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人社部数据显示,2016年底生育保险基金结存量出现近年来的首降。学者指出,目前生育保险的风险越来越大。而合并后基金承受能力如何,尚待观察
记者 王明婷
一年多前即被提出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即将正式启动地方试点。
“两个制度合并经办,并非险种合并。生育保险的风险还是越来越大的,不能取消。”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指出。
全面二孩政策自2016年起实施。人社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76亿元,较上年年末减少了8亿元。而这也是生育保险基金结存量近五年来的首次减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将在12个城市开启为期一年左右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试点过程中,两险将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但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两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将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而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将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或增大
生育保险基金面临的风险或在扩大。
人社部公开数据显示,到2015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当年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而截至2016年底,当期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527亿元,累计结余676亿元,其中支出上涨比例较高,累计结存甚至较上年减少了8亿元。
而回顾此前4年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都呈增长趋势,年末累计结余也不断增加,此次累计结余的减少是2011年以来的首降。数据显示,2011到2014年年末,全国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量分别为:343亿元、428亿元、515亿元和593亿元。
自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落地后,广州等多地医保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增加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确保二孩生育者,也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的待遇。虽尚无全国统一政策将二孩纳入生育险福利覆盖范畴,但若二孩生育情况积极,在征缴不变的情况下,或将成为对生育保障的一项新考验。
此外,伴随“全面二孩”落地,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2016年,各地相继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生育奖励假。一些地区也将新增产假的待遇纳入了生育津贴的支付范畴,这也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
以北京市为例,新增加的30天生育奖励假即被纳入了生育津贴支付范围。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上海的情况类似,且无论生育二孩也不例外。
但目前具体新增产假天数不一,是否纳入生育津贴,各地做法也有所不同。湖南省新增加的60天产假则暂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从地方情况来看,目前,在北京、广州等地,生育保险基金面临的风险正在增加。2015年北京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为51亿元,支出52.7亿元,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滚存结余也有所下降。
杨燕绥指出,目前全国范围内,各地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平衡,也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原因之一。她分析,女工分布较多的地区,生育保险征缴较为正常;而女工分布较少的地区,目前生育保险的征缴工作仍比较困难。在基金的支出上,女工分布较多的地区,支出较多,“甚至有付两份的情况,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单位还照常发工资。”
对于北京目前生育保险基金已经收不抵支的情况,杨燕绥指出,若将两险合并实施,“北京的医疗保险费率本身已经很高,单位缴纳的费率达到9%了,生育保险的0.5个百分点是内部消化还是增加,也应好好考虑。”
两险合并将扩大生育险覆盖面
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5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对此,人社部日前发文解读称,两险合并实施,“是对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