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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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康书记说的对,不拆旧怎么建新呢?何况是违法建筑!

中国城市规划  · 公众号  ·  · 2017-04-12 19:13

正文

编者按:根据2016年7月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建规[2016]642号),住建部组织32个督查组于去年11至12月,分别对32个省(区、市)开展了全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现摘选督查报告供各地参考,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并附各地工作进展。


本期专栏目录:


督查报告

1.上海市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先难后易治理违建

2.福建省搭建信息化平台有序推动工作,拆建并举提升城市品质

3.云南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启动早,实现城乡全域覆盖


各地工作进展

4.湖南省岳阳加速推进违法建设治理

5.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的拆违治乱之路

6.拆违大动作 依法拔钉子:济南3个月拆除违法建设上万处

7.淄博市张店区 既挂帅又出征 违建治理铁腕重拳显实效


第三督察组汇报


上海黄浦“拆违十条”破解老城厢拆违难(2016.08)


上海市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先难后易治理违建


一、组织建设情况


(一)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上海市市级层面成立违法建筑治理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9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统筹协调全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各区照此模式设立区级层面的违法建筑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并拓展延伸向各街镇,逐级强化对拆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协同治理、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在市级层面,上海市建立了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机制包括军地协调平台、涉铁协调平台、央企协调平台等。并从市级部门形成信息共享,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包括与市国资委对市属国企开展联合督办、与市城管执法局结合第三方力量共同核验暗访,与各区建立双月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等;各区、街镇也通过各级拆违办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建立了巡查发现、统筹协调、联勤联动、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


二、政策出台情况


1999年,上海市通过人大审议,出台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的拆除主体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对《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可以迅速查处的内容。地方立法为强化违法建筑源头控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014年,上海市委提出了有力破解城市管理领域的难题顽症,加强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违法建筑、无序设摊、群租、黑车的基本要求。6月,市建设管理委等9个部门在市人大法工委等的支持下,总结了以往的工作经验,从整合法律资源、加强顶层设计的角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要求,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市、区、街镇三级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体系,强化基层组织;二是强化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网格化管理等多渠道发现机制;三是引用《城乡规划法》,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再次强化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可以迅速查处的内容;四是全面运用相关法律资源,形成综合治理格局,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五是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2015年初,上海市对《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继续由市建设管理委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继续挖掘法律资源、大力制止违法建设,在市人大、市高法院的支持下,对节假日突击搭建的违法建筑,明确节假日后依然按照正在搭建违法建筑予以快速查处。二是联勤联动,如:与消防部门联动,对有重大消防隐患的违法建筑停业封门;与经信部门联动,将违法当事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与房地产交易部门联动,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限制抵押、交易;与公用事业部门联动,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停水、停电、停气;与公安部门联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三是要求各区批量启动执法程序,对于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违法建筑,集中启动执法程序,体现公平,提高效率。四是加大督办力度,针对重大典型违法建筑,由市拆违办会同市级部门加强对各区的指导,由各区拆违办整合力量,坚决拆除。


《若干规定》、《实施意见》、《若干意见》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地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违法建筑查处拆除一般程序操作手册》、《违法建筑快速查处拆除操作手册》、《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告知单》等地方法规及陆续配套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已基本形成体系,共同构造了上海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框架和基础。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要求在社会各界发挥了积极的教育引导作用,各类查处措施对违法搭建当事人形成了警示威慑作用,详细的操作规则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现状违法建设摸底及查处进度


(一)摸底情况。上海市以基层组织排摸、区里指导审查、市里抽查核验的工作模式实施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了违法建设台账信息平台。至2016年1月底,已上账无证建筑约41万处、1.7亿平方米。


(二)查处进度。2010-2013年,上海市每年拆违量在四、五百万平方米左右;2014年,共拆除违法建筑1007万平方米,2015年,共拆除违法建筑1392万平方米;2016年拆除违法建筑5141万平方米。


四、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和查处情况


(一)发现途径。上海市在发现违建环节,主要依靠网格化管理系统和举报热线。网格管理员通过巡查发现违建,直接录入手机终端,终端会自动将违建信息发往违建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部门两小时内赶往现场进行核查,注重的是快速发现快速处理机制。


(二)管理方式。上海市出台法律法规对新生违建“零容忍”政策予以支撑。2009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增加了对正在搭建违法建设可以迅速查处的内容。2015年,上海市在市人大、市高法的支持下,对节假日突击搭建的违法建设,明确规定节假日后依然按照正在搭建违法建设予以快速查处。同时,还规定对位于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违法建设,可以实施立即代履行快速拆除。在司法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上海市新生违建基本实现7天内快速拆除。


五、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5年6月,上海市启动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实施了两轮共28个市级重点区块、258个区级重点区块和若干个街镇级自选区块的综合治理工作,第一、二轮的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共拆除违法建筑2145万平方米。第三轮的工作已启动,预计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通过连续三轮的“五违四必”综合整治,确保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号)。


上海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与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产业结构调整、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先难后易,把群众最不满意、环境问题最突出、整治难度最大的区域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应拆尽拆,应管尽管”的原则,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经营、违法居住等“五违”现象。


六、工作措施


(一)治理违建先难后易。上海市率先治理党员干部、公字单位违法建设,打消老百姓不患寡患不均的疑虑。同时,上海市各市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亲自联系督办市级重点区块,采取领导包片、负责到底的方式,2015年,有7位市级领导参与包片工作,将全市16个区全部包片到个人;2016年,8位市级领导参与包片工作,将全市16个区包片到个人。在领导包片分工,公字为鉴,率先治理市级单位、驻沪部队、中央单位违法建设,在此带头作用下,上海市将治理违建工作推上快车道。


(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上海市针对违法建筑及其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运用多元的法律资源,综合执法综合施策。如对上市企业、名人显要进行信用注记,房屋买卖、融资抵押进行限制交易,对生产经营进行停水停电等。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在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勤联动、综合执法的高压态势下,才可能对违法当事人形成足够的震慑力,令其回归理性、搬空拆清。同时,对违法建筑中设施设备的搬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分流等,给予适当补贴,有利于避免引发违建当事人血本无归后铤而走险的极端事件。


(三)执法重心下沉。上海市于2015年启动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通过“区属街管街用、镇属镇管镇用”的方式,将城管执法力量全面充实到基层一线;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各种管理资源与执法力量向基层聚焦、倾斜,夯实基层组织的社会治理责任与能力,着力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随着街镇拆违办的全覆盖,属地责任全面落实,各街镇成为拆违工作的主力军,上海市80%以上的拆违工作都在街镇层面完成。


第十五督察组汇报


福州市拆除违建,保障地铁一号线建设


福建省搭建信息化平台有序推动工作 拆建并举提升城市品质


一、工作部署情况


福建省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4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即印发《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7号),在全省开展“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累计摸底违建面积1.51亿平方米,拆除“两违”面积1.31亿平方米。


福建省按照部里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部署,省治违办先后下发《关于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全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要求制定地级市及县级市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和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稳妥推进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


目前,福建省各设市城市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具体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开展建成区全覆盖的违法建设摸排清查工作,建立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台账。


二、组织建设情况


(一)机构建设。2014年,福建省即成立了由分管省领导为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工商局、信访局、法制办、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的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由厅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抽调专门力量,负责“两违”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各城市均按要求成立治违组织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以“一把手”工程来抓治违工作。福州市成立了“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拨付专项工作资金,安排专门办公场所;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市(县、区)主要领导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将治违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共同实施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协同治理、联动执法的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制度建设。福建省自“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从加大巡查发现力度、加强治理协作联动、加快有效疏导、构建常态长效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长效机制,出台“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规范投诉举报办理、“两违”面积计算、档案管理等20多份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福建省违法建筑查处条例》地方立法。福州市出台了《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新增“两违”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下发了《关于禁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等。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价。福建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形成省里每半年、各设区市每季度以及各县(市、区)每月组织一次的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结合的工作机制,并不定期对摸底和拆违数据实行重点抽查、实地核实。还建立了省治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设区市制度,实行点对点调研督导。福州、泉州均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泉州市加大检查考评通报力度及时掌握月、季工作推进情况,并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三、新增违法建设情况


福建省坚持“早宣传、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持续严控“两违”行为,对新增“两违”行为做到“零容忍”,实行“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基本做到了违法建设“零增长”。


(一)多种形式发现。各地强化网格巡查,将巡查区域网格化管理,合理划分片区,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片区、巡查时段、巡查重点及相应的具体措施,将职责细化落实到部门、乡镇、村(居)委会,落实到人。同时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手机执法等新技术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开通省、市、县、镇四级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主动发现违法建设的天罗地网。


(二)强力拆除违建。年初省里就将年度拆违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地。2014年以来,福建省统一组织了开展“百日攻坚”、“百日会战”行动,治理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四重点”,对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即: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主题拆违、集中拆违,突出重点,成效显著,助推城乡环境改善。福州市结合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对各个项目用地的巡查力度,严查博赔抢建行为;泉州市围绕“五个泉州”建设,开展海丝申遗点周边整治等主题拆违行动。


(三)实施快速查处。各地全面梳理涉及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执法、环保、安全、消防、工商、供水、供电等方面法律法规,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快速查处和倒逼机制。福州市出台《城区“两违”查处规程》对发现的在建“两违”规范实施快速查处程序。


四、现状违法建设情况


(一)建成区现状总规模。经各城市初步调查摸底,福建省城市建成区总面积为2541.03平方公里,违法建设建筑面积1010.97万平方米。各设市城市均建立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台账,全面掌握历史违法建设的实施主体、发生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了分类,为下一步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治理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1月至10月底,福建省设市城市建成区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查处存量违法建设建筑面积764万平方米。


五、好的做法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得力。福建省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2014年即由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7号),并成立了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由省政府召开全省“两违”综合治理现场会。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进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两年来累计拆除“两违”1.31亿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建蔓延的势头。


(二)拆建并举,提升城市品质。在福建省治违办的统筹布置下,部分城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理,有效疏导了居民建房需求,即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问题,又促进社会和谐。福州市鼓楼区将处置类别细化为强制拆除、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统一拆除、限期自拆、暂缓拆除等6大类24项,将拆违工作与历史文化保护、景观改造、宜居建设、市政设施项目建设等结合起来,拆后腾出的土地35%用于公共停车场、消防通道、休闲公园、文化活动中心、景观改造等项目建设,10%作为绿化带、街头小景观、小绿地建设,55%作为展示“无违建”创建成果、弘扬“三山”文化、历史风貌的重要阵地,拆后腾出的土地全部实现还地于民、还地于公共服务,打造了军门社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等一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样板街区,使群众感受到拆违的实际成效,增加拆违的“向心力”。


(三)搭建信息化平台,工作推动有序。福建省治违办开发启用了全省“两违”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要求各地建立“一违一档”,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人、归档及时、管理规范,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一违一档”数据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实现精准统计、详尽展示、便捷查询。针对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工作,福建省治违办又及时增加信息系统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统计模块,要求各地建立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台账,全面掌握历史违法建设的实施主体、发生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及时将排查出的建成区违法建设和查处情况录入省“两违”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方便掌握汇总全省治违数据动态并定期分析通报,督促各地推动工作开展。


第二十三督察组汇报


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启动早 实现城乡全域覆盖


总体上看,云南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了国家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启动早、成效明显,同时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现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城乡全域覆盖,进一步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截至2016年10月,云南省共普查违法建设建筑面积2196.15万平方米,查处违法建筑面积984.27万平方米,完成现阶段普查总量的44.81%。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措施、工作目标的制定及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治理违法建设政策措施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对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五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云南省住建厅制定出台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范围、原则、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三是全面推进云南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5月26日,云南省在蒙自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部署了云南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5年行动,出台了“一计划三方案”,即《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及《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行动方案》、《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将违法建设工作与城乡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并覆盖城乡全域。8月15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突破难点、把握重点,坚决整治违法违规建筑。10月17日,云南省在昭通召开了全省整治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现场工作推进会。


(二)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立了以云南省委副书记任组长、4位省领导任副组长的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书记、县(市)长亲自挂帅任组长,成立州市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省级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州市领导小组督促推进、县区领导小组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法规,依法治违。制定了《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已经于2017年4月7日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云南省级相关部门制定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方案、整治城市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省法院、国土资源厅也正在起草相关文件,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是广泛宣传,监督到位。从9月28日开始,云南日报头版、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广新闻”和“云南新闻联播”、云南网首页分别开设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进行时”专栏,对整治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积累的有益经验进行集中宣传;对工作不力,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垃圾围城、交通拥堵、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方面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云南省委、省政府已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违法建设治理等有关工作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围绕任务分解、工作推进、目标实现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肃追究问责。对规模大、体量大、影响坏、拆除难的违法违规建筑,将实行媒体公示、挂牌督办、限时拆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监督作用,通过代表委员视察、明察暗访等方式,促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走向深入。设立群众热线,搭建微信公众平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违法违规建筑无处立足、无处藏身。


(三)多措并举,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学习借鉴先进。云南省党政领导、多部门,分别到浙江、上海学习违法建筑治理经验;各州市间相互借鉴学习。2016年10月17日,云南省在昭通召开了全省整治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现场工作推进会,并介绍了各州市的先进经验。其中,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在违法建设治理上总结了“655”的工作方法。即:摸家底、盯目标,确保整治精准发力,实现“两违”行为零容忍、调查摸底零盲区、“两违”建筑零增量、和谐拆违零冲突、依法惩处零宽容“6个零目标”;抓重点,切实做到始终坚持分类处理、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始终坚持重点突破、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始终坚持干部带头“5个始终”;强保障,全力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群众工作到位、拆迁安置到位、长效管理到位“5个到位”。目前,昭阳区共整合资金10.87亿元,累计拆除“两违”房屋5854户、240.2万平方米。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总结推广大理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借鉴外省“多规合一”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空间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提升各级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城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划定城镇、村庄建设增长边界和各类管控界线,明确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明确风貌管控措施要求,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提供规划依据。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开通了工作开展QQ群、微信群和工作交流电话。购买违法建筑治理档案及地图绘制技术专业服务,于2016年10月28日开展了云南省违法违规建筑现状摸底调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省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工作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共计398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面积较大、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重点治理。结合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环境整治、惩恶扬善改善社会风气等工作,做到拆、控、建、管统筹安排,为百姓生活品质提升、城乡发展提质腾出了空间。丽江市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上采取了“四保障”“六坚持”的工作措施,围绕中心城市青龙路、西线游路沿线、泸沽湖景区、宁蒗县城等重点区域,以铁腕整治的决心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2015年至2016年10月底,丽江市共拆除“两违”建筑24.835万平方米(含拆除的存量违法建筑面积8.7839万平方米),做到了“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五是维护公平和稳定。在违法建设的查处上,云南省坚持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的态度,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坚决打击治理工作中的寻租、腐败现象,确保执法公平正义。同时,带着深厚感情认真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既杜绝了不法得利,也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迪庆州针对每一起违法建设,从发现到拆除,均按照程序下发法律文书、留存图片资料,由负责办理的人员进行归整入档,确保了违法建设查处公平公正和档案的完整性。


六是严控新增违法建设。严控土地源头,加强土地的供前、使用和事后的监督管理;严格建筑规划审批,强化规划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没收非法所得,追缴有关税费。丽江市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巡查网络和快速处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规划监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苗头,确保了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零增长”。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云南省委、省政府已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违法建设治理等有关工作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各州市按照省委、政府的要求,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制度。昆明市“两违”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昆农整办[2016]2号),明确了违法监督员的责任和考核要求。昆明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纪律的通知》,定期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并严肃处理。丽江市政府“两违”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按每两个月督查一次的要求,对各县(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全面介入,严肃追究整治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按要求整改“两违”工程或干涉阻碍整治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特别对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人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律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岳阳市禁违拆违治违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禁违中队正在对违发建筑进行拆除(2016.8)


湖南省岳阳加速推进违法建设治理


2012年,该市就已全面打响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战,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牵头的禁违拆违治违工领导小组,提出违法建设查处率100%,违法建设拆除率100%,新增违法建设“零”记录的“110”目标。2016年3月24日,制定下发了《岳阳市城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大升级实施方案》,设立了“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法建设两年清零”的工作目标。2016年该市全面推进拆违攻坚行动,全年城区共拆除各类违建5320处110.9万平方米,为岳阳历史上拆违数量最多,影响最广,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湖南日报四版头条连续刊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一是科技查违,新增违建大幅下降。


采取“天上看、地下查”的查违手段,采取了遥感卫星动态监测和大飞机高清航拍新增建(构)筑物,航片核查2012年以来累计违建图斑33522处;卫星图片动态比对2016年变化图班;建立了市城区禁违数字监控平台,专设30名禁违信息员分片负责巡查暗访,确保新增违建及时发现,即时拆除。


二是领导包片,存量违建拆除显著攀升。


实施市委常委带头管大片、市级领导联点小片区,划定71个片区,实行集中攻坚、连片推进,拆除存量违建102.3万平方米,占拆违总量的92.3%。突出重点区域和部位,拆除大体量、影响恶劣典型违建37处(片),震慑作用显著提升。


三是社会评议,舆论监督效能显现。


组建了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网民和市民代表的禁拆治违市民监督团,积极开展新增违建暗访曝光,存量违建片区清零监督评议,市民参与禁违热情高涨,社会监督明显提高。


四是建章立制,构建常效常态机制。


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关于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中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岳阳市城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市城市规划区房屋登记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禁违村组为主,区乡连责,拆违区乡为主,村组连责,治违属地为主,部门连责的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了新增违法建设挂(销)号、航拍及卫片比对查违、存量违建片区清零核查、违法建设“零补偿”、 民生建房批后监管、典型违法建设突破、舆论宣传引导、约谈查处问责、督查考评、市民监督团监督评议工作机制等十大工作机制,构建了常效常态的禁违工作机制体系。


2017年3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召开棚户(旧城)区改造暨禁违拆违治违、土地依法征收工作大会,市长刘和生、市委副书记李爱武等全体市级领导及各部门单位约1100人与会,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住建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升温。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头上有指标、肩上有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速加快推进,挂图作战,倒排进度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全力向前赶,抓紧抓实,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供稿单位:岳阳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拆违治乱办公室



东营区拆除胜利街道新区北部片区7处违法建设(2016.4)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的拆违治乱之路



“多、滥、杂、破”的大型立柱广告牌不见了,小区里的乱搭乱建消失了,形色各异的违法建设越来越少了,模糊的城市天际线明亮起来,居民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秀美宜居.....这是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一年多来悄然发生的新变化。随着东营市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东营区中心城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升,这些变化无不显示了城市建设管理者的决心、智慧和毅力。


一、拆违治乱,缘起对这座城市最深沉的爱


近年来,住宅小区违章搭建、圈占绿地、开挖地下室,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触目惊心,不仅严重破坏了小区整体环境,也造成了众多的安全隐患。一夜之间,城建项目迁占范围内“突击房”批量上阵,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不堪承受之痛。在东营区这个因油兴起的矿区城市,由于历史建设原因形成了大量的违法建设,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全区违法建设已达3442处、155.6万余平方米。


城市违法建设是历史留存的顽疾,是城市治理的难点。东营区也不例外,多年来始终未走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它侵占的,是城市的公共空间;破坏的,是城市的文明秩序;损害的,是周边居民的应有利益;亵渎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造成的,是重大安全隐患和“脏乱差”的环境,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深恶痛绝,依法严厉打击、彻底铲除违建毒瘤,护航经济、生态、环境的科学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二、时代召唤,吹响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号角


对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对违法建设挥起法制的铁拳!2015年9月28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作出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东营区迅速行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战,组建了由城管、土地、规划、住建等27个部门单位、镇街组成的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严控新增违建与依法处置历史违建并举,整治范围覆盖东营区行政区划全境,一场史无前例的拆违治乱攻坚战全面打响!


三、党员干部带头,全员上阵向各类违法建设亮剑


“要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党政机关、部门单位带头拆除违建”,这是东营区委、区政府给党员干部职工下达的第一道严令。凡是有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不讲条件、不讲客观、不讲特殊,带头自行拆除,决不搞法外施恩、法外容情,哪个单位的党员干部有违法建设的,这个单位必须包干做工作;部门、单位有违法建设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先行实施拆除。通过党员干部、部门单位带头,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广泛发动群众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既减少了违建户的经济损失,又能够有效地钝化矛盾、消除对立情绪。


充分发挥基层防违、控违、治违作用,“拆违治乱,全员上阵”,在东营区几个任务繁重的城区街道,已经成为工作常态。


黄河路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奋战在拆违一线,与村两委成员紧密结合,实现街村联动,充分发动群众,做好调查摸底、限期整改、拆除清理等工作。拆除耿井村养殖区、西二路、章丘路等重点区块违法建设49万余平方米。辛店街道、文汇街道工作作风扎实、硬朗,以抓党建和村居主体责任促工作开展。在西五路、西二路重点区块整治现场,“我家这个板房放在这儿,是居委会同意的”“能保证一户不剩的全拆吗?万一我家拆了,别人不拆怎么办?”违建户把工作人员团团围住,情绪非常激动。“顶住压力,形成合力”,街道动员辛店、红卫等村居党员干部带头拆除,消除违建户顾虑,工作很快得以突破。一个月的时间,6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全部拆除,没有引发任何社会稳定问题,创造了拆违治乱新速度。“村居街巷换新颜,拆违治乱应民心”,胜园街道敢于啃下“硬骨头”、扫除“拦路虎”、挪走“绊脚石”,对村居区域的违法建设全面出击,制定《辖区分片责任制度》,精细划分责任区域,全力推进村居拆违治乱工作。六户、牛庄、史口、龙居四个镇也安排专门责任干部,深入社区、村居,层层抓拆违、处处治乱象,全区拆除村居内违法建设累计达13.8万平方米,筑就了街头巷尾的民心工程。


四、“千人会战”重拳出击抢建、抢栽非法行为


东营区新区北部片区是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旧城改造片区,部分不法当事人趁重点项目实施空隙,见缝插针,“种房”、“种院”、种苗木,非法套取征收补偿。


针对“抢建”、“抢栽”不良风气,东营区“重拳出击”!2016年4月26日,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区城管、国土、公安、消防、卫生、各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合行动,调集工作人员1300人,调用12台大型机械设备,集中拆除厂房、仓库及院落等违法建设7处、面积1.8万平方米,清理抢栽苗木1000余棵,腾空土地2.2万平方米。周边光明家园、万芳园、锦绣龙轩等小区的居民,面对豁然开朗的周边环境,无不拍手称快。


五、“高炮”“拦路楼”消失了,群众点赞了


多年来,以“多、滥、杂、破”形象示人的大型单立柱广告牌,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带来视觉污染和安全隐患。面对利益矛盾突出的大型立柱广告牌拆除任务,自2016年5月5日起,东营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多次组织市、区公路部门、山东高速集团、有关广告公司召开广告牌整治工作调度会,加强工作对接,消除抵触阻力,区城管局、六户镇、商贸园率先行动,其他责任单位也不等不靠,攻坚克难,6月1日至6月20日,对设置在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以及城区主要路口周边的359处、39650平方米的大型立柱广告牌全部实施拆除,彻底消除了视觉污染和安全隐患。


东营区庐山路工农村段,是中心城区有名的“卡脖子”路,一栋年久失修的楼房横跨庐山路多年,仅留20米的狭窄通道,交通隐患多、群众出行不便,社会反映强烈。东营区坚持以人为本,多方协调,克服重重困难,对6户油田遗属以及23户困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后,拆除顺利实施。在庐山路上存在十多年、危险的“拦路楼”不见了,赢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赞誉,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六、“四心”拆违,助力美丽东营区建设


东营区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坚持说服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良好成效。2016年12月22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发出通报,对东营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给予通报表扬。回首近两年的拆违治乱工作,东营区实施的“四心”拆违成效显著。


党政领导有决心。短时间内突破矛盾复杂、问题集中、困难重重的拆违治乱工作,取决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果断决策、坚强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拆违一线进行现场调研、高频度调度拆违治乱工作,统一全区上下思想,对拆违治乱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干部群众有信心。立足镇街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在各镇、街道、社区、村居层层组建拆违治乱办公室,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权、责、限”,属地管理作用的发挥直接决定了拆违治乱工作的成效。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以身作则,为群众作出表率。关注民生,做好群众之本,对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全民参与拆违,无坚不摧。


排兵布阵有慧心。“拆违治乱,宣传先行”,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夯实拆违治乱群众基础,拆违治乱工作开展便会势如破竹,“摄像机强过挖掘机”“好势头胜过铁榔头”并非一句空话,宣传彰显出无形巨力。


东营区结合市、区重点工程项目迁占、土地卫片整治拆除违法建设70万余平方米,借重点工作之力实现拆违突破,强有力的带动了拆违治乱全局;完善区、镇街、村社、居民四级巡查管控机制,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实现“即查即拆”,坚决扎住增量。同时立足法制思维,按照市、区拆违治乱有关政策,对存量违建推行和谐、稳定、快速的协议拆除。


合力攻坚有恒心。拆违治乱“一盘棋”,东营区各镇街、城管、国土、住建、规划、消防、公安、信访、纪检等部门单位对拆违治乱工作坚定执行、通力协作,形成了执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强大执法合力,让企图顶风违法建设的当事人闻风丧胆,是突破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坚强后盾。


七、拆改结合,全面展现拆违治乱工作成效


截至2017年3月底,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东营区已累计拆除违法建设2328余处,总面积142.5万余平方米,超额完成了违建拆除年度任务,完成总任务量的90.3%,拆除大型立柱广告牌359处。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治理成果,是拆违治乱工作的意义所在和根本目的。对于通过拆除腾空的土地区块,东营区始终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集中治理违法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实施了西五路、天目山路、西二路、东二路、庐山路、东青高速两侧、森林公园等一大批市、区重点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


东营市东营区通过拆违治乱工作,全面加强了社会治理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加速了城市的更新改造,锻炼了全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得以全面提升,美丽东营区建设之路愈加宽广!(供稿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拆违治乱办公室)


拆违大动作依法拔钉子




贵都花园9号楼南面整治后。 资料图片

 

拆违大动作 依法拔钉子 济南3个月拆除违法建设上万处 


核心阅读:屡建屡拆、屡拆屡建,很多城市都面临这样的拆违怪圈。如何界定违法建设?涉“公”违建拆得动吗?怎样照顾困难群体?今年以来,山东济南市多部门联动,对违法建设实施台账管理、联合惩戒,探索一条法治化、制度化的路径。截至4月7日,累计拆除违建10187处。

 

对于肖斌来说,在济南市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工作的10余年里,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整治过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区内的违建。即便如此,在今年1月的摸底排查中,这个别墅区全部311户业主,仍有261户存在违建问题。当“硬骨头”遇上了拆违“大动作”,肖斌觉得希望大增。

 

“是不会管?不能管?不想管?还是不敢管?”去年底,一封反映济南城市管理问题的来信引发热议,信中历数了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情况。济南市委主要领导在会议上当场宣读了这封信,由此拉开了拆违拆临行动的序幕。

 

以法为绳,联动惩戒,业主主动拆除违建

 

国华东方美郡别墅群,坐落于济南千佛山景区后,2008年交房至今已有8年多。或因业主间的攀比、或因房屋自身设计问题、或因当初开发商的口头承诺,私搭乱建屡禁不绝。有的业主私自建车库,有的在别墅外建起“楼外楼”,有的甚至把公共区域的小山改成私家花园……

 

这几年,城管部门设置专门岗亭,限制装修材料进出。“但这个小区里住的都是不差钱的主儿,你今天拆完了,等风头一过,立马又重新建了起来。”肖斌无奈地说。这块“硬骨头”一直横在那儿,成了违建乱建的“标志”。

 

3月16日,济南市城管、城乡建设等13个部门在国华东方美郡召开拆违媒体见面会。在此之前,市规划、房管、工商、城乡建设、金融、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对国华东方美郡违建责任主体采取惩戒措施的通告》。两户业主因违建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很快完成了自拆。

 

与此同时,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发布了《关于暂缓违建房屋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存在违建情况房屋暂缓办理上市交易的工作程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起草《关于对违法违章建设企业监管和信用惩戒的通知》……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市规划局都采取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能,出手整治。

 

强大的压力下,很多业主开始主动拆除违建。截至3月31日,国华东方美郡261户违建业主中,有256户业主正在进行自拆、承诺自拆或整改,达到违建户数的98%。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吕灿华认为,跳出拆违怪圈,就是要以法为绳,严格依照和执行好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拆违于法有据,同时多部门联动惩戒,加大违建者的违法成本,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将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以柔克刚,化解矛盾,拆后跟进优化环境

 

与肖斌不同,市中区王官庄街道英华苑社区居委会主任戚曼面对的则是另外一道难题。

 

戚曼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社区工作,贵都花园属于她的服务范围。这个90年代建成的开放小区,住的多是退休老人。很多一楼的业主把门前的空地圈了起来,当成自家小院。按照业主的说法,这是当时开发商承诺留给他们的小院,已经占了20年了。

 

济南这次大规模拆违拆临给了戚曼解决难题的机会。因为这次行动要求,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要“建绿透绿”,第一时间跟上相关环境整治和修缮工作,这样就能和住户讲讲将来的“好处”。

 

去年底开始,戚曼和城管人员一起,挨家挨户做工作。违建背后有着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和利益纠葛,想说服住户,难度可想而知。

 

“一开始,大家根本不接受,有的直接破口大骂,说啥难听的都有。”戚曼说,“这个时候你还不能扭头走,要不大爷大妈们会感觉有气使不出,更来劲。”对于说服工作中遇到的阻力,戚曼养成了“逆来顺受”的好脾气。戚曼和她的同事一遍又一遍向业主展示拆违后的规划,讲法律、谈政策、聊憧憬:“这里会规划一排停车位;这里会种上花草树木;这里会铺上花砖,方便大家散步……”

 

工作做通了,拆违得以推进。如今的贵都花园小区,不再凌乱堵塞。“心里多少还有些抵触情绪的业主,看到环境的改善,见了我也都高高兴兴。” 戚曼说。

 

“拆违拆临,绝不能只是一拆了之。事前把违建的历史背景、产权情况等调查清楚,把说服劝解工作做扎实;拆除后,新的规划建设要及时跟上,确保公众能第一时间感受到拆违带来的整洁和便利,给后续的拆违工作做出榜样。”吕灿华说。

 

以身作则,先公后私,接受监督维护公平

 

济南,近几年常被以“大县城”等称呼调侃,对于拆违拆临、整治城市环境,市民的要求很迫切,呼声越来越高。然而,拆违拆临牵涉多方利益,面临的形势复杂,困难重重。拆违之初,不但很多涉嫌违建的人持观望态度,很多市民也不看好。

 

行动一开始,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就提出要求:推进拆违拆临,法治有要求、群众有呼声、政府有布置。要按照“先政府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思路,深入推进拆违拆临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形成合力、建立联动机制、敢于动真碰硬,把违法违章行为与诚信系统挂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济南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阶次实施、压茬推进”为整体思路,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拆违拆临行动拆除任务台账,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举报,明确拆除截止日期。而所谓压茬,就是要让拆违工作层层推进,每个阶段都扎扎实实,做出效果。目前,拆除任务台账已公布至第二期第三部分,从第一期的288处,到第二期的11981处,均已基本完成拆除任务。

 

在行动中,涉“公”类违建的拆除截止日期一般均早于非涉公类。在第二期第二部分任务台账中就要求,违法建设要求在4月底前拆除完毕,其中涉“公”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户外广告要于3月31日前拆除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拆除、清理完毕的,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措施。截至4月7日,济南市累计拆除违建10187处。

 

而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体,济南市要求有关部门保障托底,想方设法妥善安置好,决不能出现拆除违建导致困难群体流离失所等问题。


违建治理铁腕重拳

显实效


淄博市张店区某处违建鸟瞰


淄博市张店区 既挂帅又出征 违建治理铁腕重拳显实效


自淄博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张店区全区上下群策群力,按照“铁腕治理、重拳出击,彻查彻治、不留死角”原则,各大班子领导分别出席所挂包镇、街道动员会,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现场督导调度,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形成了“纵贯到底、横连到边、一发全动”的工作格局。

 

舆论引导、调查摸底、拆改结合等方面协同推进、“四位一体”,以村居、社区和物业小区为网格,建立全区违法建设数据库,做到数据准、资料全、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并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依托“思想教育在前、督促自拆为主、依法帮拆为辅”的思路,做到既体现政策刚性、政府公信力和法律尊严,又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形成依法治理、规范执法、阳光拆违的工作合力。

 

专门下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安全管理的通知》,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扬尘污染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安全拆违、稳定拆违、和谐拆违;严格执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区115家单位20287名党员干部签订《张店区党员干部拆除违法建设承诺书》,208人主动申报了违法建筑,违法建筑面积 44367.21平方米;严格落实《城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问责暂行办法》,按照11项问责情形、2项从重问责情形,由区纪委监察局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或直接予以问责,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同时取消本单位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马尚镇践行“三个结合”做到“三个明确”

 

截止4月初,全区共下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通告》29430份,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81640份,悬挂宣传横幅2391条,播放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标语14734条,安排宣传车辆45台,接听投诉电话631个,下发督办单524份。全区共排查违法建设面积1138206平方米,已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92446平方米,其中建成区416629平方米,非建成区175807平方米。



住建部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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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征集

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征文,5月31日截止

2017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生态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征文,4月15日截止

“中规院杯”第9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论文奖(第十五届全国青年城市规划论文竞赛)征文,6月30日截止


本文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日报、淄博规划管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