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另维
这是我欠你的英语学习方法。
中学英语从来不及格,几个月后逆袭托福SAT,不过因为机缘巧合,参透了这个方法。
我们都听说过词根,但到底什么是词根?
30000单词量,你其实只需要背200个词,这才叫词根。
西方文明的活化石,好玩,严谨,极易理解和记忆,才叫词根。
关于英语学习习惯和方法,目前能想到的都在这里了。送给一起长大,一路相互陪伴的读者。
这里没有传授,全是我曾遇过的困扰和克服的过程的实在分享,我说错了,请务必指出来。希望我们互相学习,一起进步。
01.
首先,一切的基础是单词。
前年我去找华大英语系的教授,希望跟着他上一节英语系大四的创意写作课。我带着我所有的作品,让他相信我是个知道怎么写作的人,不会比他班上的人差。后来作业布置下来,写交韵的叙事诗,我立即意识到,太高估自己了,画面和情节在脑子里,没有精准的词汇把它表述出来。再会写故事,也束手无策。
回想自己累积汉语词汇的过程。小学的每个暑假,我可以抱着《现代汉语词典》在泡沫地毯上一趴一整天,一行一行地读词语解释。有电脑后又喜欢上打字,每天放学,搬开拿得吃力的词典,从“阿”字开始,一个词一个词的输进word。对那个小小的我而言,这一切好玩极了。
读课外书,一直有遇见陌生字词随手查的习惯,起初也不过想完全看懂作者到底什么意思,二十多年过去,我已经很少在中文书里看到生字,生词了。
我是后来反思学英语的方法时才意识到的,这些都是很好的学语言的习惯。我后来在中文上能读能写,
这些是基础,是起源。
作家写一句话,一个词用旅途还是旅程、还是征程,完工还是竣工、还是完竣,都是经过了斟酌和选择的,在一系列相似词中挑出最押韵和精准的那个。这个过程可能飞快,可能是下意识,但一定存在。
词汇量是基础。
再有天赋的作家,都不可能在脑子里没有词库的情况下持续写出美丽的句子。
英语也一样,我说“他说了一件事”,他怎么说的? 细说还是详说,讲述还是呈现?他是present, narrate, illustrate, articulate, elaborate 还是walk…through?他的情绪呢,态度呢?he asserts, agrees 还是disputes, argues?
学英语,这是你知道怎么用say, tell这两个词的那天起,应该琢磨的下一个问题。
中英文写作都一样,英文更甚:越厉害的作家,越能用一个小小的动词,精准描述出越多内容。如果你有兴趣,推荐海明威,流芳百世的作者都厉害,他尤其绝艳。市面上的译本都太委屈他的文笔了,尤其是动词的运用。
刹住,关于怎么用词和理解词,后面说到阅读和写作的时候再细述,先说单词。
总之,关于语言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词汇的土壤上长出的植物,开出的花。
快滚去背单词吧啊啊啊!
02.
背单词有方法吗?
有。
我的开窍大致分为两块,
第一是背单词的方法,第二是在生活中养成背单词的习惯。
词根词缀。
背单词的方法五花八门,词根词缀是唯一必须要特别提出的。
心理学专章学过memory,说到人记忆东西,都是按chunk来记的,即如果能一坨一坨,一块一块地理解一样东西,和这样东西建立理解联系,这样的记忆会十分牢固。
这个联系可以是任何形式。一段记忆,一个故事,一幅漫画。你可以自创联系,比如八九年前有老师教我loom是织布机,为什么呢,因为loom就是100米布。这个联系建立了,这个单词我记到现在,这很好,但如果一万个单词我都靠自创联系来记,第一,我有这个创造力不如去写小说,第二,这些联系不具有重复性和自洽性,我肯定只会越记越混,越记越晕。
所以你
一定要用词根记忆
。语言之所以成语言,因为它具有统一编码解码,它有规则可寻,词根就是英语语言本身的形成规则,它自洽。
理解了一个词根chunk,会让你理解含有同样词根的一切单词,以至于有一天,你看到一个从未见过的词,也能通过词根反应出它的意思。
这就是人类的语言学习模式:你在环境中通过学习领悟了语言的规则,然后基于对词汇和规则的理解,你可以说出从未听过的句子,看懂从未看过的词语。
心理学界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这是他们最终认可的观点。你可能没察觉,但你的汉语就是这么学来的,所有语言皆如此。
所以如果你观察一个美国孩子,三岁的时候他会说John hitted me,即使周围人说的都是Join hit me,因为孩子学会了动词要分时态这个规则,这错句是他用规则自行创造的,再大一点当他知道部分动词的时态变换不规则,便会说回John hit me。这便是他学习语言的过程:认知语言这回事,认知规则,认知细节。
我为什么又开始滔滔不绝心理学101了……
词根就是单词的规则。
比如说你看见contradiction,把它拆开来看,它是contra和diction,contra是“反对,相反”,所以contraband是违禁品,contrast是差别,controversy是有争议,controvert是驳击……我可以一直说下去,因为所有带contra的词打从一开始就是按照这个逻辑被发明的,但凡规则,都普适。
来看diction,-ion是名词词后缀,表示行为、动作、状态等等,拉丁词根是dict,意思是“说”。所以diction是措辞用语;dictionary是放很多字的地方,字典;dictum是格言;edict里前缀e表示向外,向外说,就是布告法令;benediction是benefit和diction的组合,连起来是说好话,即祝福;malediction拆解成male和diction,male是坏,连起来是说坏话,即诅咒;predict里,pre表示时间上的前,提前说,就是预言和预报的意思了。
前缀Pre指时间上的前,pro则是地点上的前,fess是另一个表示“说”的词根,所以professor就是站在前面说的人,教授;Confess是坦白。
意思是“说”的词根,远远不止dict和fess,还有nounce,phras(希腊语),par(法语),loqu,所以,语言的积累是无止境的,以上只是个小小的开始……
什么?前缀contra-遇到contract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因为contract是con和tract合在一起,con是合/活动状态,tract是拉,几个东西往一起拉,就是contract,合同。
Tract这个词根能引申就太多了。
Abstract,前缀abs-是离开,连在一起是“往外拉”,所以单词是使抽象,摘要的意思;
Subtract,前缀sub-表示在下面、往下,往下拉,那么词义就逃不开扣掉,减少,做减法;
Retract,前缀re-表示往回,往回拉,是不是就是缩回收回取消撤销的意思了?
……这又是个永无止境的话题,intractable, distraught, distract, protract,以及我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的无数词,都是tract的同根词。
来看个难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