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发布一则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该学院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未履行暂缓注册且无正当事由的一名外籍硕士和两名外籍博士予以退学处理。
以下为公告详情。
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处理意见,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三条,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未履行暂缓注册且无正当事由的一名外籍硕士和两名外籍博士(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
鉴于无法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退学决定,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要求,现决定采用公示方式送达退学决定书。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第六章第六十条,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公示期内实名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学院将按程序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生申诉意见。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11月4日
公示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31-88380139
编辑 | 方圆
排版 | 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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