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要服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按照我国外交外事工作的制度、原则、规则和规定行事,并积极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原则。在不断深化和推动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实践中,必须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制定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计划规划,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国的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按照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下,农业农村部必须按照中央政府外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认真制定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有关部委协调一致,齐心协力落实完成好中央政府布置的各项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任务,并充分发挥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为实现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目标任务做贡献。
坚持开展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必须事先报批、事后报告的工作制度。农业农村部在开展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任务的完成,必须牢固树立外交无小事的原则,坚持事先报批,事后报告的外交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外交规定和纪律,坚决完成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的工作任务。
坚持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为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部门工作要服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必须坚持为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为国内三农事业健康顺利发展服务。坚持我国外交工作一盘棋的大局观,各项农业外交工作都必须服从国家外交工作的需要,服务于我国外交工作的顺利开展。