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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他们在春节前收到了司法救助金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 2025-02-06 20:02

正文


“爸,我治病的钱终于有着落了!” 春节前夕,宜良县检察院检察人员来到小艳(化名)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中。当天,家住阳宗海管委会汤池街道的小平(化名)也拿到了司法救助金。



小艳和小平分别是两个刑事案件被害人(已死亡)的近亲属,正值花样年华,却失去了亲人的爱。小艳因无法接受亲人的离世,被诊断为重度抑郁,需长期服药治疗。而成为事实孤儿的小平,只能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


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注意到了小艳和小平的情况,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经核实了解后认为,小艳和小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检察官主动到小艳、小平家现场办公,为他们办理了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经请示上级部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小艳和小平开展联合救助,由昆明市检察院向昆明市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宜良县检察院同步对小艳、小平开展心理疏导、民政临时救助、职业规划等多元帮扶措施。


春节前,检察官及时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两人手中,并鼓励他们要好好生活、好好学习,尽快走出阴霾。



得到救助的小艳、小平重燃了对生活、学习的信心。再次见面,小平的奶奶向检察官介绍了小平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并表示将用好国家司法救助金,把孩子培养成才、回报党的关怀。同时,小艳的身体、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告诉检察官自己的病情好多了,下一步打算学做糕点。


2024年1月至今,宜良县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为26个困境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37.5万元,依托与县民政局、县妇联等8家社会救助单位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向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移送了9件社会救助帮扶线索,被移送单位高度重视线索的核实工作,积极反馈线索核实情况,发挥了机制的最大效用,让处在困境中的受害家庭得到了全方位的关爱,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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