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梅世彤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服务工作。
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社保、民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档案局、政管办、公管办、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重点办、口岸办)、市财政局(农发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仲裁委、市保密局、市档案馆、市政府招待处、市政府新闻办。协助梅世彤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负责与市民建、市侨联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涉军事宜。
联系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南运河河务管理处、漳卫南运河沧州河务局、水文局。
赵国权(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协助梅世彤市长负责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服务工作及梅世彤市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安伟华(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及袁志刚常务副市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梁英华副市长: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卫办)。
负责与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民盟、市九三学社的工作联系。
联系沧州师院、沧州职院、沧州医专、泊头职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市电大、市体校、市工贸学校、吴桥杂技学院、市一中、市农科院、渤海专修学院、河北农大渤海校区、北京交大海滨学院。
刘强副市长:负责商务(会展)、对内对外开放(开发区建设)、外经外贸、科技、国有资产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招商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沧州国际会展中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盐务局、援疆办、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骅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沧州海关、沧州海事局。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口岸办。
负责与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经联、市民革的工作联系。
联系沧州无线电管理局、沧州供电公司、沧州石油公司、沧州烟草专卖局。
李克良副市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刘强副市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局,协助刘强副市长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与市农工党的工作联系。
鞠志杰副市长:负责城建、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保、旅游、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局、园林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地理信息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旅游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智慧办。
负责与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民进的工作联系。
联系沧州供排水集团。
吴燕副市长: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金融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金融办。
联系沧州人行、银监分局、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沧州银行、各股份制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肖凤利(市政府党组成员):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管、与国家部委、京津政府、央企、中关村、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五个方面的对接工作。
分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安办)。
联系中国移动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沧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沧州分公司、中国邮政沧州分公司。
李华峰(市政府党组成员):负责渤海新区部分工作。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