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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小姐說,她在想什麼,她就會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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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气味

人类博物馆  · 公众号  ·  · 2018-05-01 05:3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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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最近循环的歌


【本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在莎莎里面晃来晃去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以前用过的香水。


Burberry London,灰白格子的基调,一条暗色的红。


玫瑰,忍冬,栀子,茉莉,牡丹,柑橘,檀香,麝香,广藿香。


都是我喜欢的香料。组合起来,也的确是一支我喜欢的香水。


明知早已是不用的了,但还是没忍住拿了起来。扬手一喷,香味久久不散。


回到家里,心血来潮地想要收拾房间。在一个不足五平米的空间里,床已经占去了大半面积,所谓收拾房间,基本上就是把架子上的衣服全都扒拉到床上,然后再一件一件地叠好。春夏装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放回架子上,秋冬装挂到衣柜深处。


一个小时后,一切终于收拾妥当。我把整理出来的一袋子垃圾扔到楼道里的垃圾箱,折回来,洗了手,回到房间,一屁股瘫在空荡荡的床上。


出了点汗,从莎莎随手顺走的那股香气,此刻反而越发浓郁地飘散了出来。


躺在一片过去的香氛之中,倍感人生的荒诞和颓唐。



在Buberry London之前,我的第一支香水是Miu Miu。当时Miu Miu统共就出了这么一支。在海港城一眼看到,就被它瓶子的设计所吸引:粉蓝色的玻璃瓶身,标志性的菱格,白色的瓶颈,鲜艳的红色圆盖。彼时手中已经捏着好几条试香纸的我,还未闻到它的香气,就已经在心里下了决定。


其实也闻不出什么复杂的前中后调,只觉得是彻头彻尾的铃兰花香。说是喜欢这个气味,不如说是喜欢这个气味底下的人设:一个古灵精怪、难以捉摸的女孩。


那时还没有养成用香的习惯,也就50ml,断断续续地用着,竟然跟着我去了一趟欧洲又回到香港,从一个春天用到另一个春天。


「齁,这是你的第一支香水喔?」他把玩着我带在身上的一支小小的试用装,又递回给我,「喷一点让我闻闻看啦。」


我喷了一点在脖子边上。他凑过来的时候,我完全闻不到自己身上的香,铺天盖地都是他身上清新好闻的气味。


「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们差一点就亲到了。」过了很久以后,我们打视频电话时他笑着说,「可是我不会在公开场合,对你做这么没品的事啦。」


当时我们并排坐在lounge的沙发上聊天,像那段日子里的许多时候一样。我笑他已经老到眼角都长出了鱼尾纹,然后又说其实我自己也有的。


他一下凑近,「我要看我要看!」


我低头捂脸躲避,「不给看不给看!」


他直接将手伸到了我的后脑勺,把我整张脸扬了起来,一下拉到了他面前。很近很近,只要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人稍稍再凑近一点……


「是吗,我不记得了。」我垂下眼睛,淡淡地答道。


多可惜,一个铃兰花香的吻。



在与Burberry的那位分手之后,思考了很久要换一支什么香水好,一边思考一边拿着没用完的Burberry到处乱喷。分手了,连着香水的味道也变了调,不想带着这种沉甸甸的气味到处跑,留下来当除味剂,熏熏屋子也好。


因为前两支香水都幸或不幸地,和男孩子们的名字挂了勾,这一次我决计要买到的是「一个人生活的味道」,能够冠以我自己的名字的那种。


朋友给我推荐了diptyque的无花果,还给我翻出了一条别人写的微博。


「无花果的味道更像是冷静的告别……失望太多了,心意慢慢冷下了。回忆变成了壁挂炉里渐渐熄灭的烟火。就算尚有温暖,也只是余烬里若隐若现的火光。」


就决定是它了。


有一天返工的时候,拿公司的衣服去ifc mall的ZARA退货,退完刚好路过diptyque的店,进去试了一下无花果的香,没什么犹豫就买下了。


100ml,第一次买这么大瓶的香水。提着小小的袋子回公司的路上,我忽然觉得这看起来就像是一种「在香水用完之前,都会如你所愿一直一个人生活哦」的诅咒。


一个人就一个人,哼。



就算是选择了「一个人生活的味道」,也会期待着别人来喜欢我的,如果是好看又优秀的男生就更好了。


带着这样的味道去见了一些新的男孩子,都是很好的,无论以什么标准。有时也会有突如其来的crush,几个小时或者一两天之后就会消退;实在是没有真正喜欢他们的欲望。


对于我苦心孤诣选出来的香气,有的人是很敏锐的,一见面就笑眯眯地说,「你比去年好闻耶」;有的人浑然不觉。但无论是谁,就算一起说了几个小时看起来像是掏心窝子的话,就算一起毫无意义地压过凌晨的马路,我的心也没有动摇分毫。


心窝子远得很哟,掏不到。


说起来也没有做过多么出格的事儿,不过是大大方方地,与他们聊天、吃饭、喝酒,有的时候还是我付的账。偶尔在这些场合,心底那个怏怏不乐的灵魂也会从身体里跑出来,飘在半空中,对着我的脸打一个百无聊赖的呵欠: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在广州出差的时候,晚上约了人喝酒。广州怎么这么小呢,那天晚上我们喝酒的地方,就在我那位Burberry前男友家的楼下。


对面的人,我们在前一天的午饭才第一次见面。他跟我讲自己一周之前是怎样跟一个方方面面都很合适的女生表了白,那个女生刚好在这一日给了他肯定的答案。


然而——

「遇到了真爱,才知道那根本算不上是喜欢。」听了一晚上的层层铺垫,他终于讲到了要紧的事儿,他小心翼翼地抬眼看我,「你不想知道,我遇到了的人是谁吗?」


我笑,「我当然知道啊。」


这点心思,我很早就已经看穿,约他吃多一次饭,不过是想将这个萌芽结束在当下,免得等我回到香港,又生出许多麻烦的牵绊。预料到了会面对这种尴尬的情形,早已在对方明示暗示前,草草地写好了婉拒的腹稿。


眼看着就要大直路转入结局了,自始至终都在我的掌控之中:不像是在处理一场风月之事,倒像是胸有成竹地解决了一单工作上的case。


如果说那晚我有一点紧张,是因为酒吧的位置真的就在那个人家楼下。我背对门口坐着,知道那是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概率,但依然为了他会从那个门口走进来的想象而感到芒刺在背。


我一直忍不住在想,如果他走进来,如果他看到我,如果他对我说「别喜欢他,跟我回家」,我会怎么样。


心里另一个理智的声音,立马扑上来打我一个耳光:哪儿有那么多的如果?所有事情都能有如果的话,这个世界每对情侣都能终成眷属——你怎么不去想,如果你打从一开始就做对了每一件事儿呢!如果你俩是天造地设命中注定的一对儿呢!如果你俩是亚当夏娃投胎转世呢!傻逼!


在我快要在自己的想象中溺水窒息而死的时候,这个唠唠叨叨的声音把我拎上了岸。


好嘛好嘛……太理智可是会秃头的哦。

忿忿不平地念一句。



一个月之前,当我在那间酒吧里,为自己表现出来的、近乎绝情的冷静而惊讶时,我出神地想起了二十岁的时候,我真正喜欢着一个人的样子。


要分开的那天下午,我们走到一家商场,漫无目的地闲逛。我手里一直攥着那支Miu Miu的试用装,背着他在手腕处偷偷补喷了一些。然后我们一起上了扶梯,我把手腕凑到他的鼻子下面。


「你要记住我的味道哦。」我说。


「诶,你这是在勾引我吗?」他笑。


「是呀。」


说什么记住不记住的,自己香水都换了几支,是要人家记住什么啦。后来跟朋友回忆起这一幕的时候,忍不住吐槽道。但心底还是很羡慕当时的自己,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现在的我,断然是做不出这种开心到能够背过去偷笑的事儿了。


说起来,曾经真的为他做过一卡车的傻事,现在想起来只想一头撞死在那辆卡车上。


我知道他用的香水是哪一支,又因为那实在是烂大街的牌子,所以周街总会见到。


饶是如此常见,每一次还是会忍不住走上前去,喷一点在试香纸上,扬一扬,闻一闻。这样的执念持续了大概一年有余。好笑的是,就连我自己所用的香水都换了,却依然固执地相信对方身上依然是当年凑近的时候、那铺天盖地的气味。


后来我没有了这样的执念,那个牌子的香水竟也见得少了——我才明白,这是因为我不再在众多的香水中,习惯性地寻找那一支的缘故。


那种和对方眼神一交汇,就恨不得朝天发射一颗卫星将自己的喜悦昭告天下的心情;那种看着对方在前面走着的背影,就难过得要流泪的心情——连带着那个脆弱无助的小女孩,自那以后就消失了。


如果跟那个人有一天还会再见面,我真的很想确认一下那种感觉,究竟是属于他,还是属于我的二十岁。



在那支Miu Miu就快用尽的那几日,我认识了后来爱过的那位。在一起许久之后,他跟我坦白,说他一点也不喜欢刚认识我的时候我身上的味道,但喜欢上我以后,倒是觉得那个味道也可爱起来了。


他去韩国的时候给我带了nature republic的body lotion,是很好闻的薰衣草香。我每天拿它当香水用,只求身上有一点甜甜的味道便算。要不怎么说呢,恋爱使人懒惰。


买Burberry London的时候,其实已经有大半年不用香水了。买香水只是顺手,也是为了让他高兴,因为他到底还是想要一个勤于打理自己的女朋友。忘了是逛到旺角还是尖沙咀的商场,看到了就买了一支,Burberry虽然不是什么出彩的沙龙香,也总归是不会出错的选择。


买完兴冲冲地给他发信息,说是从此要精致起来——这支香水就是一个开始!


结果还是没能精致起来。


到底恋爱的本质,与精致生活的精神相悖。


他喜欢我为他做一个香香的女朋友,但他自己平日是不大用香的。他本身就是容易招惹gay的体质,只怕用了香之后就更说不清了。可心情好的时候,比如在每一次时隔多日的重聚,他就会用那支Hollister。


Hollister卖的衣服不是我的风格,但我却很喜欢那支香水的气味。刚开始恋爱没几天,有一次在西九龙的圆方见面,远远地打了照面,就开开心心地朝着对方奔跑,他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的时候,我闻到的就是Hollister的味道。


在那天余下的时间里,我都试图像只树懒一样挂在他身上;实在是好闻得要命,我自顾自地将它命名为「少年的味道」。


我想,香水若不能与记忆和感情产生连结,再好闻难闻,铃兰花只是铃兰花,玫瑰只是玫瑰,海水只是海水;Hollister也只是服装店里的平庸香氛,而不是一个朝我跑过来的、眼睛里都是爱意的男孩。



啊,我说了谎,其实直到现在,我还是会下意识地寻找那支记忆里的香水。


只不过,不只是那一支而已。那些用过的香水、爱过的香水,总是高高地陈列在玻璃货架上,被精致的包装层层包裹。在那些精心调制的香氛之中,我曾将未经排练的生活匆匆上演,直到把它们的前中后调,都变成我自己的故事。


当那些人离开的时候,与他们有关的气味也会随之消散。但只要看着它们,也不用特地上去闻一闻,就已经能够在心里描摹出那些气味,连同那些说话,那双眼睛,那些落下的和没有落下的吻……曾经很近很近,倏忽又是很远很远。


感谢实实在在温柔过我的生活。




磐石

1/5/2018

于上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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