命令要求将自由转化成强迫。不再是剥削他者,而是剥削自我。绩效主体剥削自己,直至它完全崩溃。暴力和自由在这里合而为一。因此,暴力成为一种对自己的暴力,剥削者就是被剥削者,施害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过劳症是这种悖论性自由的病理学表现。
因此,扩张性暴力比排斥性暴力更为阴毒,因为前者以自由的面目示人。这种“战斗的雷霆万钧”虽然和其他战争一样,都不是默不作声的,但却是发自一场既无人统率也没有敌人的独角戏。人们和自己打仗,对自己施暴。这轰鸣不再是规训型社会的监禁设施,而是绩效主体的灵魂。这种新型监狱吊诡地叫作自由。它像一个劳动营,里面的人既是囚犯,同时又是看守。
君主制度下的前现代社会里有砍头的暴力。它的介质是血。现代规训型社会仍旧是排斥性社会。控制它的是规训的强迫暴力,也就是“社会的矫形手术”,其暴力形式就是塑形。可是,无论砍头还是塑形都不能描述后现代的绩效社会。控制它的是将自由和强迫熔为一炉的扩张性暴力,它的病理表现便是抑郁。
(选自《暴力拓扑》)
(德)韩炳哲
福柯的权力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自17世纪以来,权力不再表现为君主掌握生杀大权,而是规训权力和生命权力。君主的权力是剑的权力,直指死亡。它的最高形式在于“强占生命的优先权,从而毁灭生命”。规训权力则不然,它的任务是“对被压迫力量进行煽动、强化、控制、监视、提升和组织”。它旨在“制造力量、让其生长、对其统筹,而不是抑制、压迫或消灭之”。它不是君主的生杀权力,而是生命权力,其“最高功能不在于杀戮,而在于完整地实现生命”。旧时的屠杀大权,让位给“对身体的精心管理”和“对生命的精细计划”。规训权力让身体在一个由清规戒律组成的系统里忙得不亦乐乎,而不是对其施加折磨。
规训权力会钻入身体和灵魂最微小的角落,并在那里生根发芽。君主权力则没有规训权力那种深入骨髓的入侵。福柯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描述了以下权力步骤,即制造规范和习惯而不是制造痛苦和死亡,“做出鉴定、测量、评估、评级,而不是瞬间发作”。这种暴力“以规范为中心要求主体,从而令主体向规范看齐”。那是一种规范化权力,它掩藏了自己作为权力的一面,而以社会的面貌示人。规范化社会是“生活权术的历史效应”。这种权术发现了“人口”并且以“生物权力”的面目登场亮相:“对繁衍后代、出生率和死亡率、健康水平、寿命、长寿和它们所涉及的所有不同条件采取措施,进行调控:这就是人口的生物——政治。”
死亡权力的主体得到了明确定义,那是上帝一般的君主。可谁又是规训权力与生命权力的主体呢?谁是统治者?生命或生命权力究竟是不是权力的本义?持续向前的工业化必然要求身体和灵魂都循规蹈矩,以令其适应机器工业生产的条件;然而这种规训技术囊括了整个生命领域,与权力和统治技术不是一回事。实际上,福柯描述的并非一个新的权力形式,而是一个新的社会形式,也就是规训型社会,只是它没有显现出任何权力形式和统治形式。这样的话也就无法对君主权力和规训技术直接采取权力多寡的对比。规训技术并不是权力和统治的直白表达,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实践。规训型社会管制的不仅仅是权力结构底层的人,而且是所有社会成员、社会的所有阶层,上至主人下至奴仆,无一例外。生命政治也同样不是一种权力政治。无论是“让人口增长同资本增长相协调”还是“让人口增加适应生产力扩张”,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和统治实践。
在现代社会,权力发生了扩散或分散,也就是权力本身日益遭到剥夺。它显然引导福柯,“非主观地”、单纯从结构上将权力本身定义为“使一个地区有人口居住并组织这个地区活动的力量比例的多样性”。他尝试脱离“普遍统治体系”去思考权力。这个普遍统治体系“是通过一个元素或者一个群体对抗另一个的敌对关系形成的,它在逐渐两极分化的过程中渗透了整个社会机体”。然而,若置身每一种统治关系、每一种等级制社会秩序之外去思考权力,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另则,权力必然以一种主观性、一个主体意向性为前提。权力以此区别于力量或力量对比。福柯看到的显然是一个去主观性的权力关系:“权力关系既是意向性的,同时又不是主观的。”非主观的意向性是一个悖论。只是到后来,福柯才认识到他的纯粹结构性暴力概念的弱点所在,重又把主观性引入了权力关系中:“只有一方向另一方施加的才算权力。即便权力得靠永恒不变的结构支撑以便能影响到分散的可能性领域,它也只能在动态中存在。”权力建立固定的结构,目的是让自己稳定或是在分散的可能性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它并不混杂在这些结构中,它们不过是权力的媒介。
福柯指出,战争自19世纪以来的血腥程度史无前例,那可怕的杀戮暴力能以那样的兴奋和玩世不恭,超越一切界限扩张开来,正是“因为它仅仅表达为一种积极生命力的配合元素,而这种生命力将生命握在手中来提升它,使它更多元化,以便能够逐个掌控并从整体上调控”。他认为,战争不再以君主的名义进行,而是“因所有人之名而存在”,也就是说,因所有“民众”或“居民之名:“正是作为生命和幸存生命的管理者、身体和种族的掌控者,才有那么多政府在那么多战争中让那么多人丧生。……原本‘为活命而杀戮’的交战准则,而今已经成为国家之间的战略原则:不过岌岌可危的却不再是君主的司法权力,而是一群民众的血肉之躯。”打着“国家”或“人民”旗号的战争,就是“以让所有人活命为名”的战争。它比以君主之名发动的战争诉诸更多的杀戮暴力。但这种针对其他国家的杀戮暴力不包含那种以“完全实现生命”为目标的“积极的生命力”。
福柯显然缺乏对暴力的感知力。因此,他将拷问仅仅视作产生真相的过程,而无视它所包含的暴力和情欲经济学。引发自杀的暴力也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他继而指出,自杀“一度是犯罪,因为它把只属于君主的生杀大权抢到了自己手里”,在一个“以政治权管理生命的社会中”进入了社会学分析的领域。在这里自杀被他理解成一个自然事件,因为“很常见、持续发生”而没必要特别关注。因此,他不去研究在所谓规训型社会中急剧增长的针对自身的暴力。它恰好体现了福柯没有说明的规训型社会所内含的暴力结构。
在《神圣人》的导论中,阿甘本提出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福柯在他的研究中竟然从未涉及现代生命政治的领域——集中营和20世纪极权大国的结构。”阿甘本将这个“奇怪的状况”归咎于福柯的早逝,认为是死亡阻止了福柯去发掘生命政治构想的所有隐含意义,令他无法指明本可深入的研究方向。阿甘本没有看到,福柯所构建的生命科学理论让他领会不了集中营的杀戮暴力。这种理论忽略了监狱和集中营的区别。监狱是一个建构性元素、一个规训型社会的地点。与此相反,集中营是一个非地(Ab-Ort)。福柯的生命政治致力于“谨慎小心地管理身体”和“精打细算地计划生命”,它无法解释作为“非地”的集中营。集中营的杀戮暴力和生命政治的经济学背道而驰,后者在于“完全实现生命”。
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以下面的文字结束:“在这种核心的、核心化的人性中,即在复杂的权力关系的效果和工具中,身体和力量臣服于各种‘监禁设备’,并因为本身是战略元素的话语而客体化。这种人性让人不得不被卷入战场的喧嚣。”福柯的规训型社会由监狱、医院、兵营和工厂组成,它无法反映今天的社会。他所描述的社会早就被一个由玻璃办公室塔楼、购物中心、健身中心、瑜伽馆和美容医院组成的社会所取代。21世纪的社会不是规训型社会,而是绩效社会。规训型社会的高墙在这里显得过于原始。这些高墙属于一个排斥性社会,那是由清规戒律所决定的社会。
顺从的主体是听命于其统治机构,后者将前者剥削殆尽。福柯所说的君主权力中的“抽取利润”是一种对他者的剥削。和顺从的主体相反,绩效主体是自由的,因为它不服从于任何人。决定其心理状态的不是义务,而是能力。它必须是自己的主人。不是清规和戒律,而是自由和主动性决定了它的存在。绩效命令要求将自由转化成强迫。不再是剥削他者,而是剥削自我。绩效主体剥削自己,直至它完全崩溃。暴力和自由在这里合而为一。因此,暴力成为一种对自己的暴力,剥削者就是被剥削者,施害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过劳症是这种悖论性自由的病理学表现。
因此,扩张性暴力比排斥性暴力更为阴毒,因为前者以自由的面目示人。这种“战斗的雷霆万钧”虽然和其他战争一样,都不是默不作声的,但却是发自一场既无人统率也没有敌人的独角戏。人们和自己打仗,对自己施暴。这轰鸣不再是规训型社会的监禁设施,而是绩效主体的灵魂。这种新型监狱吊诡地叫作自由。它像一个劳动营,里面的人既是囚犯,同时又是看守。
君主制度下的前现代社会里有砍头的暴力。它的介质是血。现代规训型社会仍旧是排斥性社会。控制它的是规训的强迫暴力,也就是“社会的矫形手术”,其暴力形式就是塑形。可是,无论砍头还是塑形都不能描述后现代的绩效社会。控制它的是将自由和强迫熔为一炉的扩张性暴力,它的病理表现便是抑郁。
(选自《暴力拓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