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并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该条例对于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安装方式、角度和监控范围判断,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对于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非法提供或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等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此外,未履行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也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法院裁判的思路判断,包括安装方式、角度和监控范围,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对于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非法提供或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等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包括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罚款、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对于未履行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将给予罚款等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责令暂停业务、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或者营业执照等后果。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
系统管理条例》
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
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
哪些内容需要划重点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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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后,个人还能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吗?这种行为会涉嫌违法吗?
专家表示,
法院裁判的思路通常是判断该摄像头的安装方式、角度和监控范围,不应当影响周围邻居,并且侵犯他人的隐私。
例如,如果摄像头能够直接拍摄到邻居的人脸以及邻居门口人员来往情况,那么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必要限度,存在侵犯邻居隐私的嫌疑。
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履行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暂停业务或者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或者营业执照。
稿件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 人民日报
编 辑:张佳良
校 对:陆 晗 包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