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期致力于开辟环境友好型的产业承接之路能否达成政策预期?针对该问题,
文章将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政策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利用2000~2020年中国2545个县级市数据量化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当地空气质量的影响
。
2010
年
1
月,国务院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宣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正式成立。同年
10
月,广西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立。第二年,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立。
2012
年,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2013
年成立了
3
家国家级示范区,分别是:四川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江西省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及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2014
年,宁夏银川
——
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十大国家级产业承接示范区的局面由此形成。
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影响地区空气质量的两个机理:第一,
创新效应
。随着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设立,地区的创新激励提升,实现创新技术与环境质量的耦合发展,进而改善空气质量,创新效应的表现为专利数上升。第二,
结构效应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会诱发高污染行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挤出高污染企业从而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表现为高污染行业污染下降。
进一步采用
考虑溢出效应的双重差分方法
(Spillover-robust DID)考察国家级产业承接示范区是否会对周边地区的环境造成影响。设计如下的空间溢出效应双重差分模型:
文章将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设立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将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县级市为处理组,其余地区作为控制组,利用双重差分方法检验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后对空气质量的作用。关于空气质量的衡量,选取本
Van Donkelaar
等(
2019
)计算的全球
PM2.5
卫星栅格数据。本文利用
Arcgis
将数据定位到每个县级市,然后计算每个城市不同年度的
PM2.5
浓度的均值水平。
表1报告了承接产业与空气质量的回归结果。估计结果显示:
policy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
。第(7)列的估计结果显示,当城市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后,该地区PM2.5下降2.53%。实证结果表明:中国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摆脱了过去“先发展后治理”的粗放型模式。
将同一省份内,没有成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县级市作为对照组,进行分组回归。实证结果见表2。从表2中可以发现,
10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只有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宁夏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PM2.5的抑制作用不显著
。
图1报告了式(2)不同地理阈值下,系数γ的估计结果及对应的95%置信区间。可以发现,
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环境的改善作用在160km范围内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
。并且,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空间溢出效应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这一结论表明: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不仅不存在“以邻为壑”的污染转移效应,还能够带动周边地区改善环境质量。
包括: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排除其他政策干扰;排除风速的干扰;异质性处理效应。
文章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专利授权数据,并将其匹配到县级市。该数据包括发明专利授权数、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数。利用式(1),用专利授权指标替换被解释变量lnpm2.5,回归估计结果见表6。第(1)列是专利授权总数的回归结果,从结果上看,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可以显著提高地区的创新能力
。表6中后三列的实证结果表明,国
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不同类型专利的促进作用没有显著差异
。
进一步分析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环境政策的影响:是否会挤出高污染企业从而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
文章参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中对限制性行业标准的说明,将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和化工六大行业作为限制性行业。随后,利用2000~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考察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后,限制性行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计算出县级市每年限制性行业的在位企业个数、新进入企业个数和退出企业个数。利用式(1),替换被解释变量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
第(1)列是对限制性行业在位企业个数的实证结果,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限制性行业在位企业个数没有显著影响
。第(2)列和第(3)列分别是对新进入企业个数和退出企业个数的影响,
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会同时提高新进入企业个数和退出企业个数
。也就意味着,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高污染的限制性行业产业影响,加速企业的流动,在推动高污染企业退出的同时,吸引前沿技术企业进入,从而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