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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时候分案?解决一个技术问题多个实施例分案吗?解决两个技术问题分案吗?拿不稳分案不分案该怎么办?分案的内容还能当从属权利要求吗?
说起来容易,按照定义分案么就是不能待在一起共进退。比如夫妻闹掰、合伙人闹掰、国家之间闹掰,差不多一个意思啦。
专利实务考试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分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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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一个技术问题(多个实施例)、两个技术问题、多个技术问题,一个一个先把独立权利要求写出来观察,有没有传说中那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以下取名亲爱的特征)。
以下举例为了形象,请忽略技术性。
技术问题一:
要让头发看起来美(染发)
实施例1:一种人,包括头,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
头发涂一层蓝色
(A)。
实施例2:一种人,包括头,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
头发涂一层红色(B)。
实施例3:一种人,包括头,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
头发涂一层
黄色(C)。
技术问题二:
要让人上身看起来美
实施例1:一种人,包括身体,其特征在于,
穿了件花衣服(D)。
不管你技术问题相同还是不相同,不管有多少个,我分别写出来再观察有没有
共同的亲爱的特征
?没有没有那就分案咯。上面的例子统统的都要分案分案再分案。
这种最简单的会了吧,那么我们来加点难度。分案后还能不能再做从权啊?从权么顾名思义就是优化优化优化,更爽更漂亮。
1、一种人,包括头,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
头发涂一层蓝色
(A)
。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人,其特征在于
,
头发涂一层红色(B)。
是不是有点别扭?矛盾啦!
结论:
解决一个技术问题的不同实施例,没有单一性分案出去后,不能再当从权噢。
这就跟皇后和甄嬛一样,水火不容的。
1、一种人,包括头,头上有头发,其特征在于,
头发涂一层蓝色(A)。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人,其特征在于,
穿了件花衣服(D)。
这个人是不是更拉风漂亮啦?
结论:
解决不同技术问题的,只要拿回来没矛盾,是可以当从权的呢。
这就跟后宫和大臣一样,皇帝都需要,都有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