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诚信如何?
这时你的反应或许是:
嗯?为啥这样问?它能吃?能用?
你别说,还真能用!
广东将建立个人诚信制度,
对于优良信用个人,
将给他们开“绿色通道”哦~
当然,如果你有严重失信行为,
也将会受到一定的约束和惩戒!
广东省政府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透露,今后公民将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互联网、邮寄递送、人事考试、医疗卫生等领域均需要实名登记,并建立个人诚信制度,在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水电煤气电信等多个消费领域违约将被记录。
根据《通知》,广东将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落实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对个人身份信息查核,在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人事考试、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均要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道路运输、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文化市场、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水电煤气电信等消费违约领域的个人诚信记录制度。
《通知》同时列出率先针对重点人群进行诚信记录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社会工作师等。
在加强诚信记录同时,《通知》强调加强隐私保护。将重点监控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严厉查处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
对于长期信用优良的个人,《通知》明确提出给予更多服务性便利,省各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在2018年12月底前要出台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的政策措施。此外,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补助申请、税收减免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而对于个人失信行为,将会推动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通知》要求依法依规披露、曝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并完善对个人失信行为的举报机制。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针对个人信用信息记录错误的情况,《通知》明年底前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将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有关办理规程。
诚信是每个人的“通行证”,
让我们一起做个诚信、正直的人~
编辑:张龄丹、黄璐翎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