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是这部小说中另一位重要角色。小说开篇就介绍了科恩的家庭背景,他家境殷实,“出生于纽约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家庭”,同时又是“古老世家的后裔”(4),但是“犹太人”这个标签,注定了他在美国社会中从属的地位。当科恩意识到自己身份不同时,他迫切地希望得到美国白人社会的认同,他所采取的方式就是构建美国正统白人的男性气质。
首先,科恩很快找到实现“美国梦”的途径,那就是拳击。“犹太传统文化中推崇宗教学识,提倡知性主义,但不重视体育运动,所以在西方文化中犹太男性一直被视为女性化的”[4]。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之后,科恩希望借助拳击“来抵消被作为犹太人对待时所感到的低人一等和羞怯的心情”(3)。但是中量级拳击冠军的荣誉以及他扁平的鼻子丝毫没有引起班级同学的注意,甚至没有谁还记得他,“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感觉和扁平的鼻子离开了普林斯顿大学”(4)。后来,他投身于文艺界,“资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4),享受幕后老板的角色,但是由于开支巨大,他不得不放弃这份事业。直到后来他创作的小说被美国一位当地有地位的出版商接受了,科恩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开始被美国社会所认同。“他比任何时候都更热衷于美国”(9)。然而在创作第二部小说时他又遇到了瓶颈,这又阻碍了他构建美国白人男性气质的道路。经历了拳击和工作上的失败,科恩把勃莱特看作是证实自身男性气概的唯一方式。勃莱特身上独特的魅力,成功地吸引了包括科恩在内几乎所有的男性角色。在他看来与这样一位白人女性的结合必定能加快同化的进程。于是,他立即抛弃了未婚妻,转而去追求勃莱特。他不断地向杰克打听勃莱特的情况,没过多久就偷偷地带着她去圣塞瓦斯蒂安同居了一个星期。他满心以为彻底地征服了这位女性,没想到勃莱特只是逢场作戏,他只好每天像“犍牛”一样不断围在勃莱特身旁转悠。
不难看出,科恩追求的并非真正的男性气概,而是美国主流社会的男性气质或男性气概的刻板印象和流俗,他所追逐的健壮的身体、声望和美女其实都是现代男性气质的标志性因素。但是科恩并没有如他所预期的那样融入美国白人社会,反而进一步拉大了和白人之间的差距,最终造成了人格上的异化。科恩先后经历了三段感情,但他始终掌控在白人女性的手中。最后在第三段感情中,他彻底丧失了男性的尊严,甚至变得女性化。面对迈克侮辱性的言语,他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坐在一旁不做反抗。罗梅罗与勃莱特的结合彻底地激怒了科恩,但是学过拳击的科恩却败下阵来,并且“情不自禁地痛苦起来”(213)。科恩没有意识到,在其男性气概方面,他一直坚持的是“他者导向”(other-directed)的建构方式,“竭力让自己适应社会,讨人喜欢”,竭力地让自己获得他人的认同,更多地把外在因素作为评判自己是否具备男性气概的标准,结果反而造成了自己人格上的错乱与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