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本次抽检涉及20类食品共615批次样品,其中602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了20类食品,共615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合格602批次、不合格13批次。
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涉及江山惠客鲜贸易商行销售的柿饼等食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通告包含附件,包括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食品抽检不合格和食品抽检合格等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6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02批次、不合格1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江山惠客鲜贸易商行销售的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波镇海口赞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应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水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德市新安江农贸市场牡云食品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宁波市江北周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台市君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场渝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市镇海难得调味食品厂生产的生姜粉(非即食类固态调味料),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六)丽水市莲都区张金榜食用农产品店销售的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余姚阿玲果蔬经营部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余姚市文文淡水产摊销售的甲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纯雷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钱塘新区李华鑫海鲜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福客多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嘉善杨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长茄子,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慈溪市周巷欧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浙江老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王,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