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环球时报
报道多元世界 解读复杂中国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华社  ·  石破茂当选日本自民党总裁 ·  3 天前  
新华社  ·  央行决定降准 ·  3 天前  
南国都市报  ·  展示!秋千高阶玩法将在三亚上演 ·  3 天前  
新华社  ·  注意!这些App谨慎下载使用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环球时报

广东司法厅对保姆纵火案辩护律师立案调查

环球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12-23 16:41

正文

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莫某某的辩护人、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党某某律师擅自离庭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2日,广东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省司法厅对此事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赴杭州开展立案调查。



经阅庭审视频、查阅相关记录,结合该案审理法院的司法建议,调查组初步认定,党某某律师涉嫌在庭审过程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未经许可擅自退庭,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利用网络炒作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党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律师队伍良好的执业形象。


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半小时中止审理


12月21日9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审理本案。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图为数月前被捕时的莫焕晶


杭州保姆纵火案管辖权有异议?法律专家解析


1

什么情况下能提管辖权异议?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所谓管辖权异议,简而言之,即当事人认为受案法院无权或者不适合审理案件。

他表示,《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权做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地域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和特殊管辖权等。就地域管辖权而言,一般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就级别管辖而言,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涉及恐怖活动的案件,或者可能被判无期或者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全省性重大刑事案件由省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一般案件则由基层法院管辖。


2

管辖权异议应该何时提出?


对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张新年介绍,《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而言,应在答辩期限届满前提出。


张新年解释称,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和不高效。当然,根据司法实务,也不排除人民法院在庭审前受理管辖权异议。


▲图为党琳山微博截图


3

管辖权到底谁说了算?


“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可能改变受诉法院。”张新年分析。


就本案而言,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分析称,实质上被告律师认为,包括杭州中院在内的杭州市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中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方,不利于他的辩护,进而希望通过异地或者提高管辖级别来解决。


律师有提出异议的权利无擅自退庭的自由


刑事案件庭审是控辩双方出示证据、相互对抗辩驳,法官居中察言观色、指挥庭审,最后综合双方意见、证据,依法独立作出判断的过程。这就是说,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展示其专业素养,可以发表观点、看法,可以针锋相对、畅所欲言,逐条反驳公诉人的指控,也可以当庭向法官申请,让检察院补充收集证据,让证人出庭作证。但律师必须相信法律、法庭、法官是公正的,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和裁判规则,而不是“有利于你的就笑,不利于你的就跳”,动辄退庭或以退庭、发布网帖相威胁。


因为法律规定,如果辩护律师确实认为法院或法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但不能擅自退庭。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9条对此明文规定,律师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参与诉讼,或者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这就是说,律师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但没有擅自退庭的自由。如果擅自退庭,就得为此承担后果。


据了解,最高法并无职责对公民每一封来信都要予以答复。如果按照党琳山的说法,因为他写了一封信,最高法答复一天不来,杭州中院就一天不能开庭审理此案,那么,此案开庭审理岂不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果真如此,那么,屈死的受害者如何瞑目?受害人家属的伤痛如何慰藉?被损害的公平正义又如何伸张?


▲图为原告林生斌一方离开法院


▲图为原告林生斌在开庭前夕的一番感言


党琳山律师如此表现,表面上看,尴尬的是杭州中院。而实质上,他首先损害的是委托人莫焕晶的合法权益。


文 / 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刘洪群

关注《环球时报》微信公众号

请回到文章顶部,点击环球时报 or 

点击页面右上角,查看公众号,关注环球时报。 


推荐文章
新华社  ·  石破茂当选日本自民党总裁
3 天前
新华社  ·  央行决定降准
3 天前
南国都市报  ·  展示!秋千高阶玩法将在三亚上演
3 天前
新华社  ·  注意!这些App谨慎下载使用
4 天前
东七门  ·  人类可以厉害到什么程度?
7 年前
古玩元素网  ·  谁设计了故宫?
7 年前
德大器械注册与临床  ·  无源医疗器械材料生物相容性研究进展
7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