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发病后的高致死率让人谈虎色变!任何疑似暴露的可能都必须及时接种狂犬疫苗进行阻断。但
如若在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过程中,需要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或者刚刚打完其他疫苗就发生了狂犬病毒暴露等问题,那么接种重叠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来听一下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王传林主任给出的权威回答。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外科主任医师。
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任卫计委疾病控制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典委员会特聘专家,多次参与我国狂犬病防控工作规范及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动物咬伤及其它外伤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根据《疫苗学》,接种减毒活疫苗后在间隔很短的时间内再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可能会影响机体对第二剂疫苗的免疫应答,因此建议两种减毒活疫苗需要在
同一天接种
或
间隔
至少四周
。
而灭活疫苗不会对其他灭活疫苗或者活疫苗的免疫应答产生干扰,因此一种灭活疫苗可以与其他灭活疫苗或活疫苗同时接种,也可以在其之前或之后的
任一时间接种
。具体参考各省规定。
目前使用的疫苗同时接种尚未观察到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及其发生率增加。
同时接种时应注意在不同的解剖部位注射,可供选择的肌内注射部位包括上臂三角肌、大腿前外侧肌群。
2016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对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如下: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
不同部位接种
。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
间隔≥28天
进行接种。
3、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与其他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时间间隔不做限制。
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在接种时间上有冲突的,原则上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第十一条规定:“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也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其他疫苗,但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对于狂犬病疫苗与其他疫苗联合应用,在泰国和越南的研究表明,狂犬病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联合应用,所有被试血清阳转,对其他疫苗没有产生显著的干扰。
也就是说,狂犬病疫苗与其它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避免接种两种疫苗发生不良反应难以追源,建议其他疫苗在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后一个月进行接种,如果先接种的其他疫苗,狂犬病疫苗暴露后接种不能推后,应该在就诊的第一时间进行。
总结来说:
1.狂苗是灭活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2.狂犬病暴露后应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3.狂犬病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时需要在不同的部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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