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是在1956年我校创始设立的会计学专业基础上建立的专业学院,也是浙江省最早的财会人才培养单位之一,有60年办学的历史。
学院198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会计学)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权资格,2010年9月,获得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MPAcc)授予权资格。
2012年成为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
2016年3月,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浙江省管理会计研究基地,这是由浙江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研究的研究机构。
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悠久的专业发展历程使会计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具有浙江省顶尖的师资队伍,有教授12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4人,企业导师79人,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人物1人,省高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3人,以及海外留学和进修归来的教师人才,为培养杰出专业人才提供了优秀的师资保障。
一、
招生计划
2020
年计划招收全日制MPAcc 学生35人,非全日制MPAcc学生3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专业学位代码:125300。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c.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和时间
1.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和写作三部分)(200分)
2. 204
英语二(100分)
全国联考时间:2019年12月21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
1
.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院确定,组织命题和考试。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和会计学院网站的复试公告为准。
3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和会计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