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住建部、自然资源、央行、金管局等多部门配合,在供给侧去库存、保交付,需求侧降低购房难度方面给与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517新政”有几个大的变化,第一是对地产定调更积极,副总理何立峰强调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房地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二是政策目的性强、可执行性高,回归到了上一轮周期(14-16年)自上而下的政策框架;第三是政策方向调整为“去库存”与“稳需求”相结合,前期多轮政策放松成效不佳与我国目前存量库存较高有一定关系,历史上,14-16年行业同样面对库存问题,中央采取棚改货币化的方式去库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本轮周期库存更高、结构复杂,需要更精细化处理每一部分的库存。
从具体政策去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住建部、自然资源部负责的去库存、保交付,二是央行、金管局负责的降低居民购房负担、为去库存提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去库存方面,四条政策可以对应四类库存。第一,对于拿地未开工库存(也包括部分在建库存),可以通过政府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支持“带押过户”)、企业继续开发的方式盘活,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意味着政府可通过调规、换地、收购的方式,帮助企业化解“低效库存”。
第二,在建未售项目,还可通过“白名单”协调融资机制获得商业银行开发贷借款,强调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
第三,已售未交付项目,要“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压实地产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责任。
第四,对于已建成未售项目,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地方国有企业在银行支持下,“以需定购”去库存,收购后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第一和第四部分是本次的“517新政”的亮点,第一部分解决低效库存问题,第四部分解决现房库存问题,收储利于行业短期库存的下降以及新房房价的企稳,同时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提高保障房占比。
央行及金管局对于地产的支持也有四条,第一条是央行为住建部门的收购现房用作保障房提供支持,央行将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3000亿元,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第二条至第四条均与提高居民购买力相关,分别是首套/二套首付比例下限下降5%至15%/25%,下调公积金利率25bp至2.85%、取消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关于提高购买力、降低居民负担率的量化测算详见本篇报告第三部分。
总体来说,“517新政”是本轮周期政策层面的一次重大转变,随着各地对于新政的落实,行业基本面将从“量稳”到“价稳”过渡,房价企稳以及信心的修复是本轮周期恢复的关键。
(一)全国层面首付比下调,首套/二套分别下调5bp至15%/25%
24年5月17日,央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全国性下调商业住房贷款首付比,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下限分别降至15%、25%(原20%、30%),分别下降5bp。
居民购房首付的确定可以理解为“全国-地方-银行”三级确定机制,本次调整的是中央层面决定的全国最低首付下限,各城要在此基础上“因城施策”,自主确定首套和二套首付下限,最后,各商业银行要结合城市的下限、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等因素综合决定具体的首付比例(第三层更市场化)。
从历史首付比例来看,第一阶段(2003年-2013年)政策逐渐收紧,03年起全国一刀切规定首套房首付20%,二套“适当提高比例”,07年9月开始推行“认贷不认房”,同时单独规定二套首付比例为40%;10年4月“新国十条”发布,二套首付比例再次提升至50%,同年 9月首套下限提升至30%;11年1月二套首付比加码至60%。
第二阶段(2014年-2016年8月)逐步放松,15年9月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下调至25%,16年2月非限购城市再次下调至20%,限购城市最低首套首付比为30%。
第三阶段(2016年9月-2023年7月)“因城施策”,中央维持基础下限不变(限购城市首二套首付比为30%/40%,非限购城市为20%/30%),各地政府自主决定辖区内首付比例,一二线限购城市首套首付多处于30%-35%区间(核心城市认房又认贷),二套大多处于40%-80%区间。
第四阶段(2023年8月至今)政策随行业下行放松,各地高频率下调首付比例下限,23年8月中央发布“831新政”,限购城市的首套/二套最低首付从30%/40%统一下调至20%/30%,与非限购城市保持一致。本次24年“517新政”将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首付比则再次下调5bp至15%/25%,首付比例下限进一步突破,15%的首套房最低首付为03年以来最低水平,25%的二套最低首付为07年差异化首付以来的新低,全国范围内的限贷力度均处于历史最宽松阶段。
(二)全国层面取消房贷利率下限,首套利率有望持续下降
24年5月17日央行再发布《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全国层面上取消了首套/二套按揭购房贷款利率下限。
房贷利率的确定也可大致分为三级“中央-地方-银行”,首先中央层面的利率下限已取消,央行各省级分行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因城施策”确定各地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最后各银行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利率下限(如有),结合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与首付的确定方式相似,后续贷款利率具备下降空间,且更为市场化(考虑客户风险差异化确定利率)。
从历史经验来看,中央以来通过调节基准利率、按揭利率折扣/加点的方式调节按揭贷款利率。
从利率绝对水平的变化与周期相对应,第一个上行周期(02年-08年8月)首套按揭利率随加息逐步提高,从02年的5.04%一路上升至08年8月的6.66%。第一个下行周期(08年8月至10年9月)4个月下降250bp后,按揭贷款利率降至4.16%,持续到10年9月。
第二个上行周期(10年10月至14年6月),按揭贷款利率(首套)10-13年末分别为5.34%、7.62%、6.22%、6.53%,14年6月升至7.01%,三年半的时间里平均的贷款利率6.6%,维持在相对高位。第二个下行周期(14年6月至16年9月),按揭贷款利率逐步从7%下降至4.44%的水平,保持在相对低位。
第三个上行周期(16年10月至21年9月),按揭贷款利率在16-20年末分别为4.45%、5.38%、5.56%、5.52%、5.28%,主要的提升阶段发生在17年,随后维持相对高位,21年9月5.74%为本轮周期的高点。第三个下行周期(21年10月至今),21-23年末的利率分别为5.64%、4.09%、3.86%,主要的下降阶段发生在22年,24年3月首套利率降至3.59%,这也是2002年以来最低水平。
房贷利率下限的取消实际上是放松了利率折扣,08年以前,首套房贷利率/基准利率的折扣在85-9折之间。08年9月利率折扣从85折降至7折(历史最低水平),随着市场的恢复,11-13年折扣逐渐取消。14年-16年,首套房利率折扣幅度从105%逐步回落至91%,随着调控升级18-21年整体折扣比例为115%(21年末最高为121%),18-21年首套房贷利率平均高于基准72bp。22年以来,首套房贷利率与基准的利差逐步减少,22年5月央行规定首套普宅利率下限可以降至基准以下20bp,利率快速下降,至24年3月,首套房贷利率3.59%相当于5年期LPR的91%,即9折左右,本次放松后有望降至更低的利率折扣。
本次放开按揭利率折扣空间,后续房贷利率有望持续下行。
情景1:
08年周期房贷利率累计下降250bp,本轮周期截至24年3月累计下降216bp,参考08年周期还有34bp的下降空间,14年周期累计下降257bp,参考14年周期还有41bp的下降空间。
情景2:
历史上最低的利率折扣为7折(08M10-10M9),当前5年期LPR水平的7折水平为2.77%,首套利率有82bp的下降空间。
情景3:
参考美国30年抵押贷款利率最低水平(2020Q4,2.76%),我国首套按揭利率目前亦有83bp的下降空间。
综合以上分析,后续房贷利率有望持续下行。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25bp至2.85%
央行决定于24年5月18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5bp至2.85%,这是本轮周期(21年以来)第二次下调,上一次是22年10月下调15bp至3.10%,本轮周期累计下调的幅度为40bp。上一轮周期14-15年共下调5次,每次下调25bp合计下调125bp,从4.5%下降至3.25%,从这个角度去看,本轮周期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
另一个维度是和基准利率对比,下调之后公积金贷款利率2.85%,低于5年期LPR(3.95%)110bp,23年6月-24年1月均维持110bp的利率差,22年10月-23年5月维持120bp的利率差,公积金利率下调的节奏也需关注LPR的变化。
从存量规模的角度去看,根据央行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截至24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住房贷款余额38.19万亿元,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69%,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2年末余额为7.3万元(23年数据未公布),按照相同的趋势去估计24Q1余额7.2万元,占(商业+公积金)合计住房贷款的比例为15.8%(占比相对稳定)。假设新增公积金贷款利率2.85%、商业贷款利率下降30bp至3.39%(央行口径),那么加权的新增贷款利率降从3.6%降至3.3%。
(一)100万元住房在不同首付、按揭利率下的支付难度测算
为了衡量首付、按揭贷款利率变化对于购房成本的影响,我们固定房屋总价(100万元人民币)不变,看四个时间点(下行初期、首轮四限放松、23年831新政、24年517新政)首付比例及按揭贷款利率对成本端的影响。
第一,21年9月下行初期。对于限购城市而言,17年以来首套房首付比例普遍为30%及以上,首套按揭贷款利率21年9月为5.74%,为本轮贷款利率一个高峰,那么对于30万元首付+70万元的30年等额本息贷款来说,每月等额本息还款金额为4081元/月。首付款+5年的按揭还款金额合计为54.5万元。
第二,22年5月首轮四限放松。22年4-5月多地密集放松四限政策,这一时期的调整主要为部分城市认房认贷的放松、区域放松、 二套房首付的下降等等,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整体仍在30%左右,按揭贷款利率下降到了4.91%,较21年9月下降83bp。同样对于100万元的住房(30万元首付),30年等额本息的月还款金额为3719元/月,较21年9月下降8.9%。首付款+5年的按揭还款金额合计为52.3万元,较21年9月下降4.0%。
第三,23年831新政,三部委将首套/二套比例统一下调至20%/30%,这一时期按揭贷款利率降到了3.90%,累计下降了184bp,100万元住房(20万元首付),30年等额本息的月还款金额为3773元/平,贷款总额的增加抵消了部分利率下降的影响,月还款金额较21年9月累计下降7.5%,首付款+5年的按揭还款金额合计为42.6万元,较21年9月下降21.7%。
第四,24年517新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15%,24年3月按揭贷款利率下降至3.59%,累计下降了215bp,100万元住房(15万元首付),30年等额本息的月还款金额为3860元/平,月还款金额较21年9月累计下降5.4%,首付款+5年的按揭还款金额合计为38.2万元,较21年9月下降30%。假设按揭贷款利率在24年3月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40bp至3.19%,那么对应首付款+5年的按揭还款金额合计为37.0万元,较21年9月累计下降32.0%。
(二)选择前5年贷款是平衡了首付与还款权重的结果
为什么选取30年等额本息贷款的前5年还款金额作为衡量负担率的参数?实际上是平衡了支付首付和偿还贷款对总还款难度的权重。在20%首付、前5年贷款的参数下,首付和按揭对总负担率的影响接近1:1,如果期限过长,按揭利率的变化对总负担率的影响就会过大。且居民购房一般考虑短期的还款压力,长期可预见性较差,取5年相对合理。
(三)考虑房价、居民收入影响后的,总购房负担率已降至历史低位
我们在最低首付+前5年按揭的基础上,引入房价、收入的变量,将【(房价×最低首付+前5年按揭贷款还款额)/家庭可支配收入】定义为“购房总负担率”。家庭可支配收入考虑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户均人数的变化,房价新房采用统计局销售金额/销售面积,二手房参考贝壳及统计局历史数据,并最终得到整体(新房+二手房)购房总负担率。
从结果来看,第一个周期底部,2008年下半年,4个月250bp的房贷利率下行使得总负担率从08年8月的4.3x下降至08年12月的3.2x,很短的时间里市场复苏、量价齐升,当然与行业所处阶段也有一定关系。
第二个周期底部,14-16年周期,在按揭利率下调、首付比例下调、收入水平上升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购房总负担率最低点出现在15年12月(3.8x),16年下半年房价小幅回落、收入小幅增长、利率微降,购房负担率在16年12月-17年2月仍保持在3.7x的相对低位水平。
第三个周期底部,本轮周期21-24年,购房负担率最高点出现在21年3月(4.9x),与2011年平均水平(4.9x)相当,为1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从21年3月开始,购房总负担率逐步下降,21年末降至4.4x,22年末降至4.1x,23年末降至3.7x。进入24年,房价下行、按揭利率进一步下降,至24年3月降至3.3x。本次最低首付降至15%,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购房总负担率降至3.1x,为历史最低水平。假设按揭贷款利率在24年3月基础上下降30bp至3.19%,那么购房总负担率将降至3.0x。
单纯看居民负担住房的难度,现阶段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且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利率下降),参考海外国家经验,3.0x的住房总负担率以下,市场基本面具备量价自发修复的可能性,越低的总负担率修复的可能性越高。当然结合我国市场,还需解决库存问题、房价与收入预期的问题,利好因素的叠加,量变引发质变,最终将推动行业量价逐步企稳回升。
(一)上轮周期(14-16年)行情复盘
回顾2014-2016年行业复苏的事件,年初14年2月,销售面积转负,标志着下行周期的开始,有了08年的经验,14年地方政府行动更早,2月开始,郑州、银川、沈阳等地公积金放松,14年6月至10月,37个核心城市密集取消限购,销售面积14年7月见底(-16%),中央在14年9月执行认贷不认房,重回08年的7折利率。信贷层面,14年11月首次降息开启了新一轮的货币宽松周期,14年下半年,首套房贷利率下降89bp。经过了半年左右限购限贷的放松,基本面恢复速度并不快,14年销售面积同比连续10个月、均价环比连续8个月负增长,投资增速同比转负。
15年3月,中央第二轮放松,非限购城市首付降至40%,15年4月量价齐升,土地出让金转正,基本面有所好转,但供给侧压力依然存在,新开工同比持续负增长,前期土地出让的下降使得施工与土地投资都有压力,8月房地产投资增速再次转负,中央开启第三次、第四次放松,15年9月,非限购城市最低首付降至25%,16年2月,非限购城市首套、二套最低首付20%、30%,房地产投资以及新开工增速终于在16年2月转正,16年一季度GDP增速企稳,以及3月上海深圳的调控,意味着放松周期接近尾声。
14-16年周期,市场有了08年政策放松的经验,板块的投资机会起点提前到了14年2月(销售同比转负)。我们从几个阶段分别进行归纳总结。
第一阶段(政策博弈,14/02-14/07)是销售转负至销售见底时期博弈政策,这一阶段中央层面还未放松,各地方政府取消限购,销售增速逐步见底。板块绝对及相对沪深300超额收益分别为+22%、+14%,不是收益最大的一个时期。从个股表现来看,有两类公司涨幅居前,一类是强信用的优质头部企业,第二类是低估值、高成长的民企。
第二阶段(预期落地到量价齐升,14/07-15/05),销售见底到销售转正时期涨幅居前的个股主要为业绩增长、前期涨幅小的小市值公司。
第三阶段(再次放松到投资企稳,15/05-15/12),销售转正后的再次放松到投资企稳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