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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局】中央一号文件,划出两条底线

侠客岛  · 公众号  · 政治  · 2025-02-25 19:03

正文

中央一号文件已经发布,连续20多年关注“三农”问题。今年的文件发布后,有一句表述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在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办、中央农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两条政策底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


农村宅基地,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所有权归农民集体。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


也就是说,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如果不是村集体成员,就不具备获取宅基地的资格。


因此,农房和城里的商品房不一样。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建设,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交易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成员。


而商品房,占用的是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租赁和抵押,交易自由。


其实,关于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购置,早在20多年前就有明文规定。


1999年,国办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当时出现的问题,文件交代得明确:一些地区存在用地秩序混乱、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特别是非法交易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以开发“果园”“庄园”为名,炒卖土地、非法集资的情况。


2004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但乱占宅基地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例如,2022年,自然资源部在一份通报中点名,福建省霞浦县小皓村新农村建设中,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最严重的是将冒用村民名义套取的宅基地,非法出售给村外人员并开发经营。其中一个经营性康养项目,通过占用宅基地,使自家建筑总面积达到1.61万平方米。


今年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文: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信号很明确:侵占农房和宅基地,是绝不能踩的红线。


为啥不能允许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人群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占地建房?


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去年7月,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明确表态:


“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块钱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


“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说白了,村里有地,有宅基地,农民就有退路,有生计,也有稳定。


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或是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于法无据。农村购房建房的口子一开,炒卖土地、变相圈地的情况会大范围出现,势必挤压有限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甚至会挤占农用地、威胁耕地红线。尤其一些土地资源本就紧张的地区,一旦本村居民合法权益因“外力”得不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将面临巨大风险。


说到底,宅基地制度的关键,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两个不允许”,就是要坚决保障农民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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