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业是提升农业附加值、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乡村产业,也是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农村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农村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城市和市民,沟通城乡,亦工亦农,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产业。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按照“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快速增长。
2023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9.5万家,实现营业收入17.61万亿元,同比增长1.5%。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4%。目前营业收入超万亿的省份达到6个。
效益持续提升。
2023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完成利润总额11314.4亿元,同比增长14.7%。
企业规模扩大。
目前营业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加工企业93家,10亿元以上的有2590家,1亿元以上的有2.7万家。
产业贡献加大。
据专家测算,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59:1,比2019年提高0.22,年均提高0.07。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3%,比2019年提高4.5个百分点。
二是产业平台更加坚实。搭建加工平台。
2017年 以来,聚焦加快补上加工短板,支持建设了1709个农业产业强镇、3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22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强化技术支撑。
2018年以来,累计建设42个部级农产品加工学科群重点实验室、43个部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立项农产品加工标准超200项。
培育加工产业主体。
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多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285家,涉及农产品加工业务的企业约占82%。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15.3万家,超过半数的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服务。
三是产业布局日趋优化。
区域分布更均衡。
东部和其他区域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之比由2005年的70:30变成了2023年的49∶51,区域布局已由以东部为主向东中西部均衡发展转变。
产地加工不断提升。
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三分之二的总部设在县域,支持地方建设15.6万座农产品初加工设施、7.5万多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产业发展更集聚。
引导地方建设1600多个农产品加工园,17%的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和21%的营业收入聚集到加工园区。
四是联农带农作用不断加大。
优化利益联结机制。
目前,80%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与小农户建立了订单采购、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1.25亿农户收入比其他农户高30%以上。
建设农业全产业链。
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培育了9000多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合体内部实现“资源要素畅通、利益联结紧密、服务购销最惠”。
五是产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
在资金上,
向金融机构推荐近11万家加工企业,获得授信的企业近5万家。初加工企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深加工产品税率由17%下调至13%。
在用地上,
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推动30个省份制定了实施细则。
在人才上,
建立265个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组建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联盟,聚集知名专家800余人。
农产品加工业正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不仅有力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也不断丰富了百姓的餐桌,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食物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优农产品产地加工,延伸食物产业链。
引导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地加工,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发展粮变粉、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加工产品,加快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把就业岗位更多留在乡村,把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
二是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价值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