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小学生被同学父亲惨杀事件,就在几天前以在我看来难以想象的低调方式画上了句号:凶手死刑且放弃上诉。
感慨。之所以我敢说难以想象的低调,是因为事件最当时我参与过这个讨论而且可以说是我点燃了这个话题。之后平台上被掀起来的流量让我目瞪口呆。世事对比无不相对,所以看到这最终结局时,我只感觉是低调得甚至可以说一片静谧了。
唯一没有大变化的,是在凤凰网这条微博下面也依然坚持着的凶手有理同情论。那口气之坚决和凶狠让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以为上饶法院是否和凶手有私仇,非要置之死地而后快。
也只有这些评论,虽然好几天过去也只有一百多条的评论,让我能够依稀回忆起当时自己内心深处海啸般强烈翻滚的情绪,想起自己曾经对当时上万条仿佛乘坐磁悬浮般涌来自己微博评论的,仿佛同一个模子里量产出来的近似性质观点的愤怒。但现在回忆还有,愤怒已经全无。
不错的结局哟。无数人通过凶手的私刑体验到了「正义的伸张」,感觉酣畅淋漓。真的很有代入感:自己孩子可能也在孩子里被欺负而自己苦于没有办法也还没有说出来。现在有人动手了,杀个干脆。『所以你们看到吗,熊孩子不教育将来说不定就是被捅死的下场』。爽,想想就觉得爽。看着小孩躯干被十几刀捅烂之后还扔到走廊上的描述,大概很多人此时都会产生错觉,仿佛自己孩子在学校受到的霸凌也都一齐到了补偿与解决。
同时,他们会对凶手产生同情也就自然可理解,就算那是完全无视法律与事实的同情。但唯一绝不会在乎的,是即将一命换一命去死的罪犯女儿。她所受的心灵创伤,她将来人生所要面对的包括物质经济与精神方面的一切挑战,没有人在意。没有。想到这孩子,心如刀绞的换位感受刺激我当时第一时间明确表达了观点:这凶手是十足的畜生——他当然完全无视被他屠戮残害的女儿同学生命,他实际上也根本不在乎他女儿的人生。人生两个字在这里实际上比生命更加厚重——他只是一个如假包换彻头彻尾的loser,愚蠢自私偏执疯狂到极点的loser,最后一手葬送两个家庭未来的loser。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对自己女儿犯下的罪行比对死去的男孩还重。一个是几分钟内结束,一个是终其一生的精神创伤、PTSD以及来自身边社区日久天长的歧视、讥讽与嚼舌。如果那么多网民真的如此在意校园里的儿童健康成长与关爱福祉,真的那么嫉恶如仇求真求善,我想他们绝对不可能一边作痛斥校园霸凌状,一边为凶犯的行为叫好哪怕只是表达同情,因为女儿将来的命运傻子都看得明白。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在他们眼里,小女孩的存在早已从念头里消失,仿佛这个凶犯是为了家里的一条狗去杀邻居一样。我依然记得当时特别支持凶手的个别言论竟然可以癫狂到这个地步:「正是父亲用这样飞蛾扑火的勇气去解决了这个事情,女儿的霸凌问题才得到了解决。他是在用自己生命为女儿人生打开了未来。」——我不敢想象自己正在和这样的人活在同一颗星球上。
只要有起码理性思维能力的人都能分分秒想明白的凶手本质,却能被数不清的评论所同情甚至赞同,甚至直到今天还有人一直坚持着同情和赞同。这一点背后透露出来的阴森气息,让人隐约能感觉到这不是一般的民间戾气,更是好像揉合进去了太多对自我人生不如意,焦虑不安和对人间的不平不满,所以时时刻刻都在拼命寻找任何可以让情绪得到发泄的出口。他们要的只是发泄,恣意发泄,哪怕从内心涌滚出来的那么负面情绪缘由上和校园霸凌可能根本都毫无关系。
这种基于对人性本恶的坚信,时刻可能受害的想象以及一定要倍加返还,下手不仅要快而且要更狠的互害氛围,到今天我已经只是想远远看一眼,笑一笑,摇一摇头,不会再有任何情绪。因为我已经彻底明白了没有卵用四个字的真意。
只是上述这一切,还必须基于已经死去的孩子真的是熊孩子这一前提之上。在事件最当时,我因为获得了一些源头是当地的信息提示这个孩子可能根本不是凶犯以及凶犯家庭所描述的所谓不断霸凌凶犯女儿的熊孩子,于是发了帖子表达了对仅凭凶手与凶手家庭视角去评价遇害者这种明显偏颇有害,不利于校园霸凌问题真正改善的滔天流量的忧虑,结果还被网景警告。我当时无法控制这样的感觉:至少在整个微博平台上,舆论想要把这个遇难孩子的熊孩子形象第一时间彻彻底底永世不得翻身地坐实
,恨不得想要打造成唯美霸凌者的形象。
经不起点滴细品的这种扭曲,让我当时实在无法压抑住自己的情感——
凭什么说被杀害的孩子就是熊孩子?
凭什么可以用私刑来解决小学校园里同学间关系矛盾?
更加重要的是凭什么,小学校园里同学间的关系矛盾就只可能是霸凌和被霸凌的关系?那么多中国人真的明白母语里霸凌这个词的份量程度吗?
我记得我站在地铁边上直接用手机在微博上打了足足3000多字一口气表达我的观点:
趁着晨跑之前的片刻再补充一点,因为这一点可能大家想到的比较少然而却可能很关键。
那就是霸凌这两个字。本文紧密围绕这两个字展开。
我们虽然是中国人,但霸凌两个字的定义我们真正明白么?
典型的霸凌我们不是没有看见过:反复来回抽耳光,劈头盖脑拳打脚踢脸上掌印嘴角流血,或者当众羞辱谩骂你是狗娘养的你是智障残废,你早就可以去死,亦或者逼迫脱光衣服,吃下泥土等等来令对方蒙受耻辱等等。这,是霸凌。
若真是这样,且长达一年多,凶犯多方面沟通协调投诉无果。真的是在这样的剧情被证明之后,我们才可以用王志安表达的「事出有因」。否则,以我的作为社会人的思维方式,我能接受最大限度的事出有因是凶犯跑到学校里把孩子痛打一顿。这是我眼里起码的常识。
方才原帖里我表达了事件发酵后不久大家就已经可以获得的不自然的,反常的细节。那一切,让第一时间认为「事出有因」的逻辑难以成立,哪怕忘记所谓再后来的所谓反转剧情。女孩妈妈总不见得在群里演戏?遇难者父亲知道自己的聊天会被截屏发酵,所以决定加女孩妈妈微信来演戏?合理吗?
更重要的是回到霸凌。
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用理性和思辨推演过霸凌的可能性?
要点在于:不是所有学龄层的霸凌概率都是一样的!这一点岂可不考虑?
若本案发生于上饶第五中学,死者不是小学三年级而是初三的话,我会从一开始更加倾向于认为「事出有因」得多。Why?因为这个年龄段才是经典霸凌的高发年龄段——
男孩开始发育,变声,体内激素水平变化激烈。
性意识真正觉醒,会有性的诱惑与烦恼。
情绪更为复杂精细:恋爱上的憧憬,对于「情敌」的嫉妒,想爱不可得的焦虑。
地位等级上的争强好胜等等,
人的生理状态决定很多潜意识的东西在这个阶段会容易失控,容易造成霸凌。
不是说年龄更小就不会霸凌,极端情况下可能幼儿园大班也会存在霸凌,因为个体可以不符合统计概率。但毕竟概率小得多则意味着我们应该谨慎得多。
网上到处是熊孩子的视频,霸凌的剧情,的确令人可恨,因为这对被霸凌者身心伤害可能维系一生,有些霸凌者的年龄还真的很小。但作为社会人最起码的理性难道不应该是:不可以随意把其他地方的剧情加戏到上饶的惨案里么?
你拍到了惨死的男孩平时生活里霸凌女孩子的视频了么?你没有。那你凭什么说这就是长期霸凌没人管的后果?你对于死者连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想一想:女孩那里还能说话,死去的男孩已经永远没有机会向这么疯狂的社会舆论辩解了。这,公平吗?
再细思一下,你们不觉得恐惧?本案死者三年级。按照这样的舆论氛围下去,那将来在某地某个初三年级,也就是霸凌真正高发的年龄层里,家长之前在群里发一个「你家小孩欺负我们家的1年了你们不管对吧?好的。」然后跑到学校里捅死对方孩子之后,是否可以申请赦免呢?因为霸凌啊。反正死去的孩子再也没有嘴巴了,其他你们自己脑补想象啊。霸凌不霸凌,我是凶手我说了算,因为若不是霸凌,我怎么可能杀人呢?这个逻辑大家品味一下之后会发现是站在山顶,所向无敌的,使用扭曲的演绎法把扭曲变得正当而合理,让所有精神异常的,带有反社会潜质的人获得了完美呈堂借口。
大家觉得这样的社会,对自己安全吗?你发泄了情绪,你爽了自己,你以为你自己以后就可以置身事外了?
不。不是我危言耸听,而是公众事件是有记忆的。天天报道某地某商场有人跳楼,自杀者就会越来越倾向于选择那个地方跳楼,以至于最后那个地方变成「著名自杀景点」。极端暴力也一样,中国这么大人数这么巨,概率上一定会有人下意识里学习的——只要我觉得不公,无论事实如何,以及哪怕我自己沟通方式很差,也没有寻求正规渠道投诉与申诉,只要我心里有不公我觉得我对得起自己,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跑到学校去杀人,还把死者架起来仍在教室走廊里羞辱,然后拿着刀大摇大摆走出来。我为什么心理那么强大?因为我觉得我是正义的,我是被逼无奈执行天诛的。
这样一来,接下来的校园里每一个家长都可能沦为加害者或者受害者。舆论的毒药,会让所有人一起付出爽快一把之后的代价。因果,就是人自己种出来的。
也就是说:霸凌,成为私刑最好的借口。一旦私刑泛滥出去,根本不用杀人,哪怕只是放学等在门口来回扇孩子几个大头耳光,你还放心你自己孩子所在的校园么?请问所有人:大家觉得自己得到了什么?
那么不是霸凌,可能是什么呢?概率高的多得多的,就是小学三年级孩子之间的那种难以完全以欺负也好,恶作剧也罢,嬉戏打闹等等表达方式去一言以蔽之的孩童时期互相交往的状态。很多动作背后有着典型的孩童时代下意识心理状态的印记:通过恶作剧吸引别人注意,通过追逐嬉戏打闹来默默确定互相之间的社会地位,同时学到自己的底线以及对方的底线。这是生而为人社会化的必要过程,绝非只要在成年人眼里带有负面属性就一定都是坏事。
这更绝非是我要为死者开脱。而是死者无法讲话,没有证据证明霸凌一年的情况下我的合理推测逻辑。死者有可能是很调皮的,也很可能是喜欢向同桌恶作剧的类型。换言之,他属于「如果不好好管教将来有可能会演化为熊孩子」的类型。但这不等于现在他就已经是熊孩子,更不是被私刑的理由。就算撇开反转剧情,有两个细节已经指向这一点:
1. 男孩对于各个家长都很有礼貌,主动热情地打招呼问候。经典校园霸凌者是这样的风格?也许我读书少,但至少我还没有见过。
2. 已经有同学反映:他们两关系还不错,有时候也会互相开玩笑。
第二点尤其重要,这让人有充分理由怀疑霸凌剧情的正当性,因为这是从「被霸凌者」身上反映出来的不合理,不自然的细节。
我用了3000字,再度把我的想法整理了一下。如果我的文字能够让愿意思考的各位作为自身冷静深入思辨的参考材料,我会觉得太欣慰了,仿佛我多年的微博有了一点点对社会有益的价值。最终总结:
1. 凶犯没有任何合情合理之处,相反有足够的不自然的细节指向其扭曲异常的心理状态甚至反社会的嫌疑。校方安保存在严重问题,班主任也需要问责,不是说班主任来一句我不知道就结束了,但这同样更加证明了凶犯的异常:班主任可能失职,没有注意班上敏感的蛛丝马迹。但当你发现班主任不知道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去和她充分沟通,哪怕事后你去教育局投诉她渎职。你没有沟通,你宁可之前跑到学校去掐着孩子脖子进行威胁。这一切都说明了凶犯的异常心理状态——凶犯根本不是无数同情者表达的那样该做的沟通都做了,所有努力都尝试无果之后在绝望里杀人。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他根本没有尽全力沟通过,而是原本就更加偏向于暴力。
2. 死者是否霸凌者,是否熊孩子需要证明,至今却从来没有被证明,而孩子已经永远不会再开口。为了尽全力不造成任何冤案,社会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持起码的冷静和理性。这也是国家为什么这些年大幅度减少了死刑执行——死刑最大短板在于一旦执行,若事后万一证明是冤案,对于死者本人已经是万劫不复,毫无意义。为了这万一的可能性,我们都应该极端谨慎。更何况上饶这位死者不是霸凌者的概率远不是「万一」。我们应该非常审慎霸凌两字,不能把所有学校里孩子之间的问题都粗暴地用霸凌来一刀切,大多数情况下导致互相打闹哭泣甚至头撞在桌角上出血了的场景都不能用霸凌来定义。学龄越低的孩子,越要慎用霸凌两字,越不应该简单以成年人角度来直接宣判甚至私刑。随意用霸凌两字甚至还可能造成更大的性别割裂,因为很多男孩子在小学初级阶段往往显得更加顽皮,不懂事,更喜欢恶作剧,更喜欢去惹别人,也就是更加符合所谓霸凌的成人定义。但事实上校园里有很多女生却实实在在地执行着真正霸凌,但她们平时却可能表现得更加冷静,淡定,课堂上老师那里表现得更加天衣无缝,甚至更有能力对受害者进行精神控制,确保受害者不敢让家人与社会知道。我们完全可以做这样的思维实验:有一天中国彻底放开霸凌私刑,允许家长互相捅杀对方孩子,那你会发现很多男生被私刑却并不是霸凌,而一些女生倒有可能从来没人找她,本人却是实实在在地霸凌者。
3. 个人需要正常的三观,社会也需要。社会层面的三观一旦扭曲,那将来里面的所有人都会付出代价,你也根本不知道,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为了社会至少不随便变得更差,以及为了大家自己的安全,我真心建议:无论有没有官方意见,无论信息是否完整披露,
请所有人都用一个成熟社会人的心态,凭借着良心,同理心,逻辑与思辨去看待每一个不幸的事件。这一切可能是为了当事人,为了社会,但终究是为了你自己。
可能是为了这个那个的考量,事情很快就人为地冷却了下去。但当时最最关键,很多理智网友也十分关心的细节之一——
遇难的孩子,真的是熊孩子吗?
如果是的话,程度上又有多熊孩子?
——彻底进入了迷雾,后续再也没有一点点后续。而这一点实际上是如此重要,如此有价值了解,因为
否则的话整个事件掀起来的滔天流量将变得毫无价值,最多只是一个用来蒸人血馒头的巨型流量蒸笼。
直到半年过去之后的几天前,大家都差不多要淡忘这个事情的时候,法院判决里出现了这么一段非常短小的关键词:
「罪犯未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主观认为女儿遭受遇难同学的欺负...」
扫到「主观认为」这四个字的瞬间,我立即明白了。我明白了当时一口气直接用手机打下的3000字不是在凭感觉写小说般胡说八道,我明白了我的怀疑与愤怒的充分合理性,我再度确认了我至少还算是正常人。同时,还有无数细节在脑海里顷刻间重燃。我想到了他只有九岁,我想到了孩子班上老师和其他家长们一致表示他淘气但礼貌热情的正面评价,我想到他临死前对凶手说出的
『叔叔我真的没有!
』
这一句生命熄灭前最后的话。我有点难以控制眼泪的眼睛里打滚,我真的只能赶快写下来,因为那样能够拯救自己内心里的一些东西。在人间,能让自己心态不跌入悬崖并还能支撑自己前行,已经是精疲力尽还要谢天谢地的幸运了。其他人无论怎么想,You happy just good。当然,我也的确是在那之后、彻底觉得一切再也不会有任何卵用了。
任何卵用、毕竟还是需要建立在最起码的生而为人的常识、良知和同理心之上的。
孩子若泉下有知,
愿他能看到「主观认为」这四个字。
懂的,大局为重,一切低调化小的管理层想法,懂的。但即便如此,以中文为母语的所有人依然能够凭借这四个字充分解读出官方对于这个事件的最终定性,对于死去的九岁男孩的最终『平反』——
熊孩子一说、霸凌的指控,终究只是凶手与凶手一家的主观臆断。
孩子,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