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咏同心兰
【清】钱谦益
并头容易共心难,香草真当目以兰。
不似西陵凡草木,漫将啼眼引郎看。
男女构成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即“并头”却是“容易”的,那种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并头莲”可谓触目皆是。首句既是诗人对社会现象的概括,亦是其自身的体验。正因为夫妻“共心难”,因此一个人若能遇到人生知己为伴将是无比自豪与幸福的。诗的首旬亦是对诗人自己获得幸福的爱情生活的衬托,并引出下旬对心上人的赞美:“香草真当目以兰。”
从双方而言,“同心兰”是夫妻“共心”的象征;从单方面而言,是指与丈夫“同心”的妻子,这里实际是诗人称许自己的如夫人柳如是。诗在前两句正面赞扬“香草”的基础上,后两旬又从反面衬托,进一步讴歌“香草”之非凡:“不似西陵凡草木,漫将啼眼引郎看。”
西陵指今杭州孤山一带,“西陵凡草木”喻南齐钱塘名妓苏小小,柳如是与苏小小都是妓女,故可以相比较。但前者被诗人誉为“香草”,后者被贬为“凡草”。因为前者忠贞高洁,后者却轻浮艳俗。“啼眼”指露珠。
诗人对柳氏极其倾慕、宠爱,故觉得她与“漫将啼眼引郎看”的苏小小不可同日而语。此对苏小小或许不甚公平,但“情人眼里出西施”,为了褒此而贬彼亦是合乎情理之事,无须苛论。
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晚号蒙叟,东涧老人。学者称虞山先生。清初诗坛的盟主之一。苏州府常熟县鹿苑奚浦(今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奚浦)人。明史说他“至启、祯时,准北宋之矩矱”。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一甲三名进士,他是东林党的领袖之一,官至礼部侍郎,因与温体仁争权失败而被革职。明亡后,马士英、阮大铖在南京拥立福王,建立南明弘光政权,钱谦益依附之,为礼部尚书。后降清,为礼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