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支持建设我省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具体包括
新建
和
已建
两类:
1.新建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3)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等工作。
(6)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7)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或院校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合作单位共同研究确定职业(工种)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单位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或院校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3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除满足上述新建项目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2)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3)年度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4)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