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房绍坤,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暨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摘要
:在土地经营权初次流转后,受让方在承包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有权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主要方式除出租、入股外,还包括担保、转让和互换。在以出租方式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形成转租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可以适用转租的法律规定。在以入股方式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入股的土地经营权发生转移,须对入股的公司、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在以担保方式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时,担保物权实现时应以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在以转让方式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发生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方式不能与初次流转方式发生冲突,本集体成员优先权可以适用于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不同再流转方式的登记类型存在不同。
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出租;入股;担保;转让
作者
:张军旗,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国际贸易法治的困境主要表现为WTO多边贸易体制处于危机之中,区域贸易协定的蓬勃发展也导致WTO多边贸易体制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并使得整个国际贸易法治有进一 步碎片化的趋势。作为世界重要经济体,无论从自身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角度看,中国都应积极作为,做国际贸易法治的积极参与者、推动者及利益协调者。对此,应以灵活、务实方式推动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改革,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与参与区域贸易体制并重,统筹考虑经济、法治和国内改革等多个维度,理性对待贸易谈判中的新议题,继续维护发展中成员利益,并调整国内政策以增强参与国际贸易法治的适应性和影响力。
关键词
:国际贸易法治;WTO多边贸易体制;区域贸易协定
作者
:宋烁,女,博士,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随着公共数据开放运动的发展,高价值标准已取代默认开放成为各国政府确定开放数据范围的基本准则。实践中,各国对高价值标准的解读各不相同,一般主要依据政府开放数据的目标认定高价值数据范围,也兼顾社会公众的数据利用需求,辅助调整开放数据范围。然而,政府目标主导认定的高价值数据与用户的实际利用需求可能并不匹配,进而影响开放数据利用的成效。为此,应反思现行自上而下的高价值数据认定方式,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构建自下而上的高价值数据生成机制,改造高价值数据认定程序。在明确责任主体及权责的前提下,高价值数据认定可建立全过程用户需求收集、回应与激励的程序保障机制,并将公众参与确立为高价值数据最终认定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用户需求主导作用并提升其对最终决策的影响力。
关键词
:高价值数据;数据要素;用户需求;公共数据;开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