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们:
因受不利气象条件和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杭州市12月18日前后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PM2.5浓度将较长时间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根据杭州市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我区自12月17日17时起,将出现符合黄色预警条件的重污染天气。根据《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建议:
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或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运动;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排污单位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原地怠速运行和尾气排放。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改善空气质量。
3.列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相关企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矿山、砂石码头、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做好物料覆盖。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增加保洁力度和洒水频次,原则上应做到重点道路保持微湿、无扬尘。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增加对施工场地、重型燃油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