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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人注意!地产广告不能这么玩了

今日房产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6-09-01 16:35

正文

新闻背景:从今天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违者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地产人注意啦!
这么干网络新媒体广告,您肯定要中招!
 No.1 
在各大搜索引擎上做的付费搜索广告,未明确标明“广告”。
PS:投放搜索引擎,顿时变成很二的事情
 No.2 
雇了一堆枪手,写了“开盘热销”“推盘日光”“地铁零距离”等等软文,放在互联网新媒体传播,但不打上“广告”二字的,今天开始好日子也到头了。
PS:找枪手,就要找做了广告还不留痕的
 No.3 
在门户网站上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做商业推广,不小心没有标“广告”二字。
PS:门户网站房地产频道通常全都是广告,建议干脆改名房地产广告频道,省得到处都是“广告”“广告”“广告”......
 No.4 
在微信、微博上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做商业推广,不小心忘记加上“广告”二字。
PS:新浪微博很苦逼了......
No.5
未经允许,向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PS:营销总监大人,您还敢写邮件吗?
各位地产人,让我们仔细阅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