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ST重钢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重整期间,公司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据悉,管理人已于2017年7月5日启动对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接管工作。
7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作为管理人。目前,管理人已经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是2017年8月11日。
公告称,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者2017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人民法院未在2017年7月3日至重庆钢铁2017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庆钢铁股票未能复牌,重庆钢铁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公告称,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首先,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其次,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最后,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简 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11日,同年10月1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发行H股41394.4万股,股票代码:01053,1998年12月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A股35000万股,股票代码:6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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