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
申请人提交PCT申请后,申请文件会被传送至国际局,以及主管国际检索单位ISA。对于中国的申请人,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就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对发明名称、摘要、权利要求书的单一性、新颖性、创造性即实用性进行审查,出具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
对于有些主题,国际检索单位是无需进行检索的,主要包括:
1 科学和数学理论
2 植物或动物品种,或者主要是用生物学方法生产植物或动物的方法,但微生物学方法和由该方法获得的产品除外
3 经营业务、纯粹智力行为或者游戏比赛的方案、规则或者方法
4 治疗人体或动物体的外科手术或者疗法以及诊断方法
5 单纯的信息提供
6 计算机程序,在国际检索单位不具备条件检索与该程序有关的现有技术的限度内
当然,不同国家对这些主题是否能够授予专利看法并不相同,因此,即使存在不进行检索的主题,申请人也可以为这些PCT申请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作出的时间一般是收到检索本之日起3个月内(大约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或者在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以后到期为准)。
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为申请人提供参考信息,尽可能发现相关现有技术,提供可专利性的初步意见,使申请人了解专利申请新创性程度,为申请人提供申请决策依据。并且还为指定/选定局提供帮助,避免或至少减少在国家阶段时的额外检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进入国家阶段时,不同国家专利局对待国际检索报告的态度不同,美国、欧洲、中国、日本等审查机构发达国家仍会重新审查,可能做出与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不一致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