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按:“我们可以把宇宙现在的状态视为其过去的果以及未来的因。假若一位智者会知道在某一时刻所有促使自然运动的力和所有组构自然的物体的位置,假若他也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则在宇宙里,从最大的物体到最小的粒子,它们的运动都包含在一条简单公式里。对于这位智者来说,没有任何事物会是含糊的,并且未来只会像过去般出现在他眼前。”法国数学家拉普拉斯在1814年说出的这段话,可以视作“决定论”的核心主张:自由意志并不存在,我们人类的认知、举止、决定和行动都是因为先前的事而有原因地发生。
如果按照本文ISA解读论来理解我们的感官和意识,你也会很不幸地发现,我们其实不具有有意识的思想,也不会做出有意识的决定,同时,我们还会错误地解释自己的想法。
文/Keith Frankish
译/托娅
原文/aeon.co/ideas/whatever-you-think-you-don-t-necessarily-know-your-own-mind
在你看来,极端刻板印象是否是错误的?你确定吗?不是在问你是否确定刻板印象是错误的,而是在问你是否确定你自己对它们的判断。这似乎是一个很古怪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是吗?
吉伯特·赖尔(1900-1976)
大多数的哲学家认为,我们能第一时间察觉自己的想法,而这其中却不包括错误。他们中的一些主张“内部感知”器官的存在,称此种“内部感知”器官负责监控我们的想法,就像外部五感负责监控世界一样。但是有一些人例外。20世纪中叶的行为哲学家吉伯特·赖尔(Gilbert Ryle)认为我们是通过观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内部感知”——来理解自己的想法,因此我们的朋友很有可能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的想法。(因此产生了一个笑话:两个行为主义学者刚啪啪完,一个转向另一个说:“你觉得刚刚棒极了。我怎么想?”)当代哲学家彼得·瑟斯(Peter Carruthers)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想法(但出于不同原因),认为这是因为人们会对自己思想及决定的信念进行自我解读,并且往往是错误的。
来自社会心理学的实验可以为此提供佐证。目前已经充分证实,人们有时会认为自己有一些其实并没有的想法。
例如,让人们在几个完全相同的物件中做出选择的时候,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位于右边的物件。然而当被问起做出如此选择的原因时,人们会虚构一个原因,声称他们认为所选物件看起来颜色或者质量更好。同样的,如果一个人由于先前设定(目前已经忘记)的催眠条件做出一个反应行为,他们会为做出此行为编造一个理由。这些现象的发生似乎是由于实验对象会采取一种无意识的自我解读。由于他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真正原因(比如在之前的例子里面,出于对右侧的偏好以及对催眠条件的反应),因此他们会对可能的原因进行推测,并且把自己的行为归咎于某些原因。然而他们并不会意识到自己在进行解读,他们会如同自己直接知道原因一样来做出汇报。
如果人们受到指示在听一段录音的同时点头(人们被告知是为了测试耳机),他们将会比受到指示摇头表达更多的认同。
许多其他研究也支持这个解释。例如,如果人们被告知,需要在听一段录音的同时点头(人们被告知是这为了测试耳机),他们将会比受到指示摇头表达更多的认同。如果人们被要求在两个已经被他们评为同等喜欢的物件中做出选择,之后,他们会说,他们实际上更喜欢他们所选择的那个物件。再一次,人们似乎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无意识的解读,把自己的点头理解为认同标志,做出的选择当做偏好的表现。
基于这些证据之上,瑟斯在他的书《不透明的思想》(The Opacity of Mind)中为自我知识的解读论提供了一套强有力的辩词。人类(以及其他灵长类动物)拥有专门用于理解其他人思想的精神子系统,这个系统会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迅速且无意识地生成关于其他人想法以及感受的模型(关于此类“读心术”系统的存在有各种各样的证据,包括婴儿开始理解周围人的速度之快)。瑟斯认为这个系统同样是自我知识的产生因缘。人类并没有进化出第二套、内朝向的读心系统(即有些人提出的内部感知);相反,我们通过把外朝向的系统运用在自己身上来获取有关自己的知识。由于这个系统是面向外部的,它只能够获得感官输入的信息并且以此为唯一的依据得出结论(由于每个人的感官状态是各人可以直接感受到的,所以我们拥有的对关于自己这一刻正在经历的事情的认知并非是解读性质的)。
我们可能比别人更加了解自己想法的唯一原因,仅仅是我们掌握有关自己的更多感官数据——这不只是局限于自己的讲话内容和行为,还有我们自己的情绪反应,身体知觉(痛感,肢体位置等等),丰富的精神画面,包括一个稳定的内心言语流(存在很强的证据显示,产生精神画面的精神机制与产生五感知觉的机制相同,并且两者被处理的方式也相同)。瑟斯把这个主张称为感官-通路解读论(Interpretive Sensory-Access,ISA),他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来支持此论点。
ISA理论具有一些令人吃惊的后果。其中之一是(除了极少的例外),我们其实不具有有意识的思想,也不会做出有意识的决定。因为,如果我们有意识,我们会直接感受到它们,而非通过解读获取(译者注:这里瑟斯把感官理解为被直接接受的,这样感官就几乎不可能出错,比如我们很难把疼感觉成痒或者别的感觉)。我们经历的事件(有意识的)无一例外全是某种感官状态,被我们当做是有意识的思想和决定,本质上其实是感官画面——在这里特别是一段段的内心言语。这些画面可能包含思想,但是它们需要被解读。
另外一个结果是,我们有可能会真诚地误解自己的想法。回到我们最初的关于极端刻板印象的问题。我猜你回答的是你认为他们是错误的。但是如果ISA理论是正确的,你就不能确定你到底是不是那么认为的。研究发现,那些种族偏见的反对者有时也会表现得如同种族偏见者一样而不自知。通常我们认为,这些行为表现出他们身上一些隐性的偏见,而这与人们主观表达的态度是相违背的。这个现象通常被认为是隐形偏见的表现,这些隐形偏见与人们的显形信念冲突。然而ISA理论提供了更简单的解释。人们觉得一些刻板的印象其实是正确的,但鉴于它们往往无法被接受,人们也就耻于承认自己对刻板印象的看法。因此,人们会说它们是错的。并且,他们通过内心言语对自己讲一样的话,并错误地解读自己,认为自己真的是这么相信的。他们是伪君子但不是有意识的伪君子。也许我们全都是。
如果我们全部的想法和决定都是无意识的,像ISA所说的那样,那么伦理哲学家就有很多工作要做了。因为我们倾向于认为一个人不应当为他/她意识不到的态度负责。或许,接受ISA理论不意味着放弃责任,但是它的确意味着彻底重新思考所有的道德责任。
“利维坦”(微信号liweitan2014),神经基础研究、脑科学、哲学……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反清新,反心灵鸡汤,反一般二逼文艺,反基础,反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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