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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的共享电单车无一合规!出事故得用户自己担责赔偿

北京晨报  · 公众号  · 北京  · 2017-08-11 15:05

正文

7号电单车、芒果电单车、小蜜电单车……虽然交管部门多次叫停,但五花八门的共享电单车仍在投放,甚至还打出“合规共享电单车”的广告。记者调查体验发现,这些共享电单车并不合规,不仅均未上牌,而且不显示时速,骑行上路,险情频发。


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发生事故,使用者的权益毫无保障,有企业甚至在“用车文明公约”中写明,发生交通事故时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


从未“合规”过 曾多次叫停

    

记者发现,有的共享电单车打出“合规共享电单车”广告,真的合规吗?    

    

早在今年二三月,北京交管部门就已多次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为,约谈运营公司负责人,并明确称“共享电单车不合法”。今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北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相关新闻:电动自行车上牌才能上路!新规请您提意见……)


昨天下午,在望京SOHO,市民使用某品牌无号牌的共享电动车。邓伟摄

    

虽被叫停,但共享电单车仍“顶风”上路,活跃在地铁站、大型写字楼附近。昨日,记者在东单、西单及望京等地均发现了不同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包括同为黄色车身、有踏板的小蜜电单车和芒果电单车,以及身材略显娇小的7号电单车和小鹿单车。在望京SOHO附近一条非机动车道上,仅小蜜电单车就有五六十辆。

    

还有一个确凿证据证明共享电单车上路不合法——街面上的共享电单车均未上牌。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需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且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不能办理上牌登记。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会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


邓伟摄    

不显示时速 出事没保障

    

“骑共享电单车,省劲,快!”一位开锁取共享电单车的行人对记者说。

    

记者体验发现,共享电单车的确快,快到不显示时速。虽然几种共享电单车均安装了脚蹬子,但基本成为摆设,因为沉重的车身如果不给电,仅靠脚蹬根本骑不动。而且,共享电单车均不能显示时速,电力给到最强时,速度非常快。


昨日,记者先后体验骑行了7号电单车、芒果电单车和小鹿单车,车速最快时几乎能赶得上通过路口的机动车。“不知道限速多少,反正挺快的。”家住望京的郭先生经常骑行共享电单车,“要是像家用电动车那样显示时速,还能控制一点儿速度。” 


出现在北京街头的芒果电单车。

    

按照国标规定,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车为超标车型,不予备案不予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得上路行驶显然,共享电单车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记者尝试使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不同电单车,均通过了验证。

    

穿梭于车流之中的共享电单车,风驰电掣,令人担忧。昨日下午,记者在东直门桥上环岛看到,一辆小蜜电单车上,前后坐着两名女子,她们由南向北快速驶过环岛,先后有四五辆进出环岛的机动车被别停,险些追尾。

    

不仅危险,发生事故之后,还无处索赔。一线交警表示,这些没上牌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没保险、索赔难的风险。

    

值得使用者注意的是,共享电单车实际也在规避自己的安全风险,例如7号电单车就在APP中的“用车文明公约”中强调,“当发生有、无人员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补偿车辆、人员损失。”


7号电单     

真正叫停需多部门联手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表示,既然“不发展”,交通主管部门、市政市容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就应该联手管理并严格执法,对路面上的违规骑行进行处罚,并从源头上限制违规车辆投放,做到真正叫停。

    

为何共享单车可以鼓励,共享电单车就要叫停?陈艳艳表示,电动车车身重、速度快,跟非机动车混行时,非机动车“吃亏”;跟机动车混行时,骑电动单车的人又属于弱势,“同类速度的车辆应在同类道路内行驶,电动车最尴尬的问题就是没有独立的路权。”

    

实际上,共享电单车由于需要充电,骑行范围、停靠点都有限制,维护成本也较高。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撰文 │ 孙宏阳

编辑 │ 曾佳佳

图片来源:北京日报、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