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维特的说法:“正如其所研究的我们的当今社会一样,社会科学并不统一,而是一分为二:资产阶级社会学与马克思主义。这两条研究路线最重要的代表是马克斯·韦伯和卡尔·马克思。然而他们研究的领域却是同一个:一种现代经济与社会的‘资本主义’组织。”(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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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p.42)洛维特围绕相关问题完成了具有开创性意义的著作《马克斯·韦伯与卡尔·马克思》,正是凭借这一著作以及后续研究的不断推进,马克思与韦伯之间的共性越来越多地被发掘、揭示和关注。人们也越来越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二者之间的交集并非只在于共享了“现代社会与资本主义”这一研究主题那么简单,而更在于他们面对同一论题所采取的立场和方法具有某种近似性——或者用韦伯描述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关系的说法,具有某种“选择性的亲缘性”(Wahlverwandtschaft)。尽管这种近似性或亲缘性不应被过度夸大,但同样也不该被低估。并且值得重视的是,可以说正是在资本主义与新教伦理的问题上,马克思与韦伯之间的思想交汇得到了最有力的彰显。
吉登斯提醒人们:“认识到下面这点很重要,即韦伯关于资本主义与宗教的大量著述都是在这样一种语境下写就的:宣称以马克思为宗的学术著作泛滥不绝,但其中的许多著作要么采取了在韦伯看来的对马克思观点的庸俗化,要么相当大程度地偏离了韦伯眼中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宗旨。”(Giddens, p.296)在探讨韦伯与马克思的关系时,首先有必要明确区分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与当时打着马克思旗号的各种“马克思主义”论调。实际上,韦伯对马克思本人历史唯物主义精神的借鉴乃至继承,可能远远超出了人们通常的认知和想象。例如,雅思贝尔斯曾表示:“马克斯·韦伯欣赏马克思对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它是资本主义自我认识的第一步,并且作为一种科学发现对韦伯本人的观点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qtd. i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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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p.48)韦伯对马克思的继承或许不仅是全面的,即不仅同时继承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主义”和“唯物主义”两个面向,而且这种继承也是深刻的、富有创造性的。有观点就认为,总体而言,不仅“韦伯本人的许多工作显然都体现出对马克思历史方法的一种熟练运用”(Gerth and Mills,p.46),而且“因此韦伯本人的一部分工作可被视为通过一种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唯物主义来补全马克思经济上的唯物主义的尝试”。(ibid.,p.47)
具体到资本主义和新教伦理的问题上,韦伯尤其表现出与马克思之间的亲近和互补。在吉登斯看来,“对于马克思和韦伯来说,宗教体系表现了对人类价值的创造,因为后者不是人类生物构建中的‘既定’的东西,而是历史演进的结果”。(吉登斯,第286页)换言之,二者都明确承认包括基督教新教在内的宗教体系及其价值的历史性,而也正是凭借这种历史性,才有可能较为客观和真实地还原特定宗教在不同时代语境下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更进一步,尽管很难确定马克思在多大程度上会赞同韦伯所论述的有关新教伦理与现代资本主义精神之间亲缘性的具体内容,但马克思认可这种联系的历史重要性,而且也特别强调现代资本主义的禁欲理性,认为现代资本主义所具有的一种普遍化特征催生了其自身的“金钱道德”。(参见同上,第289页)由此可见,尽管韦伯的宗教社会学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具体分析进路和侧重面向各有不同,但正如韦伯在资本主义精神背后看到了新教伦理,马克思也在具有普遍异化作用的金钱道德背后看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禁欲理性,而后者正是韦伯试图揭示的新教伦理的核心内容。
尽管在对相关问题的基本立场上彼此相近,二者的理论视角却毕竟存在差异,不过也正是这种差异使得思想上的交汇与互补成为可能。在洛维特看来,上述差异可被简要概括为在二者学说中分别占据核心地位的“(自我)异化”与“理性化”概念背后的思路差异。(cf.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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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p.80)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不过是现代人所经历的同一异化进程的两个面向——宗教异化与政治-经济异化,或者说“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与“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4页)——并且宗教异化作为人民的鸦片,其苦难既是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而非像有的观点所片面认为的那样,称宗教异化仅仅是对人的政治-经济异化的反映与粉饰。尽管如此,马克思却从未否认资本主义有其独特的“精神”,且这种精神有着宗教意识形态上的历史来源。恰恰相反,“马克思既承认意识形态可以有一种部分的‘内在’自主发展,也承认其程度取决于特定社会的特殊因素,这点并无疑问。……换言之,马克思的立场与承认欧洲禁欲主义新教的独特特征与影响并非不可兼容”。(Giddens,p.300)
另一方面,在韦伯看来,尽管他的考察表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确实存在一种“选择性的亲缘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新教伦理作为“原因”产生出了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结果”。(cf.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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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pp.121-122)相反,他曾明确表示:“除非在现存的利益关系格局中已经存在某些经济条件,否则宗教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创造出这些条件以便为经济变革、甚至为有力推动经济变革提供某些可能性。”(Weber, 1968, p.577)因此,要从发生学上说明西方理性主义以及该领域内现代西方文明形式的特性,必须承认经济因素的根本重要性,并首先考虑经济条件。(cf. Weber, 1992, p.xxxix)在韦伯看来,认为资本主义精神只能作为宗教改革的某些效果的结果,或者甚至说作为一种经济体系的资本主义是宗教改革的一种创造,乃是一种愚蠢而教条的论点。(ibid.,p.49)由此可见,在强调经济因素根本重要性的前提下,对于观念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视,便不能被当作将韦伯划入“唯心主义”阵营的理由,而应该被视为他对庸俗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拒斥以及对马克思本人历史唯物主义真正精神的某种继承与发展。
当然,思想上的交汇与互补,并不能抹杀马克思与韦伯二者之间的重要差异。在吉登斯看来,对韦伯来说,世俗社会组织的技术危机在于其必然会抹杀或否定推动该社会发展的一些主导价值;对马克思而言,现代资本主义的异化特性则源于其阶级特性,并且异化将通过社会的革命性重组而得以消除。(参见吉登斯,第291页)而根据布莱恩·特纳的说法,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最终将通过革命斗争的形式来实现社会的转型;韦伯则认为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一个本质特征便是具有转型的潜能,但他对于在如此彻底地服从于理性化进程的社会中,是否还有机会争取人的自由即最终逃出“铁笼”,则态度模糊甚至表示悲观。(cf. B. S. Turner,1993a,p.7)迈耶给出了另一种视角,即韦伯与马克思之间的关键差别不在于细节而在于根本,马克思在原则上主张而韦伯所彻底拒斥的,是科学应处在回答社会历史的终极目标及其意义问题的位置上。对于强调价值中立的韦伯而言,科学没有资格回答关于历史的目的与意义的问题。(cf. Mayer,p.714)最终,上述观点似乎可以被整合进洛维特的以下总结中:“在韦伯看来是一种‘无法避免的命运’的东西,在马克思看来仅仅是人性的‘史前史’。在马克思设定真正人类历史开端的地方,韦伯看见了一种不负责任的‘信念’伦理学的开端。”(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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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pp.79-80)
在这种差异的基础上,就出现了两种可能的取向:一是将韦伯理论视为对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补充或完善;二是坚持认为马克思与韦伯之间存在理论张力,并强调前者对后者的优越性。支持前一种取向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归因于资本主义发展内在法则的经济生活的理性化,正是韦伯试图从更广阔的社会学视角出发来加以解释的。(cf. Birnbaum,p.137)换言之,可以将异化视为“社会的理性化”这一更广阔且更一般化的进程的一个特例,因为可以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视为通过作为交换符号的货币之发展而实现的交换关系之理性化的一个特例。(cf. B. S. Turner,1993b,p.212)采取第二条进路的观点则表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根本对立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人的社会性的特定异化形式发展的历史结果(cf. Clarke,p.326),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非源于理性的一种形式与另一种形式——无论是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还是资本主义理性与无产阶级理性——之间的矛盾,而是源于社会生产的异化形式之非理性所内在固有的矛盾。(ibid.,p.325)以韦伯为代表的现代社会学,试图在一种抽象的个体概念与一种抽象的理性概念的基础上调和资本主义的主观合理性与其客观的非理性,而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则另辟蹊径,提供了一种更具说服力的解释框架。异化劳动的世界不是处在工具理性规则下的世界,而是一个深度非理性和矛盾性的世界,一切合理性的形式在其中都会由于人类行动者的意向与社会行动结果的系统性分离而被颠覆。因此,异化不是对劳动的一种主观态度的结果,不是一种物化意识的表现,而是资本主义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形式的一种客观特征,物化则是其主观表现。(ibid.,p.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